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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專項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2020-02-04

202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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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6月1日至7月1日,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了“回頭看”,針對水環境問題統籌安排了專項督察,並於10月18日將督察發現的6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自治區,要求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

  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對此高度重視,自治區主要領導同志要求把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水環境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作為當前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來抓,進一步查實有關涉案人員責任,依法依規認真做好追責工作,自治區紀委監委成立調查組,迅速開展調查問責工作。根據查明事實,依據有關規定,經自治區黨委和政府研究,決定對75名責任人嚴肅問責。其中:廳級幹部18人,縣處級幹部34人,鄉科級及以下人員23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7人,移送司法機關1人,組織處理及責令作出檢查5人,誡勉19人,免予追責13人。現將有關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關於白芨灘自然保護區違法侵占問題假整改、真銷號問題

  2016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指出,靈武再生資源迴圈經濟示範區總體規劃侵佔白芨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對此,自治區督察整改方案要求,由自治區發改委&&,調整産業園區規劃,清退侵佔的保護區面積並進行生態恢復。但此次督察發現,産業園區侵佔保護區的問題不僅沒有解決,而且還有新上項目;隨機抽查6家企業,污染問題均十分突出。自治區發改委敷衍應對,僅于2018年4月發文撤銷園區規劃,沒有採取實質性整改措施,推卸責任。靈武市黨委和政府等待觀望,不是設法清退侵佔保護區的違規項目,而是希望在保護區確界時將侵佔行為合法化,甚至在未做任何整改工作的情況下,擅自於2017年12月對該整改任務進行銷號處理,弄虛作假。位於保護區內的基盛工貿、達源再生、傑瑞邦達等多家企業仍存在未批先建、危險廢物處置不規範等生態環境突出問題,靈武再生資源迴圈經濟示範區管委會監管失職,縱容違法問題長期存在,社會影響惡劣。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銀川市賀蘭山岩畫管理處黨組書記、主任鄔鵬(時任靈武市委副書記、再生資源迴圈經濟示範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銀川市生態環境局靈武分局黨組書記、局長楊吉東,靈武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趙懷春,靈武市果樹技術推廣服務中心正科級幹部岳磊(時任靈武市再生資源迴圈經濟示範區管委會規劃建設部部長)等4人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靈武市政府副市長馬波,靈武市政府副市長楊國龍,銀川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楊振中(時任靈武市再生資源迴圈經濟示範區管委會副主任)等3人政務記過處分;給予自治區發改委産業發展處處長雷寧政務警告處分。目前,此項問題已整改完成。

  二、關於石嘴山市部分工業園區污染問題表面整改問題

  2016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指出,全區工業園區環境污染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自治區及石嘴山市督察整改方案均要求太沙工業園區有關企業實施提標改造,並於2017年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務。2017年12月底,石嘴山市認定太沙工業園區整改工作達到要求,並進行銷號公示。但此次督察發現,太沙工業園區多家企業均不同程度存在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作、異味排放、煙塵無組織排放、物料違規堆放、廠區積塵嚴重等問題。石嘴山市惠農區紅果子工業園區部分企業環保設施不健全或未配套建設環保設施,無組織排放嚴重,但當地仍認定完成整改並進行銷號處理。石嘴山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生態經濟技術開發區鐵合金、碳化矽、活性炭等行業工藝和治污水準落後,與2016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時相比無明顯變化,現場抽查19家企業,17家存在環境違法違規問題。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平羅縣生態經濟開發區常務副主任李紹峰(時任平羅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政務記過處分;給予石嘴山市政府副市長楊志國,惠農區委常委、政府副區長張新,石嘴山經濟開發區環保分局局長李學平,平羅縣農業農村局局長盧軍國(時任平羅縣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4人政務警告處分。

  三、關於銀川、石嘴山等市水環境污染問題整改滯後問題

  此次督察發現,自治區水環境形勢依然嚴峻,污水收集處理能力不足、提標改造不到位、污水直排或超標排放等問題依然突出。2017年13條重點入黃排水溝中,仍有10條水質為劣Ⅴ類,其中四二幹溝等7條排水溝水質指標較2016年有所惡化,沙湖和星海湖(北湖)水質仍為Ⅴ類和劣Ⅴ類,污染嚴重。銀川市除第三污水處理廠外,其他4座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均未按照時限要求完成提標或擴建任務。第一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沒有按時完成,每天約8萬噸氨氮濃度達到20毫克每升的生活污水直排銀新幹溝;第二污水處理廠處理規模人為“縮水”,造成上游麗子園泵站每天約2萬噸污水溢流排放,是四二幹溝污染的主要來源;銀川市永寧縣第二污水處理廠,2016年以來長期超排偷排,嚴重污染永二幹溝水質。石嘴山市第四污水處理廠和平羅第二污水處理廠均未按照要求完成改造或擴建工作,平羅迴圈産業園和醫藥産業園內“兩高”企業較多,園區污水處理廠建設緩慢,納污片區每日直排污水近3萬噸,是第三排水溝主要污染來源。石嘴山市星海湖漁業養殖污染治理嚴重滯後,星海湖濕地保護規劃編制、水生植物種植等5項任務均未按計劃完成;未按要求實施中域南區清淤工程,長期隔斷湖面中域和北域,導致星海湖各個區域連通不暢。寧夏農墾集團對沙湖水環境治理重視不夠,治理工程推進緩慢。北岸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補水口區域湖水迴圈凈化、湖水迴圈凈化3項工程直到督察時仍未建成;污水管網改造工程未按要求於2018年6月開工建設;退漁還湖、退耕還濕工作不僅未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也未開展實質性工作。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永寧縣委常委(挂職)、永寧工業園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錢冬,金鳳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輝(時任永寧縣政府副縣長)等2人政務記大過處分;給予銀川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蔣會(時任銀川市住建局副局長)政務警告處分;給予石嘴山市商務局局長郭玉福(時任石嘴山生態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銀川市市政管理局公用事業科科長湯進忠等2人政務記過處分;給予永寧縣醫療保障局二級主任科員李海星(時任永寧縣環保局局長)政務降級處分並免職;給予永寧縣綜合執法局四級主任科員張學峰(時任永寧縣環保局副局長)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降為副科級非領導職務;給予寧夏惠安市政産業有限公司總經理劉彥生政務警告處分。

  生態文明建設,功在當代、利在韆鞦,關係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關係寧夏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自治區黨委和政府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樹立社會主義生態文明觀,自覺擔負起保護生態環境的政治責任,自覺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加快建設沿黃生態經濟帶,嚴把環保準入關口,嚴格落實節能減排約束指標,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綜合治理,實施重大生態工程,保護好天藍、地綠、水美的生態環境,努力打造西北地區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始終把整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作為重要的政治任務,大力實施生態立區戰略,深入推進“藍天、碧水、凈土”三大專項行動。下大力氣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持續不斷地改善生態環境品質,壓緊壓實黨委和政府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具體要求,以堅決的態度、強力的措施、剛性的制度護藍增綠,增強人民群眾的生態環保獲得感、安全感與幸福感,建設美麗新寧夏、共圓偉大中國夢。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認真總結反思,切實把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和重大民生工程來抓,不折不扣履行好生態環境保護責任,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層層傳遞壓力,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按時、全面、高質完成整改任務。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職能職責,進一步強化監督執紀問責,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嚴格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對各類環境違紀違規行為實行“零容忍”,對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到位等失職失責行為依紀依規嚴肅追究責任,典型問題及時通報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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