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民航通信網工程環境影響登記表的批復
中國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
你局《關於民航通信網工程環境影響登記表審查的函》(民航空局函〔2014〕401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建設地點分佈于全國31個省(區、市),涉及303個市(縣、區)。建設覆蓋空管、機場、航空公司以及監管部門等單位的資訊傳輸網路,共在740個地點建設民航通信網節點,配置各級網路傳輸設備306套、各類IP業務承載設備676套、TDM業務接入設備321套、網管設備75套;建設網路實驗測試培訓設備1套;配置相關附屬設備,並對部分設備機房進行裝修。
工程符合《中國民用航空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全國空管系統“十二五”規劃》。項目建設對環境影響較小,我部同意該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所列內容。
二、項目建設和運作管理中應重點做好的工作
(一)選用低功耗、節能的網路設備,通過負載平衡的方式提高網路設備的能源效率。
(二)嚴格執行《建築施工廠界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和關於施工期環境管理的相關規定,落實施工期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嚴格控制施工揚塵、噪聲及固體廢物等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三、我部委託各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和項目所在地的省級環境保護部門,分別組織開展該項目的“三同時”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
四、你局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登記表分送我部各環境保護督查中心、項目所在地的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並按規定接受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日常監督檢查。
環境保護部
2014年9月15日
抄送: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環境保護部各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4年9月1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