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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1日生態環境部關於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夏新喬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積家井礦區新喬礦井及選煤廠項目(240萬噸/年)等2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進行審查公示

2021-12-22

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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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我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式的有關規定,我部擬對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夏新喬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積家井礦區新喬礦井及選煤廠項目(240萬噸/年)等2項(不含海洋工程及核與輻射類)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現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1年12月22日-2021年12月28日(5個工作日)。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安門大街82號
  郵  編:100006

序號

項目

名稱

建設地點

建設

單位

環境影響評價單位

項目概況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聯繫電話

1

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夏新喬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積家井礦區新喬礦井及選煤廠項目(240萬噸/年)

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鹽池縣

寧夏新喬能源開發有限公司

中煤科工集團北京華宇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屬於寧東煤炭基地積家井礦區規劃新建礦井,總體符合規劃環評要求。井田設計面積44.85平方公里,設計生産能力240萬噸/年,配套建設同等規模選煤廠屬低瓦斯礦井。採用立井開拓,走向法採煤,全部垮落法管理頂板。主要建設內容包括主立井、副立井和回風立井等主體工程,原煤倉、限下煤倉産品倉、矸石倉、輸煤棧橋等儲運工程,生活污水處理站和礦井水處理站環保工程。鐵路專用線單獨立項。工程總投資26.02億元

主要環境影響及對策:1)生態:井田內分佈有鹽環定揚黃幹渠、劉家水庫至鹽池縣人飲供水總幹管、地方公益基本農田和村莊等,採煤形成的地表沉陷將對上述保護目標和區域生態造成一定不利影響。主要保護措施對鹽環定揚黃幹渠、劉家水庫至鹽池縣人飲供水總幹管留設保護煤柱,對受影響的村莊採取搬遷等措施。地方公益林採取邊開採邊修復的措施,確保其生態功能不降低。制定生態修復治理方案,開展工程影響區生態修復專題研究,不斷優化和完善礦區生態恢復措施。(2)地下水:井田內分佈有居民水井。井田範圍內無供水意義含水層,採煤破壞侏羅係統延安組砂岩裂隙~孔承壓水含水層,第四係孔隙潛水含水層影響較小。危廢暫存庫等區域若發生滲漏將對地下水造成不利影響。主要保護措施建立地下水動態監測系統,落實跟蹤監測計劃。實施分區防滲。制定居案,加強對居民水井跟蹤監測。3)地表水:礦井水和生活污水若直接排放將對環境造成不利影響。主要保護措施新建礦井水處理站和生活污水處理站,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後全部回用於選煤生産,礦井水經處理達標後除回用選煤、消防等外,其他部分經處理符合環保要求後于農田灌溉。鹽水回用於防火灌漿,其部分採取蒸發結晶處理。4)其他:建井期矸石充填白雲岩礦採空區,運營期掘進矸石和洗選矸石充填井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站污泥收集由城鎮垃圾處理處理。危險廢物委託有資質單位處理。濃鹽結晶鹽根據固體廢物屬性採取相應符合環保要求的處置措施。加強施工期和運營期揚塵污染防治,煤炭儲運採取封閉措施採取隔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標排放。

公眾參與:建設單位依法開展了公眾參與

相關部門意見:國家能源局以國能綜函煤炭〔2021〕53號文件同意本工程産能置換方案。

010-65646208

2

伊泰集團伊泰伊犁礦業有限公司伊寧礦區煤礦(露天部分450萬噸/年)及選煤廠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

伊泰伊犁礦業有限公司

中煤科工集團北京華宇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屬於新疆伊寧礦區伊南煤田中小型煤礦開採區資源整合方案規劃項目,本次評價為井田露天開採部分,設計開採面積24.95平方公里,設計生産能力450萬噸/年,項目為露天開採,岩土剝離採用單鬥-卡車工藝,採煤採用單鬥-卡車-可移動式破碎站-帶式輸送機半連續開採工藝。工程建設內容主要包括露天採掘場、外排土場、地面運輸系統、工業場地、選煤廠等主體工程,原煤倉、産品倉、矸石倉、帶式輸送機等儲運工程,供水、供電、電鍋爐供暖以及礦坑水和生活污水處理站等公用和環保工程。工程總投資22.1億元。

主要環境影響及對策:1)生態:井田範圍內分佈有二級國家級公益林、文物保護單位等保護目標,採煤形成的露天採坑,表土剝離和排土場佔壓將對上述保護目標及區域生態造成不利影響。主要保護措施:公益林集中分佈的三採區以及二採區涉及公益林的區域暫緩開採。對項目涉及的蘇阿蘇河和阿爾瑪勒河相關區域實施禁採。涉及文物保護單位及保護範圍的採區,應落實文物保護管理要求。優化內排方案,儘快實現內排。邊開採邊復墾,表土單獨剝離並集中堆放,用於後續平臺表面、邊坡覆土。採取人工干預和自然恢復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生態修復,保護生態功能不退化,開展工程影響區生態修復專題研究,不斷優化和完善礦區生態修復措施。2)地下水:礦田範圍內無生産、生活水源井(泉)等分佈,開採範圍不涉及供水意義含水層,採煤將破壞煤係含水層及上覆侏羅係中統頭屯河組含水層礦田南部燒變岩含水層。維修車間、危廢暫存庫等區域若發生滲漏將對地下水造成不利影響。主要保護措施:對蘇阿蘇河、阿爾瑪勒河、第四係全新統孔隙潛水含水層劃定保護範圍實施禁採。對採坑邊坡採取防滲措施。制定並落實地下水跟蹤監測,指導後續防治水措施。落實分區防滲措施。3)地表水:礦坑水、生活污水若直接排放將對環境造成不利影響。主要保護措施:礦坑水、生活污水分別經處理達標後全部綜合利用,不外排。(4)其他:剝離物和分選矸石全部運至排土場,達産第2至4年,剝離物排至內排土場,剩餘排至外排土場,達産第5年全部內排。生活垃圾及污水處理站污泥清運至察縣垃圾填埋場處理。危險廢物委託有資質單位處理。加強施工期和運營期揚塵污染防治。採掘過程採用微差爆破,七級大風天氣停止採掘,破碎等環節採取除塵措施,煤炭儲運均採用封閉設施。採取隔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標排放。

公眾參與:建設單位依法開展了公眾參與。

相關部門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以發改辦能源202095號文件明確了項目産能置換方案。國家能源局以國能發煤炭〔2020〕77號文件核準項目(450萬噸/年)。

010-65646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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