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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

2022-09-17

2022-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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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5日至2022年1月5日,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赴貴州省開展督察,並於3月18日向貴州省反饋《貴州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移交《貴州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清單》。為切實抓好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結合貴州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重大決策部署,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把問題整改作為檢驗“兩個維護”的重要尺規、守好“兩條底線”的重大舉措、提升人民群眾生態環境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具體行動,以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為契機,推動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鞏固提升生態環境品質,積極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努力在生態文明建設上出新績,奮力打造生態文明建設先行區。
  二、整改目標
  (一)思想認識得到進一步提高。通過整改,推動各級各部門提高政治站位,對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的認識不斷深化,對貴州“兩江”上游生態安全屏障特殊地位的認識不斷深化,對在生態文明建設上出新績和打造生態文明建設先行區的認識不斷深化,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顯著增強,生態環境保護的責任感、緊迫感、使命感切實提高。
  (二)督察反饋問題全面整改到位。堅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將第一輪和第二輪督察整改有機結合,推動第一輪督察未完成的整改任務和第二輪督察反饋的4個方面58個問題按序時要求高品質整改到位;將督察問題整改與污染防治攻堅有機銜接、統籌推進,根據問題整改類別,按攻堅要素納入大氣、水、土壤、固廢和生態環境風險防控攻堅戰中一體推動、一體落實,實現問題整改與污染防治攻堅“雙統籌、雙促進”。
  (三)生態環境品質得到持續改善。以督察問題整改為契機,搶抓“十四五”關鍵期、窗口期,積極推動生態環境系統性治理,紮實推進白酒産業、磷污染、錳污染、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危險廢物、工業園區環境治理等七個重點攻堅專項,下大力氣解決生態環境領域系統性難點問題,推動生態環境品質持續改善,生態環境風險有效管控,生態環境公眾滿意度持續提升,群眾生態環境獲得感、幸福感顯著增強。
  (四)綠色低碳發展取得積極進展。堅持以督察問題整改促進經濟結構優化、發展方式轉變,推動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産業結構、生産方式和生活方式,能源資源配置更加合理,綠色低碳迴圈發展水準顯著提升,碳達峰工作有序推進,實現經濟高品質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準保護協同並進。
  (五)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更加健全。堅持“當下改”和“長久立”相結合,解決具體問題與共性問題、當前問題與長遠問題相結合,聚焦督察反饋問題和重點區域、關鍵領域、薄弱環節,著力推進改革創新、建章立制,將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鞏固形成長效機制,加快補齊環境治理能力短板,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三、整改措施
  (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從衷心擁護“兩個確立”、忠誠踐行“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堅定不移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牢記在生態文明建設上出新績的重大使命,著力消除思想上的誤區和認識上的偏差,準確把握生態文明建設先行區的戰略定位,及時研究解決生態環境領域問題,突出抓好習近平總書記批示的生態環境問題以及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出的問題和督察曝光的典型案例涉及問題整改,統籌推進經濟高品質發展與生態環境高水準保護,堅決把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二)持續壓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認真落實《貴州省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深化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本地區本部門生態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定期聽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情況彙報、研究重要問題,&&抓整改、抓檢查、抓督辦、抓考核,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分工協作、共同發力。強化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考核評價,將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倒逼各級黨政領導幹部把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到實處。對涉及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問題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依法辦理督察發現的破壞生態環境犯罪案件;對需要開展公益訴訟的依法開展。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始終保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戰略定力,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延伸深度、拓展廣度,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堅決打好大氣、水、土壤、固廢污染和生態環境風險防控攻堅戰,紮實推進七個重點攻堅專項,著力解決生態環境系統性治理問題。持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針對督察指出問題,切實加強流域生態保護、自然保護地規範管理,嚴厲打擊礦山違法違規開採行為,加大生態修復力度;加快補齊污水處理及管網建設、生活垃圾集中處置等環境基礎設施短板,嚴肅查處環境違法問題。
