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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化控股有限責任公司通報中國化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移交問題問責情況

2021-11-27

202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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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7月13日至8月13日,中央第八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中國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化工)開展了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並於2020年5月11日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清單。
  原中國化工黨委對此高度重視,成立了由原中國化工董事長、黨委書記和總經理、黨委副書記任組長的“中央環保督察中國化工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原中國化工董事長、黨委書記寧高寧在督察意見反饋當天,主持召開黨委會,深入學習中央第八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和建議,研究部署整改和問責工作。要求堅持問題導向,以問題倒逼各級企業主動作為,把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作為切入點,緊盯不放、追根問底、全面整改。堅決杜絕“表面整改”“假裝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態環保領域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以嚴之又嚴、細而又細的精神,切實保證各項問題整改到位。根據移交清單情況,國務院國資委紀檢監察組和原中國化工紀委分別成立專項工作組,統籌推進問責工作。根據查明事實,依據有關規定,經國務院國資委黨委研究,決定對原中國化工副總經理胡徐騰誡勉談話,並對中國化工進行通報;經原中國化工黨委研究,決定對47名責任人進行問責:給予黨紀行政處分29人,誡勉談話12人,提醒、警示談話等其他處理6人。對5家單位黨組織進行通報批評或者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現將典型問題問責情況通報如下:
  (一)中國化工油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油氣公司)下屬煉油企業違法生産銷售不合格柴油問題。
  中國化工油氣股份有限公司縱容所屬山東昌邑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昌邑石化)等5家下屬企業違法生産銷售不合格柴油,僅2018年就對外銷售80余萬噸,硫份最高超標985倍,不僅嚴重違反産品品質管理法律要求,而且對推進藍天保衛戰帶來嚴重不良影響。2018年12月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公開通報昌邑石化違法生産銷售不合格柴油、編造虛假材料對抗督察等問題,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青島安邦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安邦)2019年繼續違法生産銷售不合格柴油。
  經對以上移交問題問責調查和紀律審查,對油氣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王大壯予以談話提醒,給予油氣公司首席商務官、黨委委員郭艷飛黨內警告處分,對油氣公司總經理助理、黨委委員尹魯江予以誡勉談話,油氣公司黨委作出書面檢查。給予昌邑石化總經理、黨委書記張樹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昌邑石化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徐國棟黨內警告處分,昌邑石化副人力資源總監(分管銷售)許宏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職處理,昌邑石化銷售部部長姜暉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免職處理,昌邑石化首席製造官劉雷開除黨籍處分並解除勞動合同,昌邑石化儲運部部長李學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昌邑石化首席安全官郭行政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免職處理,昌邑石化安環部部長徐東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處理,昌邑石化黨委作出書面檢查並通報。給予山東華星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星石化)總經理、黨委書記孫學義黨內警告處分,華星石化安全環保部部長顧元軍、華星石化首席製造官徐興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華星石化首席商務官徐尊峰、華星石化銷售部部長馮義強、華星石化安環部副部長徐學慶予以誡勉談話,對華星石化首席安全官王俊江予以提醒談話,對華星石化安環部副部長曲媛媛予以警示談話。對正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正和石化)總經理、黨委書記韓其利、首席商務官滕玉堂予以誡勉談話,給予正和石化銷售部部長王忠民黨內警告處分,正和石化銷售部副部長周民曉、張國峰記大過處分。對青島安邦總經理、黨委書記宋虹霞予以提醒談話,青島安邦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白德安予以誡勉談話。對大慶中藍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慶中藍)總經理、黨委書記馮朝森予以提醒談話,大慶中藍原銷售部部長姜博、大慶中藍首席商務官金愛龍予以誡勉談話。
  (二)貴州天柱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天柱化工)虛假整改問題。
  天柱化工二期渣場無水準防滲、管理粗放,始終沒有採取有效措施實施整改,故意隱瞞渣場未按標準建設防滲設施的事實,並以欺騙手段獲取完成整改證明。該公司渣場管理混亂,鋇渣未經任何處置或檢測,直接送入渣場填埋,被填埋的鋇渣浸出液鋇及其化合物平均濃度高達2000毫克/升,超過入場填埋標準12倍。2014-2016年,該公司擅自對煙氣脫硫設施進行重大改造,違法建設無除塵設施的旋轉烘乾窯和屬於政策淘汰類的一段式煤氣發生爐,兩座旋轉烘乾窯窯頭排放口顆粒物超標。中國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材料公司)對天柱化工虛假整改問題聽之任之,未對整改情況開展檢查督辦;河北辛集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辛集化工)對天柱化工有關問題隱瞞不報,姑息縱容。
  經對以上移交問題問責調查和紀律審查,給予天柱化工原總經理孟佔鵬開除黨籍處分、免職處理,天柱化工安環處處長張肖飛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降職處理,天柱化工安全環保部副主任李永學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天柱化工紀委書記張士龍、天柱化工設備副經理田佔強黨內警告處分,對天柱化工董事長韓恒朝、天柱化工總經理于之賀予以誡勉談話;給予天柱化工上一級企業辛集化工總經理、黨委書記閻振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辛集化工副總經理劉進寶、辛集化工紀委書記王運朝、辛集化工安環處處長李升校、辛集化工安全環保總監趙雲鋒黨內警告處分。
  (三)昊華鴻鶴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昊華鴻鶴)長期逃避生態環保主體責任,下屬企業環境污染問題嚴重問題。
  昊華鴻鶴所屬張化公司至2015年關閉時己存有廢渣53.1萬立方米,其中8.32萬立方米鋇渣屬危險廢物,與一般固體廢物混存,渣場無防滲措施和截洪溝,滲濾液經化工運河排入威遠河,最終匯入長江二級支流釜溪河,威遠河口鋇離子濃度嚴重超標,張化公司始終未開展治理。昊華鴻鶴所屬鴻化公司生産設施內遺留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殘液長期未得到善處置。2018年8月,鴻化公司違法將廢催化劑、廢鹼液等危險廢物反應後與廢石灰混合物直接填埋在廠區污水處理池和廢棄水池。鴻化公司廠區地面沉積大量污染物也未得到治理,大量雨水經廠區排口進入釜溪河,監測結果顯示,外排雨水口pH值、氨氮濃度超標。
  經對以上移交問題問責調查和紀律審查,給予昊華鴻鶴執行董事、總經理、黨委書記、鴻化公司總經理郭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免職處理,昊華鴻鶴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鴻化公司副總經理姜遠濤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降職處理,昊華鴻鶴安環處負責人馮俊賢黨內嚴重警告、記大過處分,張化公司總經理胡天權記大過處分。
  (四)天柱化工、辛集化工、昊華鴻鶴均為新材料公司所屬企業,根據對移交問題的問責調查,對新材料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高志偉予以提醒談話,對新材料公司首席安全官、安環部主任王宏偉予以誡勉談話,新材料公司黨委作出書面檢查。
  對上述生態環境損害問題的嚴肅處理,體現了原中國化工黨委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不斷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堅定決心和鮮明態度。公司各級領導幹部要以此為鑒,深刻汲取教訓,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上來,統一到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和整改要求上來。強化主體責任,全力攻堅克難,動真碰硬,一抓到底,從嚴從實推進環保督察反饋問題的整改。要以這次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為契機,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重大決策部署,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努力推動企業高品質發展。
  來源:中國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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