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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底前我國要完成7個流域、近岸海域排污口排查(新華社)

2022-04-04

2022-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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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態環境部副部長邱啟文2日介紹,2025年底前,我國要完成長江、黃河、淮河、海河、珠江、松遼、太湖等七個流域以及近岸海域範圍內所有排污口排查;基本完成七個流域幹流及重要支流、重點湖泊、重點海灣排污口整治。
  排污口是連接水裏和岸上的關鍵節點。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加強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加強和規範排污口監督管理。
  在國新辦2日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邱啟文介紹,實施意見提出三項重點任務,一是開展排查溯源,省級人民政府統籌組織本行政區域內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地市級人民政府承擔組織實施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的主體責任,各地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則,逐一明確排污口責任主體,建立責任主體清單。二是實施分類整治,將排污口分為工業排污口、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口、農業排口、其他排口等四種類型,按照“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併一批、規範整治一批”要求,由地市級人民政府制定實施整治方案。三是強化監督管理。
  排污口“找不著主”“沒人負責”,是一個突出問題。邱啟文表示,要逐個排污口明確責任主體,對於難以確定的,由屬地市縣級人民政府作為責任主體,或由其指定責任主體,確保事有人管、責有人負。
  從2019年起,生態環境部會同相關省市相繼啟動了長江、渤海和黃河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其中,發現長江入河排污口60292個,渤海入海排污口18886個,相比各地及各有關部門此前掌握的數量分別增長了30倍和25倍。目前黃河的排查整治還在進行中,完成了黃河上游和重要支流約17000個排污口的排查。摸清底數為科學整治夯實了基礎。
  如何落實分類整治要求?邱啟文説,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地及其他需要重點保護的區域違法設置的排污口,要依法予以取締。
  對城鎮污水管網覆蓋範圍內的生活污水散排口等進行清理合併。工業及其他各類園區或各類開發區內企業現有排污口應盡可能清理合併,污水由園區或者開發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統一處理後再進行排放。對於集中連片的中小型水産養殖排口,鼓勵各地統一收集處理養殖尾水,設置統一的排污口。
  來源:新華社  記者:高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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