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2026〕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美麗中國建設“十五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2026年6月21日
(本文有刪減)
美麗中國建設“十五五”規劃
“十五五”時期是美麗中國建設承前啟後、擴面提質,實現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的關鍵階段。為全面推進“十五五”時期美麗中國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綱要》,制定本規劃。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四中全會部署,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全面落實精準科學依法治污,以碳達峰碳中和為牽引,以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為保障,統籌産業結構調整、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持續深入推進污染防治攻堅和生態系統優化,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産品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築牢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生態根基。
到2030年,生態環境品質全面改善,美麗中國建設取得新的重大進展。綠色生産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碳達峰目標如期實現,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固體廢物綜合治理能力和水準顯著提升,城鄉人居環境顯著改善,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不斷提升,核與輻射安全水準持續提高,國家生態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適應美麗中國建設要求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不斷健全,建成一批美麗中國建設示範樣板,人民群眾生態環境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增強。到2035年,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美麗中國目標基本實現。全國細顆粒物(PM2.5)濃度下降到25微克/立方米以下,全經濟範圍溫室氣體凈排放量比峰值下降7%—10%、力爭做得更好,綠色生産生活方式廣泛形成,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顯著提升,國家生態安全屏障更加穩固,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
工作中要把黨的領導貫穿美麗中國建設各方面全過程,堅持環保為民,以高水準保護支撐高品質發展,以改革為動力提升生態環境治理整體效能,持續激發美麗中國建設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加快形成美麗中國建設總體佈局。
二、深入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
(一)推動空氣品質持續改善。優化國家大氣污染防治分區。加強城市空氣品質達標管理。深入推進水泥、焦化等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鼓勵垃圾焚燒企業超低排放改造。研究制修訂重點産品VOCs含量限值強制性國家標準,推動VOCs源頭替代和全流程治理。開展傳統涉氣産業集群整治提升。實施低效失效大氣污染治理設施排查整治。深化大氣環境績效分級管理,開展績效等級提升行動。完善清潔取暖運作保障長效機制。持續推進區域聯防聯控,有效應對長時間大範圍污染過程。加強長江中游、成渝等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嚴厲打擊非法生産、銷售、使用消耗臭氧層物質行為。加強秸稈焚燒分區管控和綜合利用,嚴防秸稈集中焚燒引發重污染天氣。加強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大氣氨排放全過程管理,推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氨排放總量下降。探索惡臭、餐飲油煙污染分級分類管控。深化城市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建立噪聲問題綜合治理清單,推進寧靜小區等建設。
(二)強化水生態環境保護。統籌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治理,按規定壓實河湖長管理責任。加強流域水生態環境品質目標管理,優化調整水功能區劃及管理制度。加快城鎮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改造,持續鞏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成果,基本完成重點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鞏固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效,基本消除縣鄉黑臭水體,加強群眾身邊水體保護治理。強化船舶水污染物轉移處置聯合監管。推進農業面源污染突出區域系統治理。完善河湖生態流量目標管理體系,強化水資源統一調度和水工程生態流量泄放管控,重點河湖生態流量達標率保持在90%以上。開展水生態環境狀況調查評估,科學實施水生態保護修復。推動構建重要流域上下游貫通一體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推進沿海省份及周邊主要河流總氮源頭防控。以解決全流域和跨省界突出問題為重點,加強重要江河湖庫系統治理和生態保護,提升湖庫富營養化防治水準和應急處置能力,積極應對藍藻水華。推進江河湖庫清漂。
(三)深化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健全陸海統籌、近遠海協調聯動的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格局。劃定國家生態環境治理重點海域及其控制區域、省級重點海域範圍,實施綜合治理攻堅。深化陸源污染治理與管控,加強海洋垃圾清理和資源化利用,基本完成重點海域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強化海水養殖環境整治與監管,提升海水浴場等親海區域環境品質。加強海上風電、油氣等開發建設活動監管。有序推進海洋生態環境綜合調查,開展典型海洋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及成效評估,加強重要海洋物種及其棲息地保護與監管。推進潮白河—渤海灣、九龍江—廈門灣等從山頂到海洋保護治理機制創新。
