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版

政府資訊公開

當前位置:首頁 > 政府資訊公開

廣西壯族自治區對外公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

2018-02-08 文章來源環境保護部

2018-02-08 來源:環境保護部
分享到:
[列印] 字號:[大] [中] [小]

  2016年7—8月,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廣西壯族自治區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2016年11月17日,督察組正式向廣西壯族自治區反饋了督察意見。廣西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積極開展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提出問題整改工作。現將整改工作情況公開如下:

  一、整改進展

  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廣西反饋督察意見以來,廣西牢固樹立“問題不是包袱、整改才是機遇”思想,以深入實施整改工作為契機,對存在問題主動認領,照單全收,堅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制定整改方案,編制責任清單,逐條逐項推進整改,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並從健全機制體制入手推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切實把各項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實到位,加快推進廣西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事業發展。2017年4月,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西並作重要講話。廣西認真學習、全面貫徹,制定14個專題實施方案,把習近平總書記的對廣西的最新指示要求和中央政治局推進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新部署用於指導整改工作,切實推進各項整改措施落實。黨的十九大召開後,廣西結合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報告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新部署新要求,進一步提高認識,深入推進整改工作。在推進整改的各項工作中,廣西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加快建立完善生態文明體制機制,努力將生態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實現綠水青山和金山銀山有機統一。

  截至2017年底,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指出的七類37個問題,已完成整改22個,完成率為59%;基本完成整改6個;37個問題涉及的510個整改關鍵步驟已完成439個,完成率為86%。整改工作取得顯著成效,主要體現在6個方面:一是各級黨委、政府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意識進一步加強。2016年11月自治區第十一次黨代會把“營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態”納入廣西今後五年工作的奮鬥目標,將綠色發展納入廣西“十三五”四大戰略,確定了“堅持生態立區、生態興區、生態強區”的經濟工作指導思想。出臺《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規定(試行)》,進一步明確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職責。全區14個設區市黨委、政府根據自治區要求均出臺或完善了本級“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2017年自治區績效考評將設區市環境生態建設考核指標權重提高至15.4%,比2016年的13.9%提高1.5個百分點。二是促進了廣西産業規劃佈局的科學調整。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聯合自治區工業和資訊化委對北海、欽州、防城港市的43家鋼鐵、鐵合金項目開展清理整頓,順利完成國家下達的壓減鋼鐵産能目標。欽州、北海、防城港市完善本市主導産業及傳統産業的發展規劃,制定産業準入負面清單,規範審批程式,優化發展佈局,不再審批産能過剩行業新增産能項目,北部灣經濟區産業同質化趨勢得到有效遏制。三是促進落後産能淘汰和産業升級。河池市委、市人民政府通過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傳導壓力,大力推進大任、南丹和金城江等工業園建設,推動城區及周邊企業出城入園並完成産業轉型升級。同時,徹底關閉轄區8家煉鉛企業“燒結—鼓風煉鉛”落後工藝産能。四是促進“散、亂、污”等違法企業治理。桂林市依法登出位於漓江風景名勝區範圍內的18家和靈川縣境內的3家違規採石場,全面禁止漓江風景保護區內所有採石場新開作業面、新開山頭。梧州市嚴厲打擊城區寶石加工環境污染行為,著力建設寶石加工産業園區,積極推進寶石加工戶搬遷入園,2017年市區寶石加工污染投訴大幅下降。玉林市分別籌集17.2億元和13.5億元資金開展九洲江、南流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2017年九洲江流域地表水水質穩定達到地表水Ⅲ類標準。五是歷史欠賬逐步得到解決。河池市加大投入,清理被關停企業遺留的危險廢物,其中清理有色冶煉廢渣超過6000噸。玉林市廣西銀億科技礦冶有限公司新建蒸壓磚生産線消納200多萬噸生産廢渣。來賓市廣西華錫集團來賓冶煉廠開展渣場無害化整治和污染防治設施建設,有效控制環境風險隱患。桂林、來賓、河池等市堅決關停或限期退出自然保護區內違規水電站,流域生態環境得到有效恢復。六是群眾認同感進一步提升。全區黑臭水體治理取得明顯成效,其中南寧市那考河整治項目將原來的臭水溝改造成美麗的生態濕地公園,成為群眾休閒健身的好去處,得到習近平總書記和人民群眾的充分肯定。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強組織領導,做好動員部署。

  接到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後,廣西立即召開會議對全區整改工作進行動員部署,自治區黨委書記彭清華、自治區主席陳武在自治區第十一次黨代會和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推進電視電話會議上分別作了動員部署,要求全區各級各部門清醒認識全區在生態文明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入分析,搜尋根源,落實責任人和時間表,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問題導向,確保整改落實的針對性、有效性。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2016年12月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關於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成立了以自治區黨委書記彭清華、自治區主席陳武任組長,6名自治區領導任副組長,20個區直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各項工作。2016年11月以來,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先後召開83次相關會議研究部署、督促落實各項整改工作,自治區黨委書記彭清華、自治區主席陳武先後作出71次批示,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及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等工作提出明確要求。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將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的問題列為年度督查工作重點任務,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彭清華和時任副主任楊道喜、高雄等領導同志多次帶隊實地檢查並聽取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彙報。自治區副主席黃偉京和時任自治區副主席藍天立、張曉欽、張秀隆、陳剛,分片分類督查督辦,分別多次帶隊赴市縣督導整改工作。自治區政協將涉及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的提案列入重點辦理內容。

