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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

2018-07-13

2018-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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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確定了“全面規劃,合理佈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群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民”的32字環境保護工作方針。

  1973年8月5日-20日,第一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在北京召開,揭開了中國環境保護事業的序幕。

  第一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確定了環境保護的32字工作方針,即“全面規劃,合理佈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群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民”。會議討論通過了《關於保護和改善環境的若干規定(試行草案)》;制定了《關於加強全國環境監測工作意見》和《自然保護區暫行條例》。

  這次會議的重要意義有4個方面:第一,在這次會議上,首次承認社會主義制度的中國,也存在著比較嚴重的環境問題,需要認真治理。第二,這次會議是新中國開創環境保護事業的第一個里程碑,標誌著環境保護在中國開始列入各級政府的職能範圍。第三,會議期間制定的環境保護方針、政策和措施,為開創中國的環境保護事業指明瞭方向,抓住了重點,確定了目標和任務。第四,會議之後,從中央到地方及其有關部門,都相繼建立了環境保護機構,並著手對一些污染嚴重的工業企業、城市和江河進行初步治理,中國的環境保護工作開始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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