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舉辦第三十二期全國環境法制崗位培訓(青海)班的通知
青海省環境保護廳:
根據《環境保護部2016年度業務培訓計劃》,我部決定舉辦第三十二期全國環境法制崗位培訓(青海)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
2016年7月24日至29日(24日報到,29日返程)。
二、培訓地點
青海省小島文化教育發展基地小島賓館(地址:西寧市五四西路35號,電話:0971-6300193)。
三、培訓內容
環境保護法及配套文件、大氣污染防治法、環境經濟政策、環境資訊公開、環境執法與依法行政、環境行政復議與應訴等。
四、參加培訓人員
青海省環境保護系統工作人員(具體名額由青海省環境保護廳分配)。
五、其他事項
(一)培訓班免收培訓費(含食宿費),交通費由參加培訓人員所在單位承擔。
(二)參加培訓人員須攜帶本人一寸免冠近照兩張。根據《關於開展全國環境法制崗位培訓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部將對參加培訓人員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的,核發環境保護部環境法制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三)培訓班不安排接送站,請參加培訓人員自行報到。
六、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聯繫人:青海省環境保護廳 劉益鳳
電話:(0971)8134180、13997065755
傳真:(0971)8135112
聯繫人:環境保護部政策法規司 楊曉婉
電話:(010)66556614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