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第一個履約週期報告》發佈。總體來看,經過第一個履約週期建設運作,全國碳市場運作框架基本建立。其間,為做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運作保障工作,生態環境部搭建了全國碳市場幫助平臺並建立了“保障員一聯絡員”國家與地方溝通協調工作機制,組織國家和地方專家團隊持續開展全國碳市場問答諮詢服務,及時解答全國碳市場各級地方主管部門、重點排放單位、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等相關參與方遇到的政策和技術問題。都有哪些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問:發電廠應急柴油發電機組用油,需要算入發電機組溫室氣體的排放量中嗎?
答:按照當年適用的《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 發電設施》或修訂版本要求,企業化石燃料燃燒産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不包括應急柴油發電機組消耗化石燃料産生的排放。
問:企業新上燃氣發電機組,是否需要進行碳排放核算及履約?
答:若新增設施是以天然氣為主燃料的發電機組,則符合《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及配額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中提出的重點排放單位納入條件,在正式投産後需要進行碳排放核算、報告,通常在第二年納入全國碳市場配額管理重點排放單位名錄後再參加履約。
供稿 | 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