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發佈《水質 苯胺類化合物的測定 氣相色譜-質譜法》等七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範環境監測工作,現批准《水質 苯胺類化合物的測定 氣相色譜-質譜法》等七項標準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並予發佈。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一、《水質 苯胺類化合物的測定 氣相色譜-質譜法》(HJ 822-2017);
二、《水質 氰化物的測定 流動注射-分光光度法》(HJ 823-2017);
三、《水質 硫化物的測定 流動注射-亞甲基藍分光光度法》(HJ 824-2017);
四、《水質 揮發酚的測定 流動注射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825-2017);
五、《水質 陰離子錶面活性劑的測定 流動注射-亞甲基藍分光光度法》(HJ 826-2017);
六、《水質 氨基甲酸酯類農藥的測定 超高效液相色譜-三重四極桿質譜法》(HJ 827-2017);
七、《水質 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重鉻酸鹽法》(HJ 828-2017)。
以上標準自2017年5月1日起實施,由中國環境出版社出版,標準內容可在環境保護部網站(kjs.mee.gov.cn/hjbhbz/)查詢。
自以上標準實施之日起,由原國家環境保護局1989年12月25日批准、發佈的《水質 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重鉻酸鹽法》(GB 11914-89)廢止。
特此公告。
環境保護部
2017年3月30日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環境保護部環境標準研究所,各標準主編單位。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7年3月3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