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關於實施〈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2011-2030年)〉的任務分工》和《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十年中國行動方案》的通知
中央宣傳部,外交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廣電總局,林業局,智慧財産權局,新華社,中科院,海洋局,中醫藥局,人民日報社,光明日報社:
2012年6月4日,國務院副總理、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國家委員會主席李克強主持召開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國家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實施〈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2011-2030年)〉的任務分工》(以下簡稱《任務分工》)和《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十年中國行動方案》(以下簡稱《十年方案》)。根據會議要求,現將《任務分工》和《十年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各部門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密切配合,做到年初有計劃,年終有總結。要進一步細化《任務分工》中本部門承擔的任務,制定具體措施,加強協調,積極推進。在《十年方案》確定的總體思路和年度行動框架下,結合年度主題,精心策劃部門年度行動,週密安排,突出亮點。請各成員單位及時將相關工作進展情況反饋我部。
聯繫人: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國家委員會秘書處 蔡蕾 張文國
聯繫電話:(010)66556328,66556309
傳真:(010)66556329
附件:1.關於實施《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2011-2030年)》的任務分工
2.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十年中國行動方案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主題詞:環保戰略與行動計劃任務分工方案通知
抄送:國務院辦公廳,全國人大環資委,全國政協人資環委,監察部,文化部,衛生部,國務院法制辦,國務院研究室,國務院扶貧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遼河保護區管理局。
附件二:
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十年中國行動方案
聯合國第65屆大會第161號決議宣佈2011-2020年為“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十年”,希望各成員國採取行動,推動實現2020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護目標。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秘書處要求各締約方保留2010國際生物多樣性年國家委員會,統籌指導相關活動。
2011年6月,經國務院批准,“2010國際生物多樣性年中國國家委員會”已更名為“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國家委員會”,作為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工作機制,統籌協調全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指導“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十年中國行動”。
為響應聯合國大會決定,彰顯我國政府對生物多樣性保護的重視,推動實施《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2011-2020年)》(以下簡稱“戰略與行動計劃”),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鞏固2010國際生物多樣性年中國行動成果,以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十年為契機,以貫徹落實“戰略與行動計劃”和全球《生物多樣性戰略計劃(2011-2020年)》為主線,分年度突出主題,開展活動,全面履行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保護我國的生物多樣性,推動綠色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促進人與自然和諧。
十年方案結合“戰略與行動計劃”的3階段目標,10個優先領域,30個優先行動和39個優先項目編制。主要內容包括:完善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政策、法規和制度;推動生物多樣性保護納入相關規劃(即“主流化”);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能力建設;強化就地保護,合理開展遷地保護;加強生物多樣性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建設;促進生物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推進生物遺傳資源及相關傳統知識惠益共用;提高應對生物多樣性新威脅和新挑戰的能力;提高公眾參與意識,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
二、年度行動框架
