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簡稱《行動方案》),圍繞國內外廣泛關注的新污染物,提出了管控目標和行動舉措。《行動方案》提出採取“篩、評、控”和“禁、減、治”的總體工作思路,開展環境風險篩查評估,動態發佈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採取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對新污染物實施源頭管控、過程式控制制和末端綜合治理。
石化化工行業是國民經濟支柱産業,也是基礎原材料産業,對促進國民經濟發展和改善人民生活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當前,綠色化工正成為全球能源化工行業實現工業革命和競爭的重要新興領域。我國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化工産品生産使用國,也是最主要的化工原料供應國,在産在用的化學物質超過5萬種。近年來,我國對化學物質生産、使用的管理要求逐漸加強,尤其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制度。隨著産業結構升級、技術水準提高和管理能力進步,石化化工行業對化學物質的環境和健康風險認識也不斷提升。但總體來看,我國尚未開展針對在産在用化學物質的系統調查、環境風險評估和管控,有毒有害化學物質進入環境後帶來的新污染物問題日漸受到關注,離實現綠色化工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行動方案》對石化化工行業加快有毒有害物質綠色替代、降低新污染物排放提出了新要求,是提升石化化工行業綠色製造水準、增加綠色産品有效供給的重要舉措,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行業調結構轉方式的有效措施,是石化化工行業實現綠色高品質發展與高水準生態環境保護相協調的必然要求。主動謀劃新污染物治理,積極落實《行動方案》各項措施,減少新污染物産生和排放,是石化化工行業不可推卸的使命和擔當。全行業將嚴格落實《行動方案》要求,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持續推進綠色可持續發展。
一是加快有毒有害化學品替代,強化源頭管控。認真履行《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關於汞的水俁公約》等環境公約,圍繞公約管控化學品,開展替代技術和替代産品的研發示範和推廣應用。積極配合政府部門開展《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國家鼓勵的有毒有害原料(産品)替代目錄》《環境保護綜合名錄》等的制修訂。嚴格落實塗料、膠粘劑等産品VOCs含量限值標準,大力推進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做好有毒有害化學品控制領域的標準研製,加速推進環境友好型染料、農藥、化學溶劑、化工助劑、肥料助劑、製冷劑及有毒有害化學品替代品等標準的制修訂,逐步限制淘汰高毒、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産品。
二是推進綠色技術改造,加強過程式控制制。加快重點行業清潔生産評價指標體系制修訂,開展清潔生産技術改造和清潔生産審核。推廣先進催化、溶劑替代、定向轉化和微反應等先進技術。繼續開展重點領域的科技攻關,推進關鍵綠色工藝技術産業化,持續發佈《綠色石化工藝目錄》,大力推廣先進、成熟的綠色工藝技術和裝備。加快數字化改造,培育與智慧製造、智慧檢測、智慧操作等技術相結合的創新型企業。
三是深化污染綜合治理,減少污染排放。圍繞揮發性有機物、高難度廢水、危險廢物等重點污染物治理,加快污染防治攻堅,減少污染物排放量。推進生産設施連續化、自動化和密閉化改造,杜絕有機廢氣的排放。重點推進含鹽、含酸、高氨氮、難降解、含重金屬等高難度廢水的深度治理。瞄準廢母液、精餾殘渣等危險廢物,引導企業積極採用焚燒、氧化、高溫裂解等先進技術進行妥善處置。
四是完善綠色製造體系,打造綠色化工。持續推進石化化工行業綠色製造體系建設,開展行業綠色工廠、綠色産品、綠色園區和綠色供應鏈認定工作,推出一大批綠色低碳發展標桿,構建行業全産業鏈的綠色製造體系。針對有毒有害物質管控,加快推進重點産品有害物質限量、廢物資源化利用、清潔生産、綠色製造等重要領域標準研製,做到專業領域和重點産品的全覆蓋,全面引領綠色發展。加大在高端合成材料、專用化學品等領域的攻關力度,著力組織解決一批“卡脖子”的技術瓶頸和影響品質提升的短板問題。持續推進自願性産品認證和綠色産品評價,加快引領石化化工産品向綠色化、高端化發展。
五是推進環境資訊公開,履行社會責任。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重點化學品生産使用資訊調查,環境風險篩查與評估,掌握行業化學品環境風險資訊。引導行業企業建立和完善新污染物管控制度,號召企業嚴格落實國家環境資訊披露制度要求,發佈環境資訊披露報告、社會責任報告和環境、社會及治理報告(ESG報告),採取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公佈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情況,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名稱、濃度和數量等相關資訊。切實做好有毒有害物質源頭管控和處理處置等工作,推動企業落實新污染物治理主體責任。
開展新污染物治理,是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石化化工行業綠色高品質發展的必然要求。石化化工行業將嚴格落實《行動方案》要求,加快推動行業綠色發展,嚴格標準管控,切實做好化學品環境風險管控和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作者:周竹葉(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副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