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禁止生産、流通、使用和進出口滴滴涕、氯丹、滅蟻靈及六氯苯的公告
環境保護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工業和資訊化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農業部 商務部 衛生部 海關總署 聯合發文
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
滴滴涕、氯丹、滅蟻靈和六氯苯是《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規定限期淘汰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目前,我國滴滴涕主要用於應急病媒防治、三氯殺螨醇生産和防污漆生産,氯丹和滅蟻靈用於白蟻防治,六氯苯用於五氯酚鈉生産。
為保護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安全,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履行〈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國家實施計劃》和國家有關管理政策,現就停止滴滴涕、氯丹、滅蟻靈及六氯苯的生産、流通、使用和進出口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09年5月17日起,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産、流通、使用和進出口滴滴涕、氯丹、滅蟻靈及六氯苯。緊急情況下用於病媒防治的滴滴涕其生産和使用問題,由有關部門協商解決。
二、各級環保、發展改革、工業和資訊化、住房城鄉建設、農業、商務、衛生、海關、質檢、安全監管等部門,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對以上四種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生産、流通、使用和進出口的監督管理。一旦發現生産、銷售、使用和進出口滴滴涕、氯丹、滅蟻靈、六氯苯及含有這些物質的化學製品或物品的,應依法進行查處。
環境保護部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資訊化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農業部 商務部
衛生部 海關總署
質檢總局 安全監管總局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主題詞:環保 化學品 持久性有機污染物 禁止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