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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太湖流域東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生態環境監測與科學研究中心2021年春季公開招聘公告

2021-03-31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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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工作需要,生態環境部太湖流域東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生態環境監測與科學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太湖東海局監測與科研中心”)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0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太湖東海局監測與科研中心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辦公地點為上海,主要承擔所在流域海域生態環境監測、評價和科學研究等工作,為流域海域生態環境監管提供支援保障。具體為:承擔流域海域生態環境監測、評價,以及監測網路建設、監測品質控制等工作;承擔流域海域生態環境規劃、政策、法律、法規、標準、技術規範、生態保護補償方案,以及水功能區劃等編制工作;開展流域海域功能區納污能力和限制排污總量測算;承擔規劃環評技術審查、項目環評評估、排污許可技術審查、入河(海)排污口設置審查管理等技術支援工作;承擔跨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規劃後評估和環評後評估等技術支援工作;承擔陸源污染物排海、圍填海、海洋石油勘探開發等海洋工程建設項目和海洋傾廢生態環境保護監管等技術支援工作;承擔流域海域內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執法、糾紛調處、應急等技術支援工作;承擔資訊化建設技術支援工作;開展流域海域生態環境科學研究,以及流域海域環境污染治理、生態保護與修復等方面的基礎和應用研究;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業務培訓、諮詢服務等工作;承擔太湖流域東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民主、公平、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採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招聘崗位
  擬招聘的崗位、專業、人數及擬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表1。專業參考目錄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1997年頒布)、《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8年更新)》。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敬業精神;
  (三)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工作需要;
  (四)年齡要求:不超過35周歲(1986年1月1日以後出生),具有副高級職稱以上人員可放寬至40周歲(1981年1月1日後出生);
  (五)限全脫産學習統招統分普通高等院校或研究機構畢業生,海外高層次留學歸國人員需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頒發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六)博士崗位須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SCI論文一篇及以上(含已錄用);
  (七)敬業愛崗、具備崗位要求的素質和能力;
  (八)具備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凡受紀律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考。
  五、主要待遇
  錄用人員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工資及福利待遇按照國家事業單位現行政策和用人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六、招聘程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1年4月23日
  2.報名方式:本次報名採用網路報名方式。應聘者請登錄生態環境部人才招聘系統網站(http://hrr.mee.gov.cn/)或生態環境部太湖流域東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網站(https://thdhjg.mee.gov.cn/),下載並填寫《報名登記表》(附表2)及《報名人員資訊匯總表》(附表3)。
  2021年4月23日17:00前將相關材料壓縮打包發送至jckyzx@thdhjg.mee.gov.cn電子郵箱,壓縮包和郵件主題均為:崗位+姓名。材料清單:1.掃描件:(1)登記表、(2)身份證雙面、(3)學歷學位證書或所在學校簽字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4)代表性論著(博士崗位須包括SCI論文)、(5)獲獎證書;2.電子件:匯總表。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
  3.資格審查:太湖東海局監測與科研中心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後在報名網站正式發佈具備考試資格人員名單。
  報名應聘人員應于考試前一天攜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或所在學校簽字蓋章的畢業生推薦表以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前往太湖東海局監測與科研中心進行資格確認,並領取准考證。
  (二)考試
  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分別採用筆試+面試或直接面試的方式。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發佈。
  1.本科及碩士崗位
  (1)筆試
  符合報名條件者,可參加筆試,博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報名碩士及本科崗位的均需參加筆試。資格初審通過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筆試為閉卷考試,內容主要為招聘崗位所必需的綜合素質,總分為100分。
  (2)面試
  按照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5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某崗位有考生主動放棄面試機會,則按該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未達到1:5比例的崗位,結合本人意願,從符合該崗位要求的應聘人員中調劑;調劑後,人數仍不足1:5比例的崗位,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員。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併進入面試。
  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專業能力、綜合素質以及崗位匹配度等。面試總分100分,設置合格分數線(70分),70分及以上者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博士崗位
  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專業能力、綜合素質以及崗位匹配度等。面試總分100分,設置合格分數線(70分),70分及以上者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
  博士崗位(C-01)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超過20人時,增加筆試環節,按照筆試成績順序篩選前10名參加面試。
  綜合成績=面試成績(若增加筆試,筆試成績僅作為篩選面試人員的依據,不計入總成績)。
  (三)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者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崗位需求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如有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指定的醫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統一進行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結果,按照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太湖東海局監測與科研中心組成考察組到被考察者的所在學校或單位進一步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情況進行考察。經考察發現不具備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出現的空缺在面試人選中按總成績依次遞補,考察人選均不合格的,取消該崗位的聘用。
  (四)公示與聘用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經太湖東海局監測與科研中心研究,按程式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並在報名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姓名、性別、學歷、畢業院校等基本情況。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五)回避
  在公開招聘人員工作中,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實行回避制度;凡擔任主考官、考官及其他工作人員,涉及與應聘者有親屬關係的,本人必須回避。
  (六)其他事項
  1.應聘者提供的相關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報名錶和參加招聘過程中使用的資訊必須一致。虛假資訊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2.未通過資格審查和未進入面試、體檢和考察的應聘者將不再另行通知。
  3.未招到合適人選的崗位,將取消該崗位的招聘或重新發佈公告進行招聘。
  4.應聘者在考試、體檢等過程中發生的交通費、伙食費、住宿費自理,體檢費用由太湖東海局監測與科研中心承擔。
  5.考試安排及其他未盡事宜將另行發佈,應聘者應保持電話暢通,密切關注招聘動態。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具體防控要求將另行發佈,請廣大報考者密切關注。
  八、聯繫電話
  聯繫人:周婭、蔡傑
  電話:13918692247、021-65600888
  郵箱:jckyzx@thdhjg.mee.gov.cn
  單位地址:上海市虹口區紀念路480號
  九、監督舉報
  生態環境部太湖流域東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監督電話:021-25101218
  附表:1.崗位資訊表
     2.報名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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