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東莞市華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環保核查情況的函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根據東莞市華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申請上市環境保護核查的請示》(總經辦〔2011〕129號),我部按照《關於對申請上市的企業和申請再融資的上市企業進行環境保護核查的通知》(環發〔2003〕101號)、《關於進一步規範重污染行業生産經營公司申請上市或再融資環境保護核查工作的通知》(環辦〔2007〕105號)、《關於進一步嚴格上市環保核查管理制度 加強上市公司環保核查後督查工作的通知》(環發〔2010〕78號)和《關於進一步規範監督管理 嚴格開展上市公司環保核查工作的通知》(環辦〔2011〕14號)要求,對該公司組織進行了上市環保核查。
本次核查範圍為該公司所屬的5家生産企業,具體情況見附件。經廣東省、北京市、四川省和浙江省環境保護廳(局)初審,以及我們組織的核查與社會公示,東莞市華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基本符合環保法律法規有關要求。
根據核查情況,該公司應進一步加強環保管理和環境風險防範工作,確保環境安全;新、改、擴建項目及時履行環境保護審批手續;及時、完整、真實、準確地披露企業環境資訊。
附件:東莞市華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核查範圍內企業概況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題詞:環保 東莞華立 上市環保核查 函
抄送:廣東省、北京市、四川省、浙江省環境保護廳(局),環境保護部華北、華東、華南、西北、西南、東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東莞市華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東莞市華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核查範圍內企業概況
序號 |
公司名稱 |
所在省市 |
主要産品及規模 |
與母公司關係 |
備註 |
1 |
東莞市華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廣東省 東莞市 |
塑膠封邊複合材料43100萬米/年;紙塑封邊複合材料27800萬米/年;其他裝飾(貼面)複合材料1400萬米/年;木塑封邊複合材料380萬米/年。 |
母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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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膠封邊複合材料24000萬米/年;紙塑封邊複合材料9500萬米/年;其他裝飾(貼面)複合材料780萬米/年;木塑封邊複合材料380萬米/年。 |
在建 | ||||
塑膠封邊複合材料24000萬米/年。 |
募投 前期 | ||||
2 |
浙江華富立複合材料有限公司 |
浙江省 平湖市 |
塑膠封邊複合材料48700萬米/年;木塑封邊複合材料1300萬米/年。 |
子公司 |
募投 前期 |
3 |
東莞市華富立複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廣東省 東莞市 |
研發複合新材料。 |
子公司 |
募投 前期 |
4 |
東莞市華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銷售分公司 |
北京市 |
PVC平板封邊條650噸/年。 |
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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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東莞市華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四川省 成都市 |
塑膠封邊複合材料13300萬米/年。 |
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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