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印發
《工業領域氧化亞氮排放控制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為未來一段時期我國工業領域氧化亞氮排放控制工作定下基調、明確方向,不僅對開展工業領域氧化亞氮控排具有指導意義,也將對工業綠色低碳轉型産生積極影響。
開展工業領域氧化亞氮排放控制的重要意義
氧化亞氮(N₂O)是僅次於二氧化碳和甲烷的第三大溫室氣體。工業領域中的己二酸、硝酸和己內酰胺等行業是氧化亞氮主要排放源之一,由於排放源相對集中、減排技術路線明確、控排成本較低,受到更為廣泛的關注。開展工業領域氧化亞氮控排工作具有四方面意義。
一是有力減緩氣候變化。氧化亞氮的增溫潛勢約為二氧化碳的300倍,大氣存留壽命長。2024年聯合國環境署等聯合發佈的《全球氧化亞氮評估》報告顯示,如能在全球範圍實現高情景減排,僅工業領域氧化亞氮每年就有1.15億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減排潛力。
二是一體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在工業領域,氧化亞氮與氮氧化物(NOx)、揮發性有機物(VOCs)等大氣污染物同源,其控排過程中産生的高溫熱能和高壓蒸汽還可回收利用,高濃度氧化亞氮尾氣經提純後可用於其他領域。因此有效控制工業領域氧化亞氮排放兼具減緩全球溫升的氣候效益、協同控制污染物的環境效益,以及資源化利用的經濟效益。
三是支援助推工業綠色低碳轉型。開展工業領域氧化亞氮控排不僅能直接降低排放強度,還可激勵相關企業革新生産工藝、優化反應條件、提升資源利用效率,引導企業加大綠色低碳技術研發投入,助力我國工業産業鏈向綠色低碳、安全高效、可持續發展方向轉型。
四是展現我負責任大國擔當。我國己二酸、硝酸和己內酰胺産能佔全球總産能一半以上,未來預計産能還將持續增長。當前氧化亞氮正逐漸成為繼甲烷之後的全球熱門議題,有效控排既是對國際社會關切的積極回應,更是我國履行大國責任的具體體現,也為其他發展中國家提供了可複製的氣候治理工作範式。
國內外工業領域氧化亞氮排放控制現狀
近年來,國際社會對氧化亞氮控排日益重視,主要發達經濟體工業領域氧化亞氮排放持續下降。
上世紀末以來,歐洲部分企業就已自主開展工業領域氧化亞氮減排工作,隨後政府出臺了將工業領域氧化亞氮納入碳市場機制等系列政策要求,還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監測、報告和核查(MRV)體系,規範核算方法和監測標準。美國主要得益於在工業領域一方面大力研發推廣減排技術,一方面建立“溫室氣體報告制度”要求企業報告氧化亞氮排放數據,為減排提供有力數據支撐。日本和南韓則是通過立法手段明確了化工企業的氧化亞氮減排義務。
我國在政策基礎方面,《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等重要文件中明確提出“加強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管控”,“實施甲烷排放控制行動方案,研究制定其他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控制行動方案”。在核算報告方面,《中國化工生産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提供了包括己二酸、硝酸生産過程的氧化亞氮排放量計算方法。自2021年起,我國逐步將硝酸生産過程的氧化亞氮排放數據報告納入全國碳市場。在技術研發方面,我國已有企業研發了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減排技術,減排效率接近國外産品且成本更具優勢。
根據最新國家溫室氣體清單,2021年我國工業領域氧化亞氮排放量約為1.54億噸二氧化碳當量。制定專門的工業領域氧化亞氮控排政策文件,有利於強化控排力度,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做出貢獻。
我國工業領域氧化亞氮排放控制工作展望
《方案》提出到2030年己二酸、硝酸、己內酰胺行業單位産品氧化亞氮排放量下降至國際領先水準的強度下降目標,明確推動氧化亞氮減排、完善氧化亞氮控排配套政策、加強技術創新、強化工業領域氧化亞氮協同管控、加強工業領域氧化亞氮排放監測報告核查體系建設、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等六項重點任務,以加強統籌協調、宣傳培訓和工作調度等措施保障組織實施。《方案》部署的一系列有力舉措,將推動工業領域氧化亞氮排放控制取得積極成效。
夯基壘臺,全面築牢控排基礎能力。《方案》強調推動己二酸、硝酸和己內酰胺生産企業開展氧化亞氮減排,指導研發治理設備、催化劑並儘快投入實際使用。鼓勵己二酸企業對氧化亞氮尾氣進行回收提純,助力經濟社會綠色發展。《方案》提出加強監測技術的研發應用,開展示範工程建設,支援相關技術申報國家重點推廣的低碳技術目錄,同時支援成立工業領域氧化亞氮控排産學研聯盟。
多效並舉,協同治理瞄準複合環境效益。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是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重要抓手,針對工業領域氧化亞氮與NOx、VOCs等同源排放的特點,《方案》要求加強協同控制,實現政策合力。同時《方案》提出研究在己二酸、硝酸和己內酰胺等重點行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中開展氧化亞氮排放評價,推動氧化亞氮控排從末端治理向全生命週期管控轉型。
引導激勵,充分調動控排主體積極性。在充分考慮到地方工作能力和企業生産實際的基礎上,《方案》務實提出研究利用相關資金渠道支援建設氧化亞氮回收提純裝置和減排裝置,推薦具有氧化亞氮減排效益的項目納入生態環保金融支援項目庫和氣候投融資試點項目庫,支援控排基礎設施建設。為進一步充分調動企業主動開展控排的內生動力,《方案》提出加快利用市場機制,鼓勵引導企業主動減排、率先減排。
嚴格監管,運用標準和制度體系引領控排。為了切實提升控排的數據基礎品質,以數據品質保障控排成效,《方案》將加強工業領域氧化亞氮排放監測、報告和核查(MRV)體系建設作為重點任務之一,提出推進重點企業氧化亞氮排放報告制度建設,同時研究制定監測標準和排放相關標準。通過不斷建立健全技術標準體系實現工業領域氧化亞氮的科學精準控排管理。
強化合作,建設性參與全球工業領域氧化亞氮治理。積極推進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是我國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是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責任擔當。開展工業領域氧化亞氮控排要在堅持《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主渠道作用基礎上,推進共建“一帶一路”綠色發展、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實現我國在全球氣候治理工作中從“參與者”到“引領者”的角色轉變。
協力實施,確保控排工作落地見效。《方案》還提出生態環境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同時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作用,督促企業自覺開展控排。普及減排技術相關知識,開展能力建設活動和典型經驗做法宣傳。加強對行動方案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定期調度控制措施落實情況。
《方案》的出臺,是我國工業領域氧化亞氮排放控制工作的頂層設計和系統部署。通過聚焦關鍵行業、創新政策工具、強化技術支撐,推動我國工業氧化亞氮排放控制工作進入新階段。下一步,需研究出臺系列細化配套措施,強化各項措施的監督落實,切實實現《方案》提出的控排目標,有效提高我國應對氣候變化能力,為全球工業領域氧化亞氮治理提供中國方案。
(作者係國家氣候戰略中心 丁丁 馬翠梅 趙龍飛 苗偉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