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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強註冊核安全工程師註冊管理的通知
各執業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註冊核安全工程師註冊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品質,經研究,決定從2015年起對註冊核安全工程師註冊管理工作進行調整和完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增加註冊頻次。註冊核安全工程師註冊由每年二次增加到每年四次(原則上每季度一次),以縮短辦理時限,方便執業單位和申請註冊人員根據自身情況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二、增加網上公示環節。在“國家核安全局人員資質管理資訊系統”首頁及環境保護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網站,對擬准予註冊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10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三、環境保護部核安全執業資格註冊辦公室按照國家核安全局文件確定的註冊人員名單,負責製作併發放《註冊核安全工程師註冊證》。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西四環北路158號慧科大廈東區二層註冊辦公室
郵遞區號:100042
聯繫人及電話:陳方強(010)88842571
孫僖悅(010)88842517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