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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成都市、連雲港市、十堰市武當山特區納入第二批國家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試點工作地區

2019-10-09

201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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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9月25日,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印發《關於確定上海市、四川省成都市、江蘇省連雲港市、湖北省十堰市武當山特區作為第二批國家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試點地區的復函》(環辦法規函〔2019〕762號),正式批復上海等地區啟動第二批國家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試點。

  建立健全環境與健康管理制度、開展環境健康風險管理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和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的重要舉措,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提出的明確要求。生態環境部自2018年正式啟動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試點工作以來,試點地區以環境健康風險管理為核心,強化制度建設、能力建設和組織領導,謀劃開展了環境與健康監測、評估、宣教等方面一系列具體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此次生態環境部在地方自願申報的基礎上選擇不同類型的城市啟動第二批試點,開展多層次、多類型試點工作,有利於探索建立適合國情特點和生態環境保護需要的環境與健康管理制度,也可為今後探索建立以風險管理為導向的生態環境管理模式提供政策儲備。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會同試點地區的各級生態環境管理部門,持續深化制度建設和政策協同,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定期提煉有效做法,為各地環境與健康管理工作提供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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