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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

2022-09-17

2022-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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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3日至2022年1月3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寧夏回族自治區開展了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于2022年3月21日反饋了《寧夏回族自治區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並移交了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清單。為全面堅決徹底完成整改任務,按照《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定不移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牢記“國之大者”,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強力推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有序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生態環境品質,擔當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先行區重大責任,守好改善生態環境生命線,築牢西北地區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加快建設天藍地綠水美的美麗新寧夏。

  二、整改原則

  (一)提高站位、對標對表。站在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高度,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要求,切實在思想上警醒警覺、政治上對標對表、行動上立行立改,推動督察反饋問題真改實改徹底改,以生態環境高水準保護促進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

  (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系統梳理督察整改任務,深挖問題根源,找準關鍵癥結,對症下藥、精準施策,逐項明確整改目標、整改措施、整改責任和整改時限。能夠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立改立成;一時不能整改的,明確目標、限時整改;需要長期堅持的,明確階段目標,持續發力、務求實效。

  (三)舉一反三、統籌兼顧。堅持把督察整改與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結合起來,與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重大決策部署結合起來,與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先行區建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碳達峰碳中和行動結合起來,加強統籌,協調推進,舉一反三,全面排查本區域、本領域的類似問題,做到點面結合、標本兼治。

  (四)嚴格標準、提高質效。堅持精準、科學、依法分類推進整改任務,嚴格實行清單式管理,嚴把品質標準,在“真改”上擔使命、在“實改”上下功夫、在“深改”上求突破,堅決防止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虛假整改,確保問題整改不落實不放過、不到位不放過、不達標不放過、群眾不滿意不放過。

  (五)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嚴格執行《黨委和政府及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和《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辦法》,落實黨政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層層壓實整改責任,切實做到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産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

  三、整改目標

  (一)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到位。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督察反饋的4個方面15個問題,逐項細化、實化整改目標任務與具體措施,推動全面整改、系統治理、全程監管,確保75項整改任務按照時限要求全部整改到位,2022年完成28項,2023年完成29項,2024年完成4項,2025年完成11項,長期堅持3項,移交的責任追究問題依規依紀依法追究到位,整改成效得到群眾認可、經得起歷史檢驗。

  (二)生態環境品質持續改善。保持污染防治攻堅的力度和勢頭,實現生態環境品質穩中向好。2022年底,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下降,地級城市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3%。黃河干流寧夏段水質保持Ⅱ類進Ⅱ類出,20個地表水國控斷面優良比例達到80%,劣Ⅴ類水質斷面比例控制在10%以內。土壤安全利用水準鞏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穩定在90%以上。到2025年,完成國家下達的“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目標指標考核任務。

  (三)綠色轉型成效更加顯著。“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理念更加牢固、措施更加有力。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持續優化,推動形成“一帶三區”綠色發展格局,綠能開發、綠氫生産、綠色發展的特色優勢凸顯。能源資源配置更加合理,支柱産業綠色低碳迴圈發展水準顯著提升,單位地區生産總值能源消耗進一步下降。應對氣候變化取得積極成效,碳排放強度增長趨勢得到有效遏制,綠色生産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兩山”實踐創新基地創建持續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先行區建設取得新突破。

  (四)生態環境保護機制更加健全。把解決具體問題與共性問題、當前問題與長遠問題有機結合,聚焦問題關鍵癥結建章立制,以制度約束鞏固整改成效。健全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法規政策,健全監督、檢查、督察、考核、問責機制,加強生態環境保護隊伍建設,不斷提高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提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現代化水準。

  四、整改措施

  (一)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重要政治任務,通過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專題宣講、教育培訓和交流研討等形式,深刻把握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科學性、真理性、時代性和實踐性,在學思用貫通、知信行統一上下功夫,將學習成果轉化為認識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政治能力、戰略眼光和專業水準。牢固樹立人與自然是生命共同體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推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雙贏,堅定不移走生産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力解決好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努力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産品,讓良好生態環境成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堅持黨對生態文明建設的全面領導,夯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確保黨中央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各項決策部署落地見效。

  (二)深入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先行區建設。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先行區建設各項部署落地落實。紮實推進綠色低碳發展,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決策部署,協同推進降碳、節水、減污、擴綠、增長,堅定不移轉方式、調結構、換動能,推動能源“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推進産業綠色化和綠色産業化。圍繞新能源、新材料、新食品發展方向,大力推動重點産業高品質發展,持續推進傳統産業“四大改造”,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科學規劃工業園區建設,推動生態高水準保護和經濟高品質發展互促互進。嚴格落實“四水四定”原則,規範黃河水資源利用,強化用水定額管理,提高農業用水水準,提升工業用水效率,推進中水回用工作。堅決糾正“挖湖造景”亂象,上下協同、部門聯動,共同推進整改落實。持續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改革,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深入推進用水權、土地權、排污權、山林權、用能權、碳排放權改革,著力構建資源有價、使用有償、交易有市、節約有效的制度體系,實現節水增效、盤活增值、降污增益、植綠增綠。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修復,全面開展歷史遺留廢棄礦山核查工作,積極爭取國家項目資金,加大生態修復力度,鞏固擴大“一河三山”生態保護修復成果,持續推動騰格裏沙漠污染問題整治,加強自然保護地和濕地監管,推動建設六盤山、賀蘭山國家公園。對涉及生態環境損害的案件,依法依規追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修復受損生態環境。