(四)加強土壤、地下水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深入實施土壤污染源頭防控行動,對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實行管控和修復,推動綠色化改造。強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管理,加強農藥原藥製造、焦化等企業騰退地塊土壤污染管控。基本完成重點縣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源整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加強黑土地保護和酸化耕地治理,促進土壤健康和永續利用。加強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環境管理,實施化工園區地下水污染整治行動。開展全國土壤污染狀況普查和地下水污染調查評價。完成8萬個行政村環境整治,在有條件的地方協同推進農村改廁與生活污水治理,排查整治較大面積劣Ⅴ類水體。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常態化運作保障機制。建立農村生態環境監測評價制度。加強畜禽糞污收集處理利用,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推進化肥農藥精準施用增效、地膜科學使用回收。
三、全面實施固體廢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行動
(五)實施固體廢物綜合治理。強化工業固體廢物全鏈條管控和規模化消納利用,推動重點行業固體廢物産生量與綜合消納量逐步實現動態平衡。紮實推進非法傾倒處置固體廢物、溶洞垃圾污染等專項整治。實施堆(渣)場、危險廢物填埋場、磷石膏庫等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完成60%以上的歷史遺留固體廢物堆存場所治理,危險廢物填埋處置量佔比控制在10%以內。優化尾礦庫分類分級環境監管制度,開展污染動態評估和監控預警。優化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結構,推進設施提標改造。健全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體系。推進全國危險廢物産生單位“五即”(即産生、即包裝、即稱重、即打碼、即入庫)規範化建設,強化危險廢物“一碼貫通”全過程監管。
(六)強化重金屬污染防治。推進重金屬環境安全隱患排查與風險評估,“一企一策”、“一地一策”系統治理風險隱患問題。減少使用高鉈、高鎘、高砷等礦石原料。推動重點行業企業開展重金屬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健全重金屬污染長效防控機制。
(七)深化新污染物治理。強化電器電子、汽車等重點産品有害物質源頭減量和替代。完善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制度。持續開展化學物質環境資訊統計調查。制定高關注新污染物清單,梯次推進環境風險評估。動態更新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及其禁、限、治等措施,實施污染隱患排查整治,完善環境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建立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內分泌干擾物、抗生素、微塑膠等協同治理和風險管控體系。建立新污染物資訊報告和傳遞制度。完善國家和地方新污染物治理協調推進工作機制。
四、統籌推進生態系統優化
(八)鞏固國家生態屏障。統籌推進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持續鞏固以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區、黃河重點生態區、長江重點生態區、東北森林帶、北方防沙帶、南方丘陵山地帶、海岸帶等“三區四帶”為骨架的國家生態安全屏障體系,推進重要生態廊道保護建設。實施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落實分級管理和分區管控,建立健全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自然保護地面積佔陸域國土面積比例不低於18%。有序設立新的國家公園,提升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生態服務功能。建設國家植物園體系。
(九)實施生態保護與修復。科學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推進森林品質精準提升和國家儲備林建設,森林蓄積量達到224億立方米。統籌草原生態修復與合理利用,加強濕地保護修復。推進超引地表水和超采地下水治理,開展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打好“三北”工程攻堅戰。加強重點區域水土流失治理和石漠化治理,建設生態清潔小流域,水土保持率達到74%以上。實施生態系統碳匯能力鞏固提升行動。
(十)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充分發揮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作用。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開展全國保護鳥類活動和打擊非法捕獵販賣鳥類專項行動。嚴格實施休禁漁制度。科學規範實施增殖放流。加強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建立生物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管理制度。加強森林草原防滅火、有害生物防治,強化外來入侵物種監測管控。建立生物多樣性體驗地。
(十一)強化生態保護與修復監管。加強生態保護與修復監管制度建設,強化統一監管。優化升級國家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嚴格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管理制度。持續推進“綠盾”重要生態空間生態環境問題排查。完善生態破壞事件跨部門會商機制,做好生態破壞事件判定。深化全國生態品質評價,持續推進全國及重點區域生態狀況調查評估,開展生態保護修復成效評估。
五、積極應對氣候變化
