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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通報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移交問題追責問責情況

2023-02-20

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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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4日至2022年1月4日,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陜西省開展了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並於3月21日向陜西省反饋督察情況,同時移交5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要求依規依紀依法組織開展追責問責。
  陜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站在捍衛“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統籌推進全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和責任追究工作。按照省委統一部署,省紀委監委成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移交責任追究問題追責問責工作專班和聯合調查組,制定追責問責工作實施方案,依規依紀依法開展追責問責工作。根據查明事實,依據有關規定,對16個責任單位、101名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其中廳局級幹部11人,縣處級幹部44人,鄉科級及以下幹部46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63人,因其他違紀違法問題並案處理2人,誡勉14人,批評教育、談話提醒等其他處理22人。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黃河陜西韓城龍門段長期非法傾倒大量廢渣破壞黃河生態,環境隱患突出問題
  2013年8月以來,韓城市陽山莊選礦廠、下峪口村等向黃河河道違法傾倒採礦廢石、建築垃圾、礦渣等固體廢棄物,在河道管理範圍內長期亂堆亂建,距黃河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核心邊界最近處僅300余米,嚴重威脅保護區生態功能。堆放固體廢棄物總量125.9萬立方米,違法侵佔黃河河道約378.5畝,導致行洪通道阻塞,河道原貌改變,自然景觀發生重大變化,濕地保護區功能受到嚴重影響,環境污染問題嚴重。2013年至2018年,國家有關部門7次向韓城市相關部門致函10件,要求查處相關違法行為,恢復河道原貌,但韓城市一直未依法履行屬地責任,沒有及時制止違法行為,相關問題始終未解決。2018年,國家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清理整治專項行動,韓城市在整治過程中避重就輕,未按照要求排查有關問題,在相關整治工作未達到標準情況下,就對問題予以銷號或上報銷號,對佔用濕地保護區的問題長期以來未依法處罰。
  根據調查情況,責令韓城市委、市政府分別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書面檢查。給予時任韓城市市長、市委書記褚錦鋒,時任韓城市副市長王凱民、王雲章,時任韓城市環保局局長衛高民、王宏,時任韓城市林業局局長賈耀斌誡勉處理;給予時任韓城市市長亢振鋒批評教育處理;給予韓城市副市長王文俊,時任韓城市林業局局長雷萬虎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時任韓城市水務局局長程鵬飛政務警告處分;給予韓城市水務局局長衛戰波,時任韓城市水務局工會主席張強政務記過處分;給予時任韓城市龍門鎮黨委書記、市水務局局長孫彥芳政務記大過處分;時任韓城市龍門鎮鎮長、黨委書記劉偉因其他違紀違法問題並案處理;對韓城市水務局、綜合執法局、下峪口村和陽山莊村的其他5名責任人給予了相應的處理。
  二、榆林市蘭炭行業淘汰落後産能不力,違規建設和環境污染問題突出問題
  榆林市淘汰蘭炭落後産能工作不力,甚至打折扣、搞變通。國家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明確,單爐産能7.5萬噸以下的蘭炭生産裝置應于2012年底前淘汰,榆林市直至2019年才提出淘汰要求,2021年實質性開展工作,比國家要求時限推遲9年。榆林市以蘭炭單爐聯並系統升級改造名義在淘汰落後蘭炭産能上搞變通,府谷縣23家金屬鎂企業349台單爐産能小于7.5萬噸的蘭炭裝置仍在違規生産。神木市相關部門違規備案蘭炭項目、節能審查工作流於形式,備案的27個蘭炭項目中,有21個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準入條件。2020年以來,神木市沒有嚴格落實節能審查要求,共有18個蘭炭技改項目未取得節能審查意見即開工建設,2021年4月以後,神木市有關部門對其中10個項目進行備案,未及時叫停違法開工建設行為。按照榆林市蘭炭行業升級改造方案要求,2020年底前,全市所有蘭炭企業必須建成生産廢水處理設施,但是截至2021年底,納入升級改造方案的82家蘭炭企業,超過80%沒有建成廢水處理設施,大量酚氨廢水被違規處置,一些企業未落實廢氣收集處置要求,煙氣無組織排放污染嚴重。
  根據調查情況,責令榆林市委、市政府分別向省委、省政府做出書面檢查;責令神木市委、市政府,府谷縣委、縣政府,分別向榆林市委、市政府做出書面檢查。給予時任榆林市副市長萬恒,時任神木縣副縣長王外斌批評教育處理;給予時任榆林市司法局局長米勁,時任神木縣常務副縣長賀利貴,時任府谷縣副縣長段智博,時任神木市副市長鮑二偉談話提醒處理;給予時任榆林市工信局局長柴小平,時任神木市發改科技局局長白永清,時任府谷縣發改局局長王平政務記大過處分;給予時任榆林市能源化工基地建設管委會規劃辦公室副主任馬富泉,時任府谷縣能源局局長高培清,時任府谷縣工貿局局長陳國盛政務記過處分;給予時任榆林市工信局副局長劉長有,時任神木縣副縣長孫彬,時任府谷縣副縣長溫子斌政務警告處分;對榆林市、榆陽區、神木市相關部門的其他6名責任人給予了相應的處理。
  三、安康市蒿坪河環境風險隱患突出,重點環境治理工作推進遲緩問題
  安康市2017年出臺的《蒿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規劃(2016-2030)》明確,至2020年底前蒿坪河流域水質達到地表水Ⅱ類標準,漢濱區建成場地污染修復、重金屬污染治理等重點建設項目44個,紫陽縣建成51個。截至2021年底,蒿坪河流域整體水質與規劃目標要求仍有較大差距,漢濱區實際建成重點建設項目24個,紫陽縣建成26個。2021年10月,監測的25個水質監測點位中,劣V類點位多達16個,個別點位水質長期處於劣V類。蒿坪河流域範圍記憶體在大量廢棄礦渣露天違規堆存點,防滲措施嚴重不到位,漢濱區、紫陽縣對棄渣露天堆存問題處置不力、進展緩慢,治理效果不明顯。截至2021年底,蒿坪河流域範圍內仍有57處92.66萬立方米棄渣堆場未採取任何治理措施。
