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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對外公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

2018-02-08 文章來源環境保護部

2018-02-08 來源:環境保護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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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決策部署,2016年7月14日至8月14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江西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2016年11月17日,反饋了督察意見。現將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進展情況予以公開。

  一、工作進展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以來,江西省認真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重大決策部署,堅持固守“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綠色發展理念,圍繞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緊盯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強化擔當,壓實責任,對症施策,全力推進各項整改任務落實。對照督察反饋意見梳理出的61個具體問題,截至2017年12月31日,計劃2017年整改完成的30個問題已全部完成;計劃2018年整改完成的12個問題已提前完成3個,其餘問題正按時間節點有序推進。

  二、主要做法

  江西省委、省政府堅持把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重大民生工程、重大發展問題來抓,不折不扣按要求抓好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位統籌推動。多次召開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整改工作動員部署會、調度會、推進會等,專題聽取彙報、研究部署和統籌推進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成立了以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和省政府分管負責同志任組長的問責工作領導小組,各地各有關部門均成立了由主要負責同志挂帥的整改工作機構,確保整改工作有序開展、執行到位、取得實效。對於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逢會必講、逢件必批、逢事必抓,以上率下現場檢查、現場督辦,督促全省11個設區市推動問題整改。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動、統籌部署,各地各部門積極跟進、狠抓落實,確保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

  (二)強化任務分工,層層壓實責任。明確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是本地本部門整改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對照督察反饋意見梳理分解任務,制定了《江西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逐一明確整改目標、整改時限、整改措施和責任單位、責任人,並按要求報送國務院,向社會公開。各地各部門對照《整改方案》明確的任務分工,進行問題導向再強化,整改舉措再實化,組織保障再細化,制定了單個問題或單項措施工作方案,並向省政府備案。通過逐項分解工作和任務,逐級傳導壓力和責任,做到整改責任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具體到崗、落實到人,確保了問題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三)實施清單管理,全程跟蹤問效。對照督察反饋意見建立了問題清單、整改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定並實施了中央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工作督導調度和銷號制度。各地各有關部門每月第2個工作日前報送整改工作進展情況,省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匯總分析、核實情況,作出定量定性評價後報省政府。對未按時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務的,實施挂賬督辦、專案盯辦、跟蹤問效,及時採取通報、催辦、約談等方式,督促幫助解決整改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省委、省政府均將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納入了2017年督查工作要點,組織開展了兩輪覆蓋全省的督導檢查;各地均成立了聯合督導組,及時督促整改目標任務落實。

  (四)人大專題審議,依法監督落實。省人大常委會將中央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列入2017年監督工作計劃,制定了《關於聽取和審議省人民政府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報告的方案》。2017年4月,召開調研座談會專題聽取中央環保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落實情況彙報;5月,開展“環保贛江行”活動,對8個設區市整改工作進行督導檢查並專項反饋;7月24日,召開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專題聽取和審議省政府關於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工作情況報告,並提出審議意見;9月,開展“環保贛江行回頭看”活動,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再檢查、再督導,監督和推動各地各相關部門對症抓好問題整改落實。

  (五)開展省級督察,嚴肅責任追究。2017年5月和9月,根據《江西省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將中央環保督察問題整改作為重點內容,組建6個督察組分兩批對新餘、九江、萍鄉和宜春、鷹潭、吉安6個設區市開展了為期24天的省級環保督察,並於8月和12月反饋了督察意見,共移交27個責任追究問題線索。督察期間全程立查立改、即查即糾、查實即問責,共刑事拘留3人,行政拘留30人,約談246人,問責50人,進一步增強了地方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環境保護責任意識、擔當意識和履職意識,推動了中央環保督察問題整改。

  (六)精準對症施策,改善環境品質。始終把改善生態環境品質作為整改工作的落腳點,深入貫徹“大氣十條”“水十條”“土十條”,強化預警預報,及時分析研判,精準對症施策,加強綜合治理,堅決打好2017年全省污染防治攻堅戰。狠抓“四塵”“三煙”“三氣”治理,2017年全省PM10平均濃度為72.6微克/立方米,超額完成國家考核任務。加強水污染綜合治理,加密斷面水質監測,加快推進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和工業園區廢水達標排放,加大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力度,2017年全省國家考核斷面水質優良率為92%,比國家考核目標值高12個百分點。印發了《江西省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實施方案》,全面啟動農用地土壤詳查,已完成樣品採集任務的50%;建立了樂安河流域重金屬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制度,制定了《樂安河流域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目標管理考核工作實施方案》,有序推進全省重金屬土壤修復治理。

