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啟用《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基礎資訊表》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為適應當前環評管理工作的需要,提高環評審批資訊聯網報送的有效性,新《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基礎資訊表》(見附件)自2017年7月1日起啟用,原《關於做好建設項目環境統計工作的通知》(環辦〔2007〕141號)所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審批登記表》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基礎資訊表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7年6月12日
抄送:各環評機構,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