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證主要內容包括基本資訊、許可事項和管理要求三方面。
一、基本資訊主要包括,排污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社會統一信用代碼、排污許可證有效期限、發證機關、證書編號、二維碼以及排污單位的主要生産裝置、産品産能、污染防治設施和措施、與確定許可事項有關的其他資訊等。
二、許可事項主要包括,(一)排污口位置和數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二)排放污染物種類、許可排放濃度、許可排放量;(三)重污染天氣或枯水期等特殊時期許可排放濃度和許可排放量。
三、管理要求主要包括,(一)自行監測方案、臺賬記錄、執行報告等要求;(二)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報告等的資訊公開要求;(三)企業應承擔的其他法律責任。
上述事項中,許可事項和管理要求是企業持證排污必須嚴格遵守的。確有必要改變的,應辦理排污許可證變更手續。基本資訊中有關規模、地點及採用的生産工藝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如果發生重大變動,應當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相關規定履行法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