(十二)積極穩妥推進和實現碳達峰。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落實國家自主貢獻目標,紮實推進碳達峰行動,全面實施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堅持風光水核等多能並舉,深入開展節能降碳改造和控煤減煤,合理控制煤電裝機規模和發電量,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比重,加快推進新增用電量由新增清潔能源電量覆蓋。實施應對氣候變化所有重大工程,推動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發展和示範項目建設。
(十三)主動適應氣候變化。完善適應氣候變化工作體系,推動建設氣候適應型社會。健全氣候變化觀測網路,加強氣候變化監測預警,強化氣候變化對關鍵脆弱領域區域風險影響評估,提升應對氣候變化特別是極端天氣能力,強化綜合防災減災。深化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推動韌性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農業、能源、交通、旅遊、金融等領域氣候韌性。全面推進氣候變化健康適應行動。
(十四)加快發展全國碳市場。充分發揮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對實現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的重要支撐作用。有序擴大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行業範圍、擴展參與主體,對碳排放總量相對穩定的行業優先實施配額總量控制,穩妥推行免費和有償相結合的配額分配方式。完善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為主體的碳定價機制。積極發展全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市場,持續擴大支援領域,建立科學完備的方法學體系,推動核證自願減排量應用,規範各類自願減排交易活動,提升碳市場國際影響力。
(十五)提升應對氣候變化基礎能力。完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和動態監測預警機制,強化部門間數據共用銜接。完善重點行業領域碳排放核算機制,健全企業碳排放核算方法,構建項目碳排放和碳減排核算體系,研究將綠證納入碳排放核算的可行路徑。常態化編制國家溫室氣體清單。建設完善國家溫室氣體排放因子數據庫。健全産品碳足跡管理體系,完善標識認證、分級管理、資訊披露等制度,推動産品碳足跡規則國際互認。加強甲烷、氧化亞氮、含氟氣體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管控,提升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控排監測、核算、報告、核查能力,推廣回收利用技術。
六、加快形成綠色生産生活方式
(十六)發揮生態環境優化支撐作用。深入推進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加強同國土空間規劃銜接,協同優化産業佈局。更新調整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逐步將地下水、聲、重金屬、減污降碳協同等納入分區管控體系。加強生態環境影響評價保障,強化重大生態影響類項目全過程監管,加強重點行業建設項目節能降碳審查評價,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加快落實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逐步實現污染物排放量精准許可、監測和執法。探索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生態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全鏈條制度改革。優化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擴大重點減排工程範圍,完善建設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管理。深化總量控制、生態環境影響評價、排污權交易、環境統計等與排污許可制銜接。開展第三次全國污染源普查。
(十七)提升重點行業領域綠色低碳水準。推進重點用能行業綠色化清潔化發展,逐步明確可再生能源消費最低比重目標,建設一批綠色工廠。推進西部地區可再生能源就近利用,有序推動符合要求的高載能産業向可再生能源資源富集區域轉移。修訂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將低效、高耗能、高排放工藝和裝備納入淘汰類目錄。推進機場運作電動化和港口岸電應用盡用,發展可持續航空燃料。提高大宗貨物鐵路、水路運輸比重和新能源汽車運輸比重,推進新能源運輸工具規模化應用,加快配套補能設施建設,構建“外集內配”貨物運輸模式,鼓勵開展貨運零排放試點,推進零碳運輸走廊建設,重點行業清潔運輸比例達到75%、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重點行業清潔運輸比例達到85%。加強既有建築和市政設施節能降碳改造,發展城鄉綠色建築。制定重點行業和生態環境基礎設施減污降碳協同治理技術指南,構建協同度指數,深化城市和産業園區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試點。
(十八)加強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強化水、土地、礦産等資源全過程管理和全鏈條節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終端用能電氣化水準。提升廢棄電器電子産品、退役新能源設備綜合利用水準。健全快遞包裝迴圈利用體系,加強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推動生物質資源高值化利用。提高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水準。
(十九)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完善綠色産品認證與標識體系。開展新能源汽車、綠色智慧家電、綠色建材下鄉活動,推廣新能源車充綠電、居民綠電零售套餐。健全綠色消費激勵機制,拓展政府採購綠色産品範圍和規模。繁榮發展生態文化,持續開展全國生態日、世界環境日等活動,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持續開展“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系列活動,引導公眾節約用水用電,推廣“光碟行動”,減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抵制過度包裝。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慢行交通系統和綠道網路,發展綠色出行。
七、守牢美麗中國建設安全底線