  (三)加快補齊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短板。規劃完善工業園區配套管網等基礎設施,大力實施供氣供熱、污水管網補短板工程。持續開展城鎮生活污水處理提質增效行動,提高城鎮污水處理能力,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全覆蓋,逐步建立“廠—網—河(湖)”一體化、專業化運作模式。提高污泥無害化資源化處置能力,因地制宜佈局污水資源化利用設施。加快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廣泛開展垃圾分類宣傳實踐活動,提升分類投放參與度;建立健全城鄉生活垃圾收轉運體系,實現地級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全覆蓋。推進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提升餐廚垃圾收集處理水準。提高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能力,大幅消減滲濾液存量。

  (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全力打好藍天保衛戰。堅持源頭防控,強化系統治理,實施煤塵、煙塵、揚塵、汽塵“四塵”同治。建設國家新能源綜合示範區,推動能源清潔低碳轉型。突出重點領域,堅決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貨車污染治理三個標誌性戰役。高品質穩步推進鋼鐵、水泥等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堅持“先立後破、不立不破”原則,持續推進清潔取暖改造和散煤污染綜合治理,加快推進國家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實施。著力打好碧水保衛戰。統籌水資源利用、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全力推進飲用水源、黑臭水體、工業廢水、農業退水、城鄉污水“五水共治”。加強入河(湖、溝)排污口監督管理,實施“一口一策”分類整治。科學確定管控目標,著力提升黃河干支流、重點湖庫、入黃排水溝水質,切實解決突出水生態環境問題,建立“流域統籌,區域落實”的空間管控體系,實施“一河一策”精準治理。紮實推進凈土保衛戰。強化重點監管地塊風險管控和建設用地用途管制,加大耕地保護力度,保障糧食和食品安全。大力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建設,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和農膜回收行動,統籌推進生活污水治理、糞污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強化固體廢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提高固廢處理“三化”水準,強化醫療廢棄物處置監管,持續推進危險廢物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建立危險廢物分級分類管理制度,完善跨省轉移“白名單”制度和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豁免管理制度。推動銀川市、石嘴山市“無廢城市”建設,開展涉重金屬、白色污染、廢棄電器電子産品等專項治理。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成立由自治區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同志任組長的自治區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自治區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全面加強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定期研究整改重點問題和重大事項。組建省級分管領導任組長的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專班,統籌協調推進整改工作。各地級市和區直相關部門(單位)建立相應的督察整改領導機制,主要負責同志&&抓部署、抓協調、抓督辦,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整改工作格局。各整改責任單位制定具體整改方案,報自治區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備案。

  (二)壓實整改責任,嚴格督導檢查。自治區黨委和政府是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的責任主體,自治區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是督察整改的第一責任人。各地級市黨委和政府以及區直有關部門(單位)是督察整改任務的實施主體,堅持以上率下,逐級傳導壓力,層層抓好落實。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和生態環境廳建立日常調度督辦機制,採取專項督查、明察暗訪等方式,每月調度整改任務進展情況,及時督導督辦,推動問題逐項嚴格整改、逐個驗收銷號。行業主管部門認真履行監管責任,加強督促指導,確保整改任務“有人盯、有人辦”。

  (三)規範驗收銷號,確保整改品質。按照《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嚴格督察整改任務驗收銷號管理。制定自治區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驗收銷號辦法,嚴格銷號標準,實行臺賬管理。自治區有關部門(單位)落實整改驗收銷號責任,驗收銷號&&單位會同配合單位,按照“誰主管誰驗收、誰主責誰&&”的原則和“自驗、申請、核準、銷號、公開”的程式,採取現場核查等方式,核實擬銷號整改任務的措施落實、目標完成情況,出具驗收銷號意見,驗收銷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驗收銷號意見經自治區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後對外公示。

  (四)厘清問題原因,嚴格責任追究。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移交責任追究問題追責問責工作方案》要求,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對督察組移交的責任追究問題,由自治區紀委監委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産黨問責條例》、《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逐一厘清責任,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對整改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線索,及時介入調查,嚴肅處理;對整改工作中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以及虛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問題,嚴肅追究責任。

  (五)加強宣傳報道,強化資訊公開。加大督察整改宣傳力度,不斷提高公眾對生態環境保護的參與度和知曉度。定期通過自治區主流媒體向社會公開整改落實情況和典型案例整改情況,適時報道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查處情況和綠色發展成效的典型事例。各市、縣(區)和自治區有關部門(單位)要通過本地“一報一台一網”或區直部門(單位)網站公開本地區、本部門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務落實情況,同時,嚴格按照《環境資訊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要求,督促相關企業披露受到環境行政處罰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環境資訊,主動接受廣大人民群眾監督,努力營造良好的生態環境保護社會氛圍。

  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寧夏回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原文連結:《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任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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