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申請網路試報工作的通知(已廢止)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根據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有關要求,為做好下放的列入限制進口類目錄的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行政審批相關銜接工作,確保該項審批事項下放後,省級環保部門能夠利用全國固體廢物管理資訊系統的子系統-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業務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資訊系統),正常開展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審批與資訊報備工作,我部決定從2014年6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國開展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申請網路試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註冊資訊
(一)申請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的加工利用企業,在首次提交網上申請之前,需在資訊系統上完成註冊工作。
(二)2014年已取得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的加工利用企業,需在7月1日前補充完成註冊工作。
二、提交申請
試報期間,加工利用企業應繼續按照《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環境保護管理規定》(環境保護部公告 2011年第23號)的要求遞交紙質申請材料,並同時登錄資訊系統提交網路報送申請。
三、技術審查
(一)申請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的加工利用企業通過資訊系統網上申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通過資訊系統對網上申請材料進行初審。
(二)2014年7月1日起,環境保護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管理技術中心(以下簡稱環境保護部固管中心)通過資訊系統對網上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四、技術指導
我部委託環境保護部固管中心具體負責資訊系統網路試報的技術指導工作。環境保護部固管中心網站左下角有各省級門戶網站的連結,“全國固體廢物管理資訊系統使用幫助”中有相關業務的使用手冊。
聯繫人:環境保護部污染防治司 劉剛 戴祥
電話:(010)66556291,66556241
聯繫人:環境保護部固管中心 葉漫紅 孫京楠
電話:(010)84665579,84665578
郵箱:ncswm@mee.gov.cn
附件:1.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業務管理資訊系統環保部門用戶使用説明
2.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業務管理資訊系統加工利用企業用戶使用説明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4年5月8日
抄送:環境保護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管理技術中心。
附件1:
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業務管理資訊系統環保部門用戶使用説明
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以下簡稱進口廢物)業務管理資訊系統是全國固體廢物管理資訊系統的子系統。根據《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環境保護管理規定》(環境保護部公告 2011年第23號)規定,環境保護部受理自動許可進口類申請業務,省級環保部門受理限制進口類申請業務。環境保護部用戶登錄國家級系統辦理進口廢物業務,省級環保部門用戶登錄省級系統辦理進口廢物業務。
一、發放企業系統註冊碼
省級系統管理員負責生成系統註冊碼,併發放給各企業,供企業在系統中註冊用。
二、受理申請
省級環保部門用戶登錄本省資訊系統,接收加工利用企業提交的進口廢物申請。根據申請材料受理條件對進口廢物申請作出受理或退回的決定。
三、初審申請
省級環保部門用戶登錄本省資訊系統,對已受理的進口廢物申請進行初審,根據初審要求確定申請材料審核通過或退回。
四、相關數據查詢和統計分析
省級環保部門用戶登錄本省資訊系統,可對加工利用單位的基本資訊、實際經營情況、海關許可證通關(EPA)數據等進行查詢和統計分析。
附件2:
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業務管理資訊系統加工利用企業用戶使用説明
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業務管理資訊系統是全國固體廢物管理資訊系統的子系統,企業使用功能主要包括註冊資訊、提交申請、上報年度/季度經營情況等。
一、註冊資訊
申請自動許可進口類和限制進口類許可證的加工利用企業登錄省級資訊系統,使用省級環保部門發放的系統註冊碼完成本企業的賬號註冊。
二、提交申請
(一)申請自動許可進口類許可證的加工利用企業用戶登錄國家級系統提交申請。
(二)申請限制進口類許可證的加工利用企業用戶登錄省級系統提交申請。
三、上報年度/季度經營情況
加工利用企業登錄資訊系統,填報本企業年度/季度經營情況,提交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