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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丨浙江衢州綠色産業集聚區環境違法問題突出

2020-09-28

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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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9月9日至13日,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下沉督察發現,浙江省衢州市綠色産業集聚區污水處理廠長期超標排放;大量固體廢物違法堆存,污染地下水,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

  一、基本情況

  衢州綠色産業集聚區成立於2011年,是浙江省重點打造的15個省級産業集聚區之一,定位於打造浙江綠色發展示範區。園區以氟化工、硅化工、金屬製品業、特色石化材料、新材料等産業為主導,生物化工、環保産業等新興産業同步發展。

  二、主要問題

  (一)集聚區污水處理廠長期超標排放。巨化清泰污水處理廠為綠色産業集聚區工業污水集中處理單位,目前日處理污水量3萬餘噸,尾水排入衢江支流烏溪江。2015年5月,衢州市生態環境部門批復要求污水處理廠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B排放標準,其中總氮排放標準為20毫克/升。因脫氮工藝不完善,該污水處理廠出水總氮不能穩定達標排放。對此,專家諮詢會提出“制定整改方案,補充完善脫氮處理工藝環節”等提標改造意見,巨化清泰污水處理廠未按此意見及時整改;衢州市生態環境部門放寬標準,以《關於衢州市清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的復函》對企業排放標準進行調整,未對總氮排放指標提出控制要求。督察發現,巨化清泰污水處理廠2018年出水總氮平均排放濃度75毫克/升,2019年總氮平均排放濃度57毫克/升,對照2015年批復執行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B排放標準,分別超標2.75倍、1.85倍。僅2018年以來該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放總氮就達1100噸。至督察進駐前,該污水處理廠才實現達標排放。

  (二)固體廢物堆場污染整治工作不徹底。綠色産業集聚區內偉龍化學工業有限公司廠區內原露天堆放約110萬噸鋼渣,場地淋溶液呈強鹼性,地下水受到污染。媒體曝光後,雖然清運處理了鋼渣,但集聚區管委會未對地下水污染狀況進行全面調查、未制定全面整治方案,僅對部分區域進行了注酸中和,堆場污染問題未能徹底解決。2017年,浙江省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期間,群眾投訴偉龍化學工業有限公司原鋼渣堆場仍有強鹼性淋溶液直排。集聚區管委會後續整改工作不徹底,對原注酸中和區域實施了防滲工程和淋溶液收集處理措施,但沒有對其餘污染區域進行全面整治,即上報衢州市完成整改並銷號。

  此次督察發現,在該區域還違法堆存大量固體廢物。約2.3萬立方米電石渣堆存場地內無有效“三防”措施,淋溶液長期滲排、直排,污染地下水。在該區域採樣監測顯示,淋溶液和地下水均呈強鹼性。

圖1  固廢堆放區域衛星圖

圖2  堆場現狀

圖3  電石渣堆場表層

圖4  強鹼性廢水通過無防滲水溝直排

  三、原因分析

  衢州綠色産業集聚區管委會沒有嚴格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對固體廢物污染排查整治不到位,導致環境污染問題長期未能徹底解決。衢州市生態環境部門未堅持以生態環境高水準保護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對企業違法排污沒有嚴格監管,致使巨化清泰污水處理廠總氮長期超標排放。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並按要求做好後續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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