年度行動擬呼應“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十年”目標和每年5•22國際生物多樣性日主題和主要活動,結合中國實際,圍繞推動實施“戰略與行動計劃”,分年度每年確定一個行動主題,設計並組織開展一系列專項行動和活動,推動解決1-2個領域的突出問題。宣傳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政策,展示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行動和積極成效,促進全社會廣泛參與,表明中國政府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推動綠色發展,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的堅定信心。
行動主題和年度行動方案由國家委員會確定,各成員單位分頭組織實施。未來十年的行動主題應考慮國內生物多樣性保護的重點,同時與國際生物多樣性日年度主題相呼應,每年確定一個主題重點推進。十年擬開展的十大主題為:
主題一:生物多樣性與我們的行動,生物多樣性與森林和草原。
啟動實施“戰略與行動計劃”,落實分解相關任務,建立目標責任制。呼應國際生物多樣性日“森林生物多樣性”的主題,組織開展森林、草原生物多樣性保護行動,發揮森林草原生態系統在生物多樣性保護中的重要作用。
主題二:生物多樣性——推動綠色發展,改善海洋生態。
通過組織開展系列活動,闡釋生物多樣性與綠色發展的關係,明確生物多樣性是維繫可持續發展和國家生態安全的重要戰略資源,是重要的自然生産力,是支援綠色發展的基礎,必須在發展中保護生物多樣性,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實現綠色發展。組織開展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行動,呼應我國“走出去”海洋戰略,認識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的重要意義,開展海洋生物多樣性普查,建設海洋自然保護區和海洋特別保護區、國家海洋公園,加強國家級海洋保護區規範化建設與管理,解決海洋保護開發利用面臨的突出生態問題,維護國家海洋權益,發揮海洋生態系統在生物多樣性保護中的重要性。
主題三:生物多樣性與自然保護區管理。
依據《自然保護區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自然保護區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優化保護區佈局,建立目標責任制,強化監管,完善執法體系,提高自然保護區管理水準和保護品質。
主題四:生物多樣性與氣候變化。
通過推動制定生物多樣性保護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計劃,開發氣候變化對生物多樣性影響的監測技術,開發土地利用變化對生物多樣性影響的監測技術,開展典型生態系統監測;促進提高生物多樣性適應氣候變化水準,建設物種遷徙廊道,降低氣候變化對生物多樣性的負面影響;評估生物燃料生産對生物多樣性的影響;評價保護生物多樣性和應對氣候變化的協同效應,提高我國保護生物多樣性與應對氣候變化的科學決策水準和綜合能力。
主題五:生物多樣性與減貧示範。
生物多樣性豐富區域減貧和脫貧任務繁重,保護和發展的矛盾突出。通過生態補償和以生物多樣性保護為導向的減貧示範,探索保護和發展雙贏的模式,為實現千年發展目標做出貢獻。加強地方畜禽遺傳資源保護與利用,改善和提高農牧民生活水準,推進“戰略與行動計劃”與《中國農村扶貧發展綱要(2011-2020年)》的協調配套實施。
主題六:生物多樣性與優先區域保護。
“戰略與行動計劃”中確定的32個陸地優先區域面積約232萬平方公里,佔陸地國土面積的24%,涉及全國885個縣,是我國生物多樣性資源的根本和基礎。通過開展試點示範,推動實現“一區一策”等優先區域保護的有效方式。
主題七:生物多樣性與生物物種資源保護。
組織開展生物資源調查、評估、監測和出入境執法檢查等專項行動。提升出入境生物物種資源檢驗檢疫能力,加強生物物種資源檢驗檢疫技術支撐體系和關鍵技術研究,建立出入境生物物種資源檢驗檢疫技術標準體系,構建出入境生物物種資源檢驗鑒定資源及資訊共用平臺。規範物種資源採集、運輸、利用和出入境等活動,防止生物物種資源流失與喪失及生物入侵。
主題八:生物多樣性與遺傳資源和傳統知識。
重點圍繞我國與遺傳資源相關的傳統知識開展活動。突出民族醫藥和中醫藥資源保護與傳承,推動基礎調查,在加強相關權益保護的同時,開展傳統知識的整理和文獻化等工作。
主題九:生物多樣性與生物安全。
外來物種入侵和轉基因生物環境釋放是生物安全領域兩大突出問題,也是生物多樣性兩大重要威脅因素。通過國際合作、國內立法監督和生物技術的發展,解決外來物種入侵和轉基因生物安全問題。
主題十:生物多樣性與生態系統管理。
推動實現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生態系統方式管理。結合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全國生態功能區劃、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以及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劃分,探索生態系統管理新模式,服務生物多樣性保護,推動科學發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國家委員會”統籌協調全國生物多樣性保護,指導“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十年中國行動”,各地依託生物多樣性保護部門協調機制,建立委員會,制定行動方案,協調相關行動,抓好組織實施。國家委員會秘書處設在環境保護部,負責組織擬訂年度計劃,做好任務分工、組織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保障資金投入
各部門各地區要把推進“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十年中國行動”與落實“戰略與行動計劃”結合起來,同實施本部門本地區“十二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結合起來,加大生物多樣性保護的資金投入。
(三)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
參與生物多樣性國際談判和相關規則的制定,加強跨國界生物多樣性保護合作,完善生物多樣性保護雙邊和多邊合作機制。圍繞十年行動方案的相關行動,進一步擴大對外合作領域,豐富合作內容,提高合作層次。
(四)建立評估考核機制
國家委員會建立評估考核機制,針對十年行動方案執行部門和地方進行評估考核。做到有方案,有任務,各部門和地方定期評估、考核、總結,統一實施的結果向國務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