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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調查報告(2020年)》發佈

2020-07-14

20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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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4日,生態環境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向社會公開發佈《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調查報告(2020年)》,覆蓋《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範(試行)》中10類行為領域,並重點關注生態環境、踐行綠色消費、參加環保志願活動和污染防治攻堅戰公眾評價等專題。
  調查顯示,受訪者普遍認為公民自身環境行為對保護生態環境重要,但不同領域踐行程度呈現明顯差異。在呵護自然生態、選擇低碳出行和節約能源資源方面踐行程度較高,能夠做到“知行合一”。在參與監督舉報和參加環保志願活動,公眾表現較為積極。在踐行程度相對較差的是踐行綠色消費、減少污染産生、關注生態環境和分類投放垃圾等行為領域,仍然存在“高認知度、低踐行度”的現象。
  與2019年調查結果相比,公眾綠色生活方式總體有所提升。更多的受訪者認為呵護自然生態、關注生態環境資訊、踐行綠色消費(改造利用或交流捐贈閒置物品方面)等行為對於保護環境重要,人數佔比提高了10%-20%。特別是在踐行綠色消費和分類投放垃圾方面,經常改造利用或交流捐贈閒置物品的受訪者人數佔比增加了一倍,垃圾分類踐行較好的人數佔比增加了兩成以上。
  調查發現,公眾高度認可污染防治攻堅戰所取得的成效。多數受訪者(68.5%)認為過去三年所在城市總體生態環境品質有所改善,認為空氣環境品質有所改善的人數佔比最高(70.1%);超七成公眾對所在城市總體生態環境品質和空氣品質的滿意度較三年前有所增加。其中,京津冀地區受訪者對所在城市空氣品質改善感受最為明顯,認為過去三年其所在城市空氣品質有所改善的人數佔比最高,均超過80%;長江經濟帶受訪者對所在城市過去三年水環境品質改善感受較為明顯,認為過去三年所在城市水環境品質有所改善的人數佔比為58.0%,高於全國平均水準的54.8%。
  自2019年起,為持續了解公民生態環境行為狀況,引導和鼓勵公眾積極踐行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監督參與生態環保實踐,推動落實生態環境部等五部門聯合發佈的《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範(試行)》,生態環境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跟蹤調查評估公民生態環境行為狀況,並每年發佈年度調查報告。本次調查主要通過網際網路線上上開展,回收有效問卷72163份,覆蓋全國除港澳臺以外的31個省(區、市)。

一圖回顧報告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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