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水利委員會陸水試驗樞紐管理局:
你局《關於審批陸水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陸管〔2022〕104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項目概況及總體意見
陸水水庫位於長江中游南岸支流陸水,為幹流唯一控制性樞紐工程,主壩壩址位於湖北省咸寧市赤壁城區上游2.5公里處,下距節堤航電樞紐約30公里,距陸水河口約44公里,1976年工程完工。工程任務以防洪為主,兼有灌溉、發電、城市供水、航運、養殖、旅遊和水利科學試驗等功能。水庫正常蓄水位55米,總庫容7.42億立方米,具有不完全年調節性能。該項目是對水庫存在的現有問題進行處理,消除水庫存在的安全隱患,恢復水庫原有功能,項目實施後工程任務不變,水庫仍維持現行運用方式;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改建1#B副壩為有閘控制非常溢洪道,新建泄洪渠和泄洪渠出口交通橋;壩體結構加固,簡易幹運垂直升船機拆除,主壩及3#副壩公路橋與軌道橋改造,混凝土缺陷及耐久性防護處理;1#A副壩壩體及壩基防滲處理,北灌溉渠首拆除重建,8#副壩滲流安全隱患處理;防汛道路改造,金屬結構與機電設備更新改造,水情自動測報系統、安全監測設施、資訊化系統及主副壩管理房等管理設施改造完善等。
該項目建設總體符合《長江流域綜合規劃(2012-2030年)》和《“十四五”水庫除險加固實施方案》《“十四五”解決水利防洪排澇薄弱環節實施方案》等,水利部以水規計〔2021〕420號文件出具了可研報告審查意見。本項目實施後水庫特徵水位不變、裝機容量不變、運作方式不變,新增不利環境影響主要為施工期影響。陸水水庫建設年代較早,水環境、水生生態保護措施考慮不足,疊加流域其他梯級開發産生了較為顯著的水環境、水生生態等累積影響。在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一定緩解或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影響評價總體結論和擬採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的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水環境影響。受水庫調蓄和供水影響,3月至7月出庫流量較入庫流量有所減小,月均最大減幅13.94%;9月至次年2月出庫流量較入庫流量有所增加,月均最大增幅32.98%。庫區現狀水質滿足湖庫Ⅱ類~Ⅲ類水質標準,部分斷面個別月份為Ⅳ類,處於中營養化水準。水庫存在水溫季節性分層現象,3月至10月水溫分層明顯,項目施工期和運作期對庫區及壩下水文情勢不新增明顯影響。
(二)水生生態影響。陸水流域歷史記錄魚類有97種,包括鯮、日本鰻鱺等珍稀瀕危保護魚類。陸水流域梯級開發改變了河道的水文情勢和水生生境,阻斷了魚類洄遊通道,造成魚類種群結構發生改變,流水性魚類在庫區減少,洄遊魚類難以在流域內完成生活史,魚類資源總體處於衰減狀態。項目施工可能對庫區魚類資源造成一定損失,河段水生生境基本維持原狀,水生生態系統不會發生新的明顯改變。
(三)陸生生態影響。陸水流域主要植被為森林、農田植被和灌叢,森林植被大部分為人工防護林。分佈有野大豆及雀鷹、畫眉、烏龜等野生保護動植物。項目實施將佔用和破壞部分植被及野生動物棲息地,施工活動可能對野生動物造成驚擾和傷害,影響相對較小。項目部分佔用陸水國家級風景名勝區、陸水湖國家濕地公園、陸水省級森林公園,並部分涉及生態保護紅線,可能對上述敏感區造成一定不利影響。
(四)其他環境影響。項目施工産生的污(廢)水、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可能對周邊生態環境及環境保護目標造成不利影響。
三、主要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一)嚴格落實生態流量下泄措施。下泄生態流量不低於12.89立方米/秒,並納入水庫水量配置和運作調度方案。正常情況下,通過發電機組下泄生態流量,機組不運作時,以防汛小機組下泄生態流量。同步建設生態流量線上監測系統,開展生態流量監測。下階段結合壩下魚類繁殖生態水文過程需求,進一步研究優化日內發電調峰調度,結合汛前騰空防洪庫容等條件,開展魚類繁殖生態調度研究。
(二)嚴格落實水環境保護措施。積極配合併推動地方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好庫區水源地保護及水環境治理相關工作,加快實施相關排污口綜合整治,加快推進相關片區生活污水截污納管,實施庫區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推動相關地方政府編制陸水水庫水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加強對庫區及相應灌區渠道、壩下河道水溫的觀測,在此基礎上開展低溫水影響減緩措施的研究。
(三)嚴格落實水生生態保護措施。將陸水幹流中游雋水壩下至陸水水庫庫尾約77公里河段、支流高堤河干流楊林橋水庫以下約35公里河段作為魚類棲息地進行保護。抓緊制定魚類棲息地保護規劃,細化保護措施佈局安排,確保相關保護措施落實到位。嚴格落實工程過魚措施,採用“集魚站+索道轉運”的過魚方案,初步設計階段完成過魚系統專項設計和相關水工模型試驗,進一步優化系統佈置、結構和參數,制定運作期過魚運作規程,確保長期有效運作,運作後同步開展過魚效果監測評估和必要的適應性優化改造。嚴格落實增殖放流措施,放流對象為斑鱖、黃尾鲴、赤眼鱒、白緣䱀等魚類,放流規模為47萬尾/年,放流期為施工期3年、運作期1年。