(二十)確保核與輻射安全。把核安全擺在最高優先級,構建嚴密的核安全責任體系,建設現代化核安全監管體系。推動核設施高標準設計、高品質建設、高水準運作,深化首堆新堆安全監管,確保不發生核事故以及危害公眾健康和環境安全的核事件。加強老舊設施退役治理和放射性廢物處置,強化核技術利用、鈾(釷)礦伴生礦、電磁輻射、放射性物品運輸監管。強化核安全科技支撐、數智賦能、科學認知,提升審評驗證、監測預警、事故應急、監督管理能力。
(二十一)健全生態安全防護體系。深化生態安全戰略和政策研究。健全生態安全風險監測預警體系,積極應對冰川消融、凍土退化、冰湖擴張、海水倒灌等風險,加強三江源、祁連山、高黎貢山等敏感區域生態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統籌推進生態安全保障能力建設。強化氣候變化、資源開發等引發生態安全風險傳導機理研究。健全生態環境健康風險評估技術體系,開展重點區域生態環境健康風險評估。
(二十二)加強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完善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體系,健全重大敏感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省統籌應對、市&&落實、縣先期處置的響應機制。深化實施生態環境應急“一河(園、路、庫)一策一圖”。完善跨區域、跨部門聯動的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急響應體系。提升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風險防範和應急應對能力,保障南水北調等重大調水工程水質安全。健全生態環境應急物資裝備儲備體系,提升資源調度和智慧輔助決策水準。
八、健全美麗中國建設保障體系
(二十三)完善生態環境法治體系。實施生態環境法典,做好立改廢釋相關工作,推進應對氣候變化和碳達峰碳中和、新污染物治理等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推動加快修改節約能源法。穩步推進美麗中國建設重點領域標準規範制修訂,更新污染物排放和環境品質標準,建設國家生態環境基準體系。強化跨部門執法司法協同聯動,推動加強檢察公益訴訟,持續優化生態環境專業化審判機制,促進刑事追訴、民事賠償、行政履職依法銜接。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鼓勵建設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綜合性替代修復區域。
(二十四)提升監測現代化水準。加強固體廢物、新污染物、重金屬、溫室氣體、生物多樣性等監測能力建設。推進生態環境監測網路數智化轉型,建設全域感知、智慧高效的新一代監測網路,提升天空地海一體化監測預警能力。加強新型監測感知技術裝備研發應用,提升監測儀器與裝備設備自主可控水準和計量溯源性管理能力。加強對自行監測和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建設完善監測管理服務平臺。
(二十五)健全監督管理機制。按規定深入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持續推動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充分發揮區域督察局、核安全監督站、流域(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作用,強化分區域分流域分海域監督管理。加強對新污染物排放、碳排放權交易及碳排放數據品質的監督管理。深化生態環境分級分類執法監管,構建智慧執法體系,強化非現場執法監管。推進環境資訊依法披露,統一規範開展環境信用評價,構建環境信用監管體系。完善公眾生態環境監督和舉報反饋機制,及時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
(二十六)強化科技創新和人才支撐。系統佈局國家科技重大項目,強化基礎科學研究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加強重點區域流域海域生態環境問題與機理研究,推動京津冀環境綜合治理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標誌性成果産出。加快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健全生態環境科普體系。推進生態環境相關學科專業發展,培育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建設美麗中國高端智庫。加強生態環境科技創新人才和高層次人才培育。強化基層監測、執法、應急等人才隊伍和能力建設,升級實訓體系,開展執法大練兵。拓展數智技術應用場景,實施生態環境資訊化工程,深化人工智慧等新技術應用,建設綠色智慧的數字生態文明。
(二十七)健全經濟激勵政策。強化財政對美麗中國建設的支援,優化財政資源配置,確保投入規模同建設任務相匹配。開展徵收VOCs環境保護稅試點,完善固體廢物環境保護稅的政策執行口徑。健全促進綠色低碳發展的價格機制。建立企業生態環保費用提取使用制度。鼓勵建立金融支援美麗中國建設項目庫,完善政銀融資協調與項目推介機制。豐富綠色金融産品和服務,積極推動氣候投融資,有序推進碳金融産品和衍生工具創新。探索區域性環保建設項目金融支援模式,支援“美麗系列”建設。深入開展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完善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因地制宜拓展生態産品價值實現渠道。
(二十八)深化國際合作。深化應對氣候變化、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治理、保護臭氧層、生物多樣性保護、荒漠化防治、核安全、海洋污染治理、塑膠污染治理等領域國際合作,積極參與、引領全球環境和氣候治理。深耕雙多邊和區域環境合作,加強南南合作及同周邊國家合作。推進綠色絲綢之路建設,深化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合作。加強綠色産業鏈供應鏈國際合作,強化規則、計量、標準等國際互認。
九、組織實施
完善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按規定實施好美麗中國建設成效考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對照本規劃細化落實目標任務,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協同推進,工作中要抓好重點攻堅,力戒形式主義,杜絕層層加碼。健全美麗中國建設重大工程實施機制,細化項目清單,做好資金和要素保障。開展美麗中國建設進程評估,推廣美麗中國建設經驗做法和標誌性成果。生態環境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本規劃實施進展情況進行動態監測、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重大事項及時按程式向黨中央、國務院請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