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河北沙河電廠2×600兆瓦上大壓小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的函
河北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關於河北沙河電廠2×600兆瓦上大壓小項目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請示》(冀建投〔2014〕61號)及附送的《河北沙河電廠2×600兆瓦上大壓小項目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總站環監字〔2014〕第036號)(以下簡稱《驗收監測報告》)等材料收悉。我部華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於2014年8月4日對該工程進行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經研究,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的基本情況
工程位於河北省沙河市,新建2台600兆瓦超臨界空冷燃煤發電機組,配套建設2台1960噸/小時煤粉爐,配套建有電袋複合除塵器、石灰石-石膏濕法煙氣脫硫和SCR脫硝設施等環保輔助設施。工程總投資50.1億元,其中環保投資4.58億元,佔總投資9.15%。
我部于2009年10月以環審〔2009〕462號文批復了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工程于2010年4月開工建設,2013年1月河北省環保廳以冀環評函〔2013〕34號同意該工程投入試生産。驗收監測期間機組負荷達到了75%以上,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二、環境保護措施及環境風險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一)工程採用低氮燃燒技術,煙氣經脫硝裝置、除塵裝置和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裝置處理後經一座210米高的單管煙囪排放。兩台機組均安裝煙氣線上監測裝置,用於監測煙氣中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煤場四週裝設了防風抑塵網,並設置了噴淋設施。輸煤系統輸煤棧橋全封閉,碎煤機室、各轉運站等均設置了除塵設施。
(二)各類廢水經分類收集處理後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地埋式污水處理裝置處理後排入公用水池,回用於生産。脫硫廢水經處理後用於幹灰加濕和煤場噴灑,含煤廢水經煤泥沉澱池澄清後重復使用,含油廢水經處理後排入工業廢水處理站。
(三)廠內飛灰輸送系統採用正壓濃相氣力輸送,建設了三座幹灰庫。脫硫石膏經石膏旋流器和真空皮帶脫水機脫水後貯存在石膏庫內。灰渣、石膏綜合利用,綜合利用不暢時運到租用的大唐武安發電有限公司灰場暫存。工程選用了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採取了安裝隔音罩等降噪措施。
(四)編制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並在河北省環境執法監察局進行了備案。
(五)按照環評批復要求,關停了河北省境內8台共計80.46萬千瓦火電機組。
三、環保設施運作效果和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中國環境監測總站《驗收監測報告》表明:
(一)鍋爐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濃度和林格曼黑度符合《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03)第3時段標準要求。廠界無組織排放顆粒物濃度最大值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要求。氨罐區周界氨濃度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二級標準要求。
(二)生活污水處理裝置出口pH、懸浮物、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動植物油、氨氮、總磷、陰離子錶面活性劑濃度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相應限值要求。脫硫廢水處理裝置出口pH值、總砷、總鉛、總汞、總鎘濃度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1標準要求。
(三)廠界晝、夜間噪聲監測值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聲環境敏感點晝、夜間噪聲監測值符合《聲環境品質標準》(GB3096-2008)中2類標準要求。
四、驗收結論和後續要求
該工程在實施過程中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批復要求,配套建設了相應的環境保護設施,落實了相應的環境保護措施,經驗收合格,同意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産。
工程正式投産後應進一步加強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做好各項環保設施的日常維護和管理,確保各項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我部委託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和邢臺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該工程運營期的日常環境監管。
環境保護部
2014年9月15日
抄送:環境保護華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河北省環境保護廳,邢臺市環境保護局,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4年9月2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