(四)嚴格落實陸生生態保護措施。施工前開展工程佔地範圍內動植物詳細調查,針對發現的珍稀瀕危保護動植物和受傷野生動物,採取有效的保護或救護措施,必要時向行業主管部門、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生態環境保護教育,嚴禁隨意破壞植被和捕殺野生動物。強化施工生態保護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優化施工方案,嚴格控制工程佔地和施工活動範圍,創新採用綠色施工方法和工藝,儘量減少地表開挖和擾動,減少對植被的佔用和對動物生境的破壞。科學設置棄渣場,棄渣場應做到先擋後棄;棄渣應全部運至規定的棄渣場,不得隨意傾倒。施工前對表層土壤進行剝離,單獨堆存並回用,施工中採取水土保持措施,在施工結束後及時對棄渣場、施工跡地等實施生態修復,有條件或有必要的應同步開展生態修復。生態修復應堅持因地制宜,使用原生表土和鄉土植物,恢復和保護生物多樣性,重建與周邊自然生態相協調的植物群落,初期可採用人工管護等措施,最終形成可自然維持的生態系統。加強涉及敏感區的施工活動管理,開工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敏感區相關主管部門的同意或履行相關手續,否則不得在相關區域開工建設,嚴格落實敏感區相關管控要求,主動接受敏感區管理部門監督。
(五)其他環境保護措施。加強工程建設運作全過程生態環境保護,針對施工期和運作期的污(廢)水、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採取有效防治措施。生産廢水和生活污水嚴禁直接外排,避免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質造成不利影響。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加強對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暫存場所的管理。
四、你局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明確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項目實施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可研、初設等設計階段以及建設過程中不得隨意降低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刪減相關環保措施,相關建設內容及生態環境保護設施擬發生變化的,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四條及《水利建設項目(樞紐類和引調水工程)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等相關規定,依法辦理環評相關手續。下階段應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設計和專項設計,優化、細化、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明確時序安排及投資概算。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應納入施工、工程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制定和落實各項監測計劃,就下泄生態流量、過魚、棲息地保護、增殖放流等措施的有效性開展長期跟蹤監測,適時納入水利水電建設項目全過程環境管理體系。適時對監測結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論必要時進一步優化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項目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適時組織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五、咸寧市生態環境局要切實承擔事中事後監管主要責任,履行屬地監管職責,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要求,加強對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湖北省生態環境廳要加強對“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工作的監督指導,生態環境部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等單位按職責開展相關監管工作。你局應在收到本批復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文件分送上述部門及咸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按規定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2年12月12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中國國際工程諮詢有限公司,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 湖北省生態環境廳,咸寧市人民政府,咸寧市生態環境局, 長江水資源保護科學研究所,生態環境部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2年12月1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