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版

雲南省公開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2023-02-24

2023-02-24
分享到:
[列印] 字號:[大] [中] [小]

  2021年4月6日至5月6日,中央第八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雲南省開展了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形成了《雲南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于7月14日向雲南省進行了反饋。

  雲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切實抓好整改各項工作。一是提高站位,堅決扛牢政治責任。省委、省政府始終把抓牢抓實督察整改作為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的具體行動,作為檢驗“兩個維護”和檢視立場、品質、能力、意志的“試金石”,深刻剖析問題根源,真抓實幹整改落實。二是高位推動,全面壓實整改責任。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紮實推動督察整改工作。督察以來,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省委省政府專題會議多次研究部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多次對督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開展現場調研督辦。三是科學部署,從嚴從實抓好整改。嚴格對照督察報告指出的4個方面16類50個問題,對標對表、實事求是確定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一個問題一個&&單位、一套整改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則,逐個問題制定整改目標、整改時限和整改措施,明確責任單位、&&單位、配合單位和省級督辦領導,以目標和時限倒逼問題整改,穩步推進各項整改工作。四是強化督導,跟蹤督辦落實。建立健全“建賬、督賬、清賬”機制,按月清單化調度全省整改進展情況,定期梳理匯總、分析研判、幫扶指導,每半年組織對各州(市)整改情況開展督導檢查和跟蹤問效。五是嚴肅紀律,嚴格責任追究。省紀委省監委對督察移交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以事立案、直查直辦,共對52個責任單位和158名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
  2022年,我省還組織對玉溪、保山、大理、迪慶、臨滄5個州(市)和省級有關部門開展了省級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和專項督察,充分發揮省級督察作為中央督察的延伸和補充作用,助推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紮實推進。截至2023年1月底,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曝光的5個典型案例完成整改2個,正在整改3個;督察報告反饋的50個問題完成整改19個,正在整改31個;督察交辦的3069件群眾投訴舉報問題辦結2970件,階段性辦結7件,整改完成率97%。省委、省政府向黨中央、國務院報送了《關於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的報告》,相關整改情況已在雲南省人民政府網站公開發佈。
  雲南省將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牢記“國之大者”,扛牢扛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的政治責任,以更加堅定的決心、更加紮實的行動、更加果敢的舉措,堅決整改、全面整改、徹底整改,推動全省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準保護,切實築牢祖國西南生態安全屏障,奮力譜寫好中國式現代化的雲南篇章。
中共雲南省委
雲南省人民政府
  來源丨雲南省人民政府網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ICP備案編號: 京ICP備05009132號

網站標識碼:bm17000009

京公網安備 11040102700072號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