  根據調查情況,責令安康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書面檢查;責令安康市生態環境局向安康市委、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責令漢濱區政府、紫陽縣政府向安康市委、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給予時任安康市副市長寇全安,時任紫陽縣副縣長蔣學軍政務警告處分;給予時任紫陽縣縣長陳蓮談話提醒處理;給予時任漢濱區區長范傳斌,時任安康市生態環境局局長楊軍、陳彪批評教育處理;給予時任漢濱區委常委、副區長黎曉峰,時任漢濱區水利局局長劉天保誡勉處理;給予時任安康市生態環境局漢濱分局局長李德朝政務記過處分;對安康市漢濱區、紫陽縣相關部門的其他5名責任人給予了相應的處理。
  四、咸陽市推動解決大氣污染突出問題不力問題
  咸陽市對改善空氣品質擔當作為不夠,對推動解決一些影響空氣品質的突出問題重視不夠,決心不大,謀劃不足,推進不力。2018年以來,咸陽市細顆粒物平均濃度、優良天數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均處於全省末位水準。咸陽市區和周邊的多個大型企業對大氣污染防治要求不落實、治污設施不完善、環境管理粗放,大氣污染問題突出。截至2021年底,咸陽市共有磚瓦窯廠76家,普遍治污設施水準不高、違法問題頻發,近一半的磚瓦窯廠佈局于城市上風向及城區中心點外延約25公里範圍,對城區空氣品質影響較大。其中,有63家磚瓦窯廠仍採用雙鹼法脫硫設施,脫硫效率低下,且多數治污設施不完善,未配備氧化風機、壓濾設備等,大氣污染較重。生態環境部2021年向咸陽市交辦磚瓦窯治污設施不正常運作、違法偷排等問題多達97個。
  根據調查情況,責令咸陽市政府向省政府作出書面檢查;責令咸陽市生態環境局向咸陽市委、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給予時任咸陽市市長衛華批評教育處理;給予時任咸陽市副市長孫亞政、王飛,時任咸陽市生態環境局局長趙效恩,三原縣副縣長蒙小衛批評教育並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處理;給予時任咸陽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劉高毅,時任三原縣副縣長寧曉春,武功縣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劉偉,時任長武縣自然資源局局長趙群昌誡勉處理;給予咸陽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劉鯤,時任咸陽市生態環境局大氣辦主任劉常林政務記過處分;給予咸陽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支隊長古旭榮政務記大過處分;給予時任興平市副市長段朋泊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時任興平市自然資源局局長陳軍鋒政務警告處分;對咸陽市、興平市、彬州市、三原縣、武功縣、禮泉縣、涇陽縣、永壽縣相關部門的其他20名責任人給予了相應的處理。
  五、渭南市潼關縣雙橋河流域生態環境問題突出問題
  潼關縣對雙橋河流域生態環境安全重視不夠,對歷史遺留生態環境問題解決不力,對新增違法問題排查整治不到位,日常監管流於形式,對流域內小碾子、小浮選、小氰化提煉黃金和違法傾倒礦渣等行為打擊不力、監管不嚴,排查整治不到位,整改敷衍塞責,不作為、慢作為現象突出,導致相關問題長期未解決,流域環境污染嚴重。
  根據調查情況,責令潼關縣委、縣政府分別向渭南市委、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給予時任潼關縣縣委書記周新強,潼關縣副縣長黨宏洲、張波批評教育處理;給予時任潼關縣縣長于娟俠談話提醒並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處理;給予時任潼關縣副縣長李建軍政務警告處分;對渭南市生態環境局潼關分局、潼關縣自然資源局、代字營鎮和太要鎮的其他8名責任人給予了相應的處理。
  上述問題暴露出個別地區、部門和黨員領導幹部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認識存在偏差,在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重大國家戰略等方面仍然存在突出問題,特別是一些基層黨委和政府,生態文明理念樹得不牢,擔當作為不夠,未能正確處理好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關係;相關職能部門履職盡責不到位,生態保護意識不強,推進污染防治不深入、不堅決,一些突出生態環境問題長期解決不力;執法督察工作力度不夠,對許多長期存在的問題視而不見、失責失管,為此受到嚴肅追責問責,教訓十分深刻。對這些問題的嚴肅處理,彰顯了省委、省政府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不斷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全省各級各部門和廣大黨員幹部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及習近平總書記四次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各級黨委政府要堅持舉一反三,深刻汲取通報案例教訓,全面排查生態環境保護短板弱項,始終心懷“國之大者”,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緊緊圍繞“一山一水一平原”,以“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協同推進為總抓手,以推動生態環境品質持續好轉為核心,以更高標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各職能部門要紮實履職盡責,聚焦主責主業,緊盯督察反饋指出、督導檢查發現的生態環境突出問題,以釘釘子精神持續用力督促整改,全力確保和推動措施落實到位、問題整改到位、群眾滿意認可。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守監督的再監督職能,強化政治監督,做實日常監督,把生態環境保護問題列入監督清單,及時發現問題,全面督促整改,對敷衍塞責、虛假整改的,嚴肅追責問責並公開通報曝光,做到處理一批、警示一片,為全面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陜西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中共陜西省委
陜西省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0日
  來源 | 陜西省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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