  (七)強化輿論宣傳,引導公眾參與。專門成立省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工作宣傳組,制定了宣傳報道方案。加強與中央駐贛和省屬新聞媒體聯繫,充分運用“一台、一報、一網”每週定期宣傳中央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工作成效。以推進整改工作、解決環境問題為目的,在江西廣播電視臺開闢了“生態江西·環保力行”專欄,在省直重點新聞網站開設了“環境整治在行動”“聚焦鐵路沿線臟亂差”等專題,公開曝光環境污染問題,並追蹤報道直至問題解決或有關地方和部門拿出切實可行的具體措施作出有效回應,讓整改工作在陽光下進行,引導社會各界參與整改、監督整改,形成加快解決問題、推動整改工作的合力。

  (八)完善長效機制,切實堵塞漏洞。堅持舉一反三整改,全面搜尋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積極建立完善長效機制,鞏固督察成果。2017年先後制定出臺了《江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江西省河道採砂管理條例》《江西省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農作物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的決定》《江西省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江西省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試行)》《關於以推進流域生態綜合治理為抓手打造河長制升級版的指導意見》《江西省建築工地揚塵治理實施辦法(試行)》《江西省消滅劣V類水工作方案》《江西省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實施細則》等10余項(個)法規政策、標準制度和規範方案,著力構建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環保部門統籌協調、其他部門齊抓共管的具有江西特色的生態文明建設制度體系。

  三、下步打算

  江西省將繼續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定不移地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上來,強化擔當、壓實責任、主動作為,採取更加堅強有力的措施,堅決、徹底地把中央環保督察問題整改落實到位,加快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打造美麗中國“江西樣板”。

  (一)堅決按期完成整改任務。繼續實行每月定期調度督導制度,強化整改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統籌重點難點問題的協調推進,採取通報、約談、催辦等方式,督促相關地方政府加大資金投入、物力投入、人力投入,全力推動問題按時整改落實到位。對已經完成的整改任務進行查驗核實,鞏固成果,防止反彈;對正在推進的整改任務,明確要求,倒排工期,挂賬督辦;對長期堅持的整改任務,常抓不懈,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同時,加大跟蹤問效力度,對工作不力、虛以應付、拒不整改或問題仍然突出、問題出現反彈的嚴肅追責問責。

  (二)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以2017年9月27日省檢察院駐省環保廳檢察室正式掛牌為契機,繼續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協調配合,用好用足新《環境保護法》賦予的各項法律手段,嚴厲打擊違法企業偷排、直排、不正常使用污染處理設施等惡意環境違法行為,對涉嫌環境違法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檢察機關處理。同時,開展各項專項行動,紮實推進重點行業重點區域專項整治。

  (三)繼續開展省級環保督察。在總結2017年省級環保督察經驗、學習借鑒中央和各省環保督察方式方法的基礎上,完成5個設區市的環保督察。將中央環保督察問題整改作為省級環保督察重點,深入搜尋問題整改不力、進度嚴重滯後的典型,予以嚴肅問責;強化督察進駐前的問題線索收集整理,將督察期間發現的突出問題製作成影像資料,切實提高省級督察效率和震懾力,全力推進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同時,定期調度已被督察的6個設區市問題整改進展,確保問題逐項整改到位不反彈。

  (四)著力完善長效管理機制。認真總結環保督察整改中行之有效的做法,深挖生態環境問題的形成根源,堅持從完善制度機制上堵塞漏洞。按照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産必須管環保”要求,進一步明確各級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環境保護責任,繼續完善重點工作協調機制。對照督察問題舉一反三,組織全面搜尋生態環境保護方面存在的其他問題,建立健全督察“回頭看”制度,加大污染治理、生態建設、監管執法力度等,儘快補齊短板,嚴防問題反彈。

  (五)積極引導社會公眾參與。嚴格按照督察要求,及時在中央和省級主要新聞媒體公開全省整改落實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保障廣大群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鼓勵舉報環境違法行為,努力贏得社會各界對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工作的支援。充分利用“一台、一報、一網”曝光問題,宣揚典型,引導全社會增強環境保護責任意識,深入開展生態文明創建活動,培育形成崇尚生態文明的社會新風尚。

  附件:江西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報告

  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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