  (四)全面推進綠色低碳發展。堅決落實碳達峰碳中和要求,紮實推進碳達峰行動,著力推進産業結構調整和資源優化配置,嚴格控制“兩高”項目盲目開工,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迴圈發展經濟體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大力發展綠色經濟,因地制宜發展生態利用型、迴圈高效型、低碳清潔型、環境治理型綠色産業,深入實施綠色製造專項行動和工業倍增行動。
  (五)紮實推進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把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作為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拓展和延伸,不斷完善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體制機制,優化發現問題、指出問題、解決問題的閉環管理機制,著力在督察“全覆蓋”、遏制生態環境問題、督察制度建設、督察成果運用等方面實現上下聯動,形成相互銜接、互補配套、共同推進污染防治攻堅的良性運作機制。將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作為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內容,堅持例行督察與專項督察有機結合,聚焦整改措施不力、敷衍應付、弄虛作假、問題反彈等,適時開展機動式、點穴式專項督察,持續傳遞鐵腕治理決心。
  (六)著力提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和水準。堅持把解決具體問題與共性問題、階段性治理與長期性治本有機結合,強化系統觀念、綜合治理,推進點面結合、標本兼治,防止問題反彈回潮。堅持推進督察整改與監管執法有機結合,把督察問題整改作為監管執法的重點,通過監管執法對問題整改進行過程監督,檢驗問題整改成效,推進問題整改取得實效。綜合採取“巡查、明查、暗查”和“訪群眾、查廠外、查廠內”“三三制”現場檢查工作法,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深入群眾、深入實際開展現場檢查,不斷提升精準發現、依法處理生態環境問題的能力。加大重大整改工程項目融資及建設力度,探索建立市場化環保投融資機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領導下,由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負責;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督查督辦組、責任追究組和宣傳報道組,具體負責整改工作的協調推進、督促落實、追責問責和宣傳報道。各地各有關部門建立完善整改工作機制,參照本整改方案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切實推進本地區本部門問題整改。
  (二)強化督導檢查。各市(州)、省有關部門要加強調度,及時掌握整改工作進展,省有關部門要強化服務指導,確保有序推進。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月調度、季通報、年考核的工作制度,適時採取現場督辦、專項督察、明察暗訪、第三方評估監督等措施,加強對整改工作的督導督辦,推動問題逐項整改、逐個銷號。對整改推進不力、進度明顯滯後、問題仍然突出的進行預警、通報、約談。
  (三)強化閉環管理。健全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清單制、臺賬制、銷號制,推進形成調度對接、通報督辦、明察暗訪、驗收銷號、約談追責的工作閉環。強化滾動排查、跟蹤問效,及時對已完成整改的問題進行復核,確保問題整改不折不扣、到底到邊。方案明確的責任單位、驗收單位負有推動問題整改責任,有多個責任單位和驗收單位的,由排名第一位的單位&&負責推進問題整改和驗收銷號。驗收銷號結果報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後,由整改實施主體通過便於群眾知曉的方式對外公示。
  (四)強化責任追究。針對督察組移交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由省紀委省監委依據《貴州省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逐一厘清責任,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進一步強化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中的責任追究,對履職不到位、責任不落實、問題整改不力,表面整改、虛假整改、敷衍整改的地方和部門,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處理結果向社會公開。
  (五)強化資訊公開。建立整改工作新聞發佈制度,定期通過中央、地方主要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整改落實情況、重點問題和典型案例整改情況。在貴州廣播電視臺、貴州日報、多彩貴州網及省生態環境廳“雙微”平臺、門戶網站上開闢專欄,適時報道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查處情況和綠色發展成果成效的典型事例,及時曝光暗訪暗查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環境違法典型案件,主動接受人民群眾監督,營造良好的生態環境保護氛圍。
  來源:貴州省人民政府、貴州省服務保障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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