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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6年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工業集聚區水污染防治任務完成情況的公示

2017-01-27

2017-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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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2016年底前,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工業集聚區應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並安裝自動線上監控裝置。

  根據相關省(市)報送材料統計,截至2016年年底,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597家省級及以上工業集聚區中,571家已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562家已安裝自動線上監控裝置。其中,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共366家,已全部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並安裝線上監控裝置;河北共180家,有25家未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34家未安裝自動線上監控裝置;廣東共51家,有1家未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有1家未安裝自動線上監控裝置。

  現將詳細資訊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17年1月27日-2月22日。公示期內,歡迎單位、團體和個人通過信函、12369環保舉報熱線、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對公示資訊的真實性進行監督和舉報。舉報資訊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聯繫地址:北京市西直門內南小街115號環境保護部水環境管理司水固定源處(郵編:100035)

  舉報電話:010-12369

  傳 真:010-66556262

  郵 箱:shjgls@163.com

  附表 :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省級及以上工業集聚區水污染防治相關工作進展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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