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紹容代表:
您提出“關於加強對限制和禁止開發區域的政策支援和資金補助的建議”收悉,由我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辦理。經認真研究,現答覆如下:
建立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舉措,推進限制和禁止開發區域的政策支援和資金補助,對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正如您所説,建設生態文明,必須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
一、關於建立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中辦、國辦印發《關於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五方面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一是聚焦重要生態環境要素,完善分類補償制度;二是圍繞國家生態安全重點,健全綜合補償制度;三是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加快推進多元化補償;四是完善相關領域配套措施,增強改革協同;五是樹牢生態保護責任意識,強化激勵約束。財政部將按照《意見》有關要求,研究完善有關轉移支付辦法,加大對生態功能重要地區的生態保護補償力度,支援開展生態文明建設。
二、推動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近年來中央財政通過逐步增加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規模,加大對地方轉移支付力度,提高生態功能重要地區的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能力,支援地方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2022年,中央財政已下達四川省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60.15億元,比上年增加4.37億元。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為財力性轉移支付,相關地區可統籌用於生態功能重要地區加大生態保護補償力度,加快生態文明建設等。
我部配合財政部做好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品質監測與評價工作。2012年起,每年組織開展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品質監測與評價工作,評價結果作為每年財政部安排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獎懲資金依據。截至2021年,已連續開展了10年評價,評價縣域數量由2012年的452個增加到2020年的810個,涉及全國29個省份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上海市和江蘇省無轉移支付縣域),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縣域生態環境品質呈“整體較好、穩中向好”態勢。2022年初,我部與財政部聯合印發了《“十四五”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品質監測與評價指標體系及實施細則》,優化了“十四五”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評價指標體系,充分發揮了評價工作對縣域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的引導作用。
下一步,我部將加強《“十四五”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品質監測與評價指標體系及實施細則》培訓宣貫,組織做好“十四五”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品質監測與評價工作,強化監測與評價結果在轉移支付資金分配中的調節作用。
三、增加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補償力度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為進一步健全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推動生態保護補償工作法制化,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了《生態保護補償條例》(簡稱《條例》)。核心是把經過實踐檢驗證明行之有效的政策轉化為制度,推動解決生態保護補償實踐中的難點和堵點,激勵生態保護者更好履行生態保護職責,推動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向更高品質發展。《條例》吸納和提煉生態保護補償實踐中普遍成熟的經驗和做法,就重點生態功能區和各類自然保護地轉移支付制度等作出專門規定,進一步落實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的義務和職責。目前,《條例》已按程式上報國務院。
四、推進生態綜合補償試點工作
近年來,國家發展改革委推動生態綜合補償試點工作,2019年印發實施《生態綜合補償試點方案》。試點範圍包括西藏及涉藏工作重點省,福建、江西、貴州、海南4個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以及安徽省共10個省的50個縣(市、區),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援試點地區開展産業園區基礎設施、生態文化旅遊和特色種養等項目建設。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指導和支援地方紮實做好試點工作,積累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為做好全國生態保護補償奠定堅實基礎。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