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利用世界銀行貸款加強灌溉農業三期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的函
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你辦《關於申請利用世界銀行貸款加強灌溉農業三期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函》(國農辦函〔2014〕10號)及附送的《利用世界銀行加強灌溉農業三期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以下簡稱《驗收調查報告》)等材料收悉。我部華東環境保護督查中心聯合華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於2014年8月14-15日對該工程進行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經研究,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建設的基本情況
項目位於黃淮海平原,涉及河北省、河南省、山東省、江蘇省和安徽省五省29個地市107個縣(市、區),以改造中低産田為核心內容,主要包括節水灌溉工程、農業標準化與組織化建設、農業生態環境建設、機構發展和支援、項目設計與管理等五部分內容。其中,節水灌溉工程主要包括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推廣工程節水措施、農藝節水措施建設等;農業標準化與組織化建設主要包括現代農業服務體系建設、優勢農産品示範推廣、農民組織化建設等;農業生態環境建設主要包括農業生態環境建設與管理項目工程等。項目共改造中低産田50萬公頃,新增耕地5747畝。項目總投資37.98億元,其中環保投資2.1億元,佔總投資的5.53%。
2005年5月,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批復了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環審〔2005〕474號),項目于2005年5月開始實施,2010年10月全部完成。
項目在建設過程中發生了如下變更:小型蓄水工程由原環評階段2505座變更為1717座,低壓管道(水泥管)由原環評階段162公里變更為56公里。
以上變更未事前履行手續。
二、環境保護措施及環境風險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一)施工基本安排在農閒期,通過人工或小型機械作業,不設置施工營地。在原有灌區範圍內實施改造工程,不新佔土地。生活污水經臨時沉澱池收集沉澱後用於綠化或用於肥田,含油廢水收集後定時清運至指定地點處理。施工土石棄渣、建築垃圾全部回用於項目建設,不在河(渠)道內傾倒棄土,施工結束後臨時佔地全部復耕或植樹。
(二)制定了測土配方施肥,深松土壤、秸桿還田、增施有機肥等農業管理措施。編制環境管理監測評價技術規範,設置了130個土壤肥力監測點,建立耕地品質長期管理資訊系統,並委託當地農業生態環境監測與保護站開展土壤肥力監測工作。
(三)利用現有監測機構,由屬地環保部門、水利部門、農業部門分別對灌溉用地地表水水質、灌溉退水水質、地下水水質、土壤污染和農副産品污染監測等進行定期監測。制定了環境監測計劃,由各省、市、縣項目辦負責管理工作,協助有關環保部門落實環境監測計劃。
三、環保設施運作效果和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編制的《驗收調查報告》表明:
地表灌溉水、地下灌溉水和退排水水質均符合《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05)要求。安徽省、河北省、山東省等部分灌區綜合污染指數在0.5-1.0之間,其他灌區綜合污染指數均小于0.5,達到水質分類標準的一級標準水準。
四、驗收結論和後續要求
該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基本落實了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其批復要求,配套建設了相應的環境保護設施,落實了相應的環境保護措施。經驗收合格,同意主體工程正式投入運作。
我部委託河北省、河南省、山東省、江蘇省和安徽省環境保護廳負責該項目運作期的日常環境監管。
環境保護部
2014年9月15日
抄送:環境保護部華北、華東環境保護督查中心,河北省、河南省、山東省、江蘇省、安徽省環境保護廳,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4年9月2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