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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開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回頭看” 及長江和巢湖水污染治理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

2020-01-09

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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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0月31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安徽省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了“回頭看”,針對長江和巢湖水污染治理統籌安排了專項督察,並於2019年5月11日向安徽省反饋了督察意見。

  安徽省委、省政府對此高度重視,省委書記李錦斌對督察整改工作作了全面部署,要求以“超常規舉措、超常規力度、超常規進度”全力推進整改,切實形成上下聯動、集中攻堅、重點突破、全省整改的局面,確保督察反饋問題見底清零。省長李國英要求進一步嚴明紀律、壓實責任、攻堅克難、整改到底,確保所有問題整改到位、取得實效。安徽省及時研究制定了《安徽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長江和巢湖水污染治理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全面部署並系統推進整改落實。目前,《整改方案》全文已在安徽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安徽省生態環境廳網站公佈。

  《整改方案》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保持生態文明建設戰略定力不動搖,以全面開展生態環境大保護大治理大修復強化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落實(簡稱“三大一強”)專項攻堅行動為重要抓手,堅持“四確保、四不放過”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實“回頭看”及專項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自覺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著力打造生態文明建設安徽樣板,加快建設綠色江淮美好家園。

  針對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梳理並形成了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措施清單(40項)及長江和巢湖水污染治理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措施清單(28項),逐項建立問題清單、任務清單、標準清單和責任清單,壓緊壓實省市縣三級領導幹部“點對點、長對長”的整改責任網路。《整改方案》要求,按照統籌兼顧、實事求是、標本兼治、注重實效的原則,做到全面整改、科學整改、徹底整改,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嚴禁“一刀切”,切實保障群眾利益。

  《整改方案》提出了整改目標,即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改任務,“回頭看”期間交辦的信訪件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改,到2020年,全省“十三五”水、大氣、土壤等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全面完成,全省未達標設區市細顆粒物(PM2.5)濃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表水Ⅰ-Ⅲ類水體比例達到74.5%以上,劣V類水體比例控制在0.9%以內,設區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生態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生態環境高水準保護和經濟高品質發展協同推進。

  《整改方案》提出了6個方面的整改重點舉措。一是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把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切實做到學懂弄通做實。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健全完善管發展、管生産、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工作責任體系,持續壓緊壓實整改責任網路。

  二是全面開展“三大一強”專項攻堅行動。將“三大一強”專項攻堅行動拓展到全省範圍,作為督察整改的主抓手,著力解決“23+N”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深化落實“禁新建、減存量、關污源、進園區、建新綠、納統管、強機制”七大舉措,加快推進美麗長江(安徽)經濟帶和淮河(安徽)生態經濟帶建設。

  三是全面開展生態環境問題“大起底”。建立動態問題臺賬,實施對賬銷號。開展入河排污口全面排查整治,建立完善入河排污口名錄,分類推進規範整治。持續開展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和“綠盾”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專項行動。深入推進固體廢物大排查,實施打擊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開展長江安徽段主要支流和淮河干流非法碼頭排查整治。

  四是加大群眾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解決力度。開展生態環境問題“大接訪”,進一步暢通環境問題信訪渠道,加大環境違法問題查處力度,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建立信訪問題核查責任制和銷號責任制,嚴格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和督察“回頭看”交辦信訪問題整改銷號管理。

  五是著力提升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水準。全方位提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推動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公眾參與的治理格局。強化“三線一單”硬約束,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全面加快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抓好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加快推進環境監管資訊系統建設,打造省級生態環境大數據系統和智慧監管應用平臺。全面實現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控設備“安裝、聯網、運維監管”三個全覆蓋。全面推廣新安江流域補償機制試點經驗,建立健全重點領域生態補償機制。

  六是持續完善督察整改工作機制。推進實施《省級領導包保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工作制度》,加強對“回頭看”及專項督察反饋意見的整改工作調研督導,督促各地和省有關部門切實履行整改職責。完善督察整改成效的考核體系,將督察整改情況作為《安徽省生態環境保護省級綜合考核辦法》的重要內容。健全督察工作制度體系,強化對整改過程的跟蹤督導。紮實推進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為保障整改工作順利推進,《整改方案》明確了四個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省委、省政府對督察整改工作負總責,按照管發展、管生産、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要求,建立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整改工作格局。調整充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安徽省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領導整改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綜合調度、跟蹤督辦整改工作落實。

  二是加強調度指導。及時掌握整改工作進展,確保按方案有序推進。定期組織督導督辦。對整改不力、進展遲緩的及時警示、通報、約談。嚴格執行驗收銷號制度,加強業務指導,按照驗收標準嚴格核查把關,督促整改落實到位。

  三是嚴肅責任追究。加大整改工作監督檢查和追責問責力度,以責任追究倒逼整改工作落實。對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的6個責任追究問題,深入調查核實並厘清責任,嚴肅、精準、有效實施問責。

  四是強化資訊公開。健全環境資訊公開機制,拓寬資訊公開渠道,充分運用報刊、電視、網路等平臺,加大宣傳報道力度,及時宣傳報道督察整改工作情況,公開整改工作進展,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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