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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開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

2021-08-31

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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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8月31日至9月30日,中央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北京市開展了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並於2021年2月2日向北京市正式反饋督察報告。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立即組織召開督察整改工作動員部署會,成立了由市委書記蔡奇、市長陳吉寧任組長,相關市領導任副組長的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北京市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整改落實工作。經深入研究、徵求意見、會議審議,制定上報了《北京市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同意,現按照要求予以公開。
  《整改方案》要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重要講話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給密雲水庫建設者、守護者回信精神,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首都發展為統領,大力實施綠色北京戰略,將抓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作為重大牽引、重要契機,更加自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更加有力推進解決突出環境問題、改善生態環境品質、推動首都高品質發展,以實際成效推動加強“四個中心”功能建設、提高“四個服務”水準,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藍天幸福感、綠色獲得感,為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築牢綠色根基。

  《整改方案》明確,按照“落實落細責任、精準科學依法、統籌推進落實、形成長效機制”的基本原則推進整改,確保實現“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到位,進一步改善生態環境品質,推進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整改目標。其中,2021年底前,督察整改任務及督察組移交的信訪件辦理工作要取得階段性進展和成效;到2025年底,力爭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劣Ⅴ類水體,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7.5%,森林覆蓋率達到45%;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推動生態環境保護水準再上新臺階。

  《整改方案》堅持問題導向,對中央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提出的問題,分解為36項具體整改任務,逐項明確整改目標、完成時限、責任單位和整改措施,形成督察報告反饋問題整改措施清單。在此基礎上,將督察整改工作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綠色發展等工作有機結合,與生態環境保護日常工作協同開展,提出了五方面的主要措施。

  一是從思想整改抓起,進一步加強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領導。深入學習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北京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分工規定》。嚴格監督考核問責。

  二是更加突出減量提質,加快推動低碳綠色轉型。堅定不移疏解非首都功能,推動一般製造業和污染企業“騰籠換鳥”,發展高精尖産業,持續抓好違法建設拆除、城鄉結合部重點村整治等工作,營造整潔有序的城鄉環境。優化城市空間功能佈局,嚴格執行新版城市總體規劃,堅決守住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和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推動生態空間優化重組。推進綠色低碳迴圈發展,實施二氧化碳控制專項行動,深入推進節能節水節地,推廣垃圾分類、綠色出行等綠色生活方式。

  三是污染防治、生態擴容、區域協作並舉,推動生態環境品質持續好轉。精準實施大氣污染協同治理,持續深化“一微克”行動,推進細顆粒物和臭氧污染協同治理,精準治理移動源污染、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和揚塵污染。統籌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態保護,推進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加快補齊污水處理短板、推進“廠網配套”、開展“清管行動”,完成農村地區小微水體整治,鞏固黑臭水體整治成效,推進重點流域綜合治理與生態修復。鞏固提升土壤和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水準,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嚴格管控土壤污染風險,嚴格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基本實現危險廢物無害化處置和綜合利用,加強垃圾分類和源頭減量,提高垃圾焚燒、生化處置能力。系統提升城市生態容量,完成新一輪百萬畝造林綠化等工程,除核心區外各區全部創建成為國家森林城市。加強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健全區域水環境協同治理機制,打造環京綠色生態帶。

  四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切實解決群眾反映突出的環境問題。全力辦理群眾信訪投訴舉報,堅持“接訴即辦”,推行“未訴先辦”。重點突破交通噪聲污染治理瓶頸,深化施工噪聲污染防治,嚴格檢查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情況,對垃圾異味擾民問題,強化部門、屬地和企業統籌整治。

  五是健全生態環境保護支撐體系,提升環境治理效能。完善法規標準,制定修訂相關標準。嚴格執法監管,加強行政執法機關的部門聯動,推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加強政策引導,健全生態補償機制,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發展綠色金融。強化科技支撐,加強科技攻關,加大先進綠色技術的徵集、推廣、應用力度。

  為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進,《整改方案》明確了四個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市委、市政府成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北京市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北京市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督察整改辦),負責協調推進、督促落實反饋問題整改工作。

  二是加強督察督辦。市督察整改辦定期調度、強化督導、銷號管理,協調推進整改落實工作。市委生態文明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小組辦公室強化督察督辦、抽查核實,將整改落實情況作為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重點內容。

  三是嚴肅追究責任。對督察移交的問題和線索,深入調查核實,逐一厘清責任,依規依紀依法嚴肅問責。對整改工作中出現的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裝整改和搞“一刀切”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現象,依法依規依紀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四是及時公開資訊。及時向社會公開北京市貫徹落實《督察報告》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整改進度。引導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營造人人有責、人人盡責的良好氛圍。

  北京市將進一步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重要講話精神,以抓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為契機,強化責任擔當,動真碰硬、精準發力,標本兼治、一抓到底,切實把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轉化為推進工作的強大動力,全面提升首都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水準,以更高標準、更嚴要求和更實舉措,為“十四五”工作開好局、起好步,為建設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提供堅實生態環境保障。

  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網站、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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