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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批准項目公告
生態環境部關於2021年6月24日-2021年7月1日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的公告
2021-07-05
20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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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式有關規定,經審查,2021年6月24日—2021年7月1日我部對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1年7月2日-2021年7月8日(7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繫電話:010-65646188、65646800(行政審批大廳)
傳 真:010-65646186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安門大街82號
郵 編:100006
序號
文件名稱
文號
發文時間
1
關於新疆煤制氣外輸管道工程(新粵浙管道)廣西支幹線段變更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環審〔
2021
〕
55
號
20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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