  (二)健全工作機制,完善制度安排。

  廣西各級黨委、人民政府及各有關部門以問題整改為契機,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抓好長效管理。針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指出的問題,逐項梳理法規制度短板,從建章立制入手不斷完善機制體制,多次召開自治區黨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著力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在落實環境保護職責方面,出臺《廣西壯族自治區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的實施細則》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規定(試行)》,進一步明確各級黨委、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環境保護職責;出臺《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實施意見》和《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全面推行河長制;制定《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督察辦法(試行)》,對各級黨委、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落實環境保護責任情況進行全面督察。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各有關部門相繼出臺《廣西壯族自治區河道採砂管理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三五”規劃》《廣西採石場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專項工作方案》《全區採石專項規劃》《廣西尾礦庫日常安全監管辦法》《圍填海管控辦法(暫行)》《自然岸線管控實施辦法(試行)》《廣西北部灣經濟區石化産業佈局規劃》《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冶金生産力佈局規劃》等文件和規劃,逐步完善各項工作機制,初步形成了長效機制,補齊了工作短板,改進了薄弱環節。

  (三)實施“一事一策”,強化督查指導。

  針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指出的七類37個問題,廣西按照“2017年6月、2017年底、長期整改”三個階段分步推進的要求,逐一細化目標要求、整改措施和責任期限,形成“一事一策”的整改作戰圖,並在媒體上進行公開。所有整改任務須經過自查驗收、公開公示等程式後,方可申請銷號,確保整改品質。2017年3月和9月,自治區黨委督查室、自治區人民政府督查室&&組織自治區有關部門下沉各市、縣進行督導。各市、縣黨政主要負責人和自治區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積極推動、實地督查,主動推進問題整改。自治區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調度各地整改工作進展,對整改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採取全區通報、發督辦函等方式推動解決。通過不間斷地督導督辦,過去一些地方和部門對待環境保護工作“推、等、靠、要”現象明顯得到改變。

  (四)強化責任追究,促進依法履職。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開展以來,廣西按照邊查邊改的原則,對2341起群眾投訴案件和自然保護區內非法採石、採礦、建設小水電站等事件中履職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不作為、亂作為的404名責任人員進行了先期問責。在此基礎上,自治區成立責任追究組,對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向廣西移交的9個環境保護督察責任追究問題的141名相關責任人員分別給予紀律處分,並於2017年11月中旬在廣西日報、廣西電視臺等主要新聞媒體作了通報,保持高壓態勢,促進各級各部門依法依規履行職責,嚴守生態保護紅線。

  (五)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公眾參與。

  2017年,廣西3次召開新聞發佈會,向全區主要媒體通報整改進展情況。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充分利用自治區級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平臺,不定期公開督察整改進展情況。自治區主要新聞媒體開設“環保督察整改見成效”專欄,廣西電視臺、廣西日報、廣西人民廣播電臺等媒體及時報道廣西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情況。截至2017年底,廣西已在中央及自治區主要媒體刊發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相關報道157條。全區各設區市也在市級主要新聞媒體進行宣傳報道。此外,廣西還借助“六五”環境日宣傳和“公眾評污”等活動,採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和整治工作成果,組織公眾走近環保、走進企業,圍繞百姓關心的大氣、水、噪聲、固體廢物防治、生態鄉村建設等環境熱點問題,讓公眾“走近前、看門道、評成效、吐心聲”。

  三、下一步計劃

  (一)堅決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報告關於生態文明建設新要求,研究出臺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具體舉措,推進實施《廣西生態經濟發展規劃(2015—2020年)》,持續開展“美麗廣西”建設活動,健全綠色低碳迴圈發展經濟體系,構建生態安全格局,加強自然保護區建設,劃定並堅守生態保護紅線。自治區和各設區市黨委、人民政府每半年,縣鄉級黨委、人民政府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切實將生態環境保護作為重大政治任務,納入重要議事日程。

  (二)堅決築牢制度機制防線。

  完善重大項目和規劃建設、自然生態保護區等方面的機制,防止過多依賴增加物質資源消耗、過多依賴規模粗放擴張、過多依賴高能耗高排放産業的發展模式。嚴格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規定(試行)》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強化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嚴格執行重大環境污染事件“一票否決”制,從嚴考核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黨政正職履行環境保護職責情況,結合環境保護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改革,成立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強化全區各級黨委、人民政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抓發展必須抓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意識。

  (三)堅決抓好整改督查督辦。

  以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為導向,持續組織開展整改督導工作,督促全區各地不折不扣地把整改要求按時按質落實到位。重點開展核查銷號工作,對完成整改的問題逐一實施公開、核查、銷號程式。對推進工作嚴重滯後、推諉扯皮、不作為、亂作為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並以績效考核為抓手,督促全區各級各部門依法履職,積極作為。繼續在區內主流媒體及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報道整改工作相關情況,擴大社會參與度,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四)堅決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戰役。

  大氣污染防治方面:實行“PM10+PM2.5聯合控制”,推進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項目實施,深化鋼鐵、建材、石化、有色金屬、制糖等重點行業達標治理,堅決淘汰落後産能。大力推進天然氣、電能等清潔能源使用,加大城市施工和道路揚塵整治力度,力爭全區2018年PM10、PM2.5濃度分別達到國家考核目標,並完成國家下達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年度減排任務,空氣品質繼續保持全國前列。水污染防治方面:全面推行河長制,實現重點河流斷面水質全年12個月達標,改善近岸海域環境品質。推進全區155個工業集聚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和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規範化建設,確保地表水水質優良率96.2%以上,城市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95%以上。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全面啟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工作,摸清土壤環境污染底數。制定實施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規劃,推進實施土壤治理和修復工程,重點推進歷史遺留砒霜場地治理修復、刁江流域重金屬污染治理、受污染農田修復與安全利用等項目建設。

  附件:廣西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整改情況

  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2018年2月8日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ICP備案編號: 京ICP備05009132號

網站標識碼:bm17000009

京公網安備 11040102700072號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