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批准上海市市北高新技術服務業園區等5個園區為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的通知
環科技〔2016〕106號 |
上海市市北高新技術服務業園區、江蘇武進經濟開發區、武進國家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根據《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管理辦法》(環發〔2015〕167號)的有關規定,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家對上海市市北高新技術服務業園區、江蘇武進經濟開發區、武進國家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等5個園區創建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工作進行了現場驗收。經審查,上述5個園區完成了規劃設定的目標和任務,基本條件和主要指標均達到了《綜合類生態工業園區標準》的要求。根據專家驗收意見和公示情況,經環境保護部、商務部、科學技術部研究,決定批准上海市市北高新技術服務業園區、江蘇武進經濟開發區、武進國家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為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
請上述園區在未來發展和建設中,繼續組織區內企業在廢物和能量利用方面開展合作,共同構建和完善園區內的生態工業鏈網,在完成規劃設定的階段目標和任務的基礎上,不斷探索創新,進一步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減少污染物的産生和排放量。同時積極發揮示範和帶動作用,凝練先進經驗,做好交流與宣傳,深入推動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綠色發展。
環境保護部
商務部
科技部
2016年8月3日
抄送:上海市、江蘇省、湖南省人民政府,上海市環境保護局、商務委員會、科學技術委員會,江蘇省、湖南省環境保護廳、商務廳、科技廳。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6年8月1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