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長春市快速軌道交通凈月線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的函
長春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長春市快速軌道交通凈月線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請示》(長軌道總字〔2014〕5號)及附送的《長春市快速軌道交通凈月線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以下簡稱《驗收調查報告》)等材料收悉。我部東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於2014年6月26日對該工程進行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經研究,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的基本情況
工程位於長春市二道區和南關區,起自衛光街站,沿衛星路南側向東,經人民大街、亞泰大街、伊通河、臨河街、仙臺大街、會展中心,向北轉經世紀廣場南側先上跨新城大街再下穿長春繞城高速路,進入凈月開發區;沿凈月大街南側向東經凈月實驗小學、東北師大到達凈月公園,由此線路隨凈月大街向南沿凈月大街西側,經凈月福祉路、滑雪場,到達終點長影世紀城。線路總長為17.36公里,其中地下線1.398公里、高架線9.692公里、地面線6.27公里;設車站16座,地下車站1座,高架車站10座,地面車站5座,停車場1處,牽引變電所7座及配套的通信、信號、供暖、通風、給排水等輔助工程。工程總投資27.8億元,其中環保投資6401萬元,佔總投資的2.3%。
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于2006年10月以環審〔2006〕499號文批復了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工程于2003年4月開工建設,2006年12月建成通車並投入試運作。工程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二、環境保護措施及環境風險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一)環評階段,工程沿線涉及47處聲環境敏感目標,驗收調查時工程實際涉及聲環境敏感目標61處。工程在長春現代傳媒學院路段設置了4-5米高390延米聲屏障,在長春凈月譚實驗小學路段設置了4米高214延米聲屏障。長春稅務學院教學樓和長春網通凈月分公司安裝了隔聲窗。停車場邊界建築了混凝土圍墻。
(二)全線採用無縫線路和碎石道床,設置了彈性減振扣件,使用C型低地板輕軌車輛,車輪為彈性車輪。沿線7座牽引變電站周邊20米範圍內無敏感建築。高壓架空輸電線外側周圍種植了高大喬木。
(三)停車場職工食堂安裝了油煙凈化器,廢氣經凈化處理後通過煙道排放到下水道中。工程沿線各車站和凈月停車場的生活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網,進入北郊污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經處理後終排入伊通河。洗車廢水由一期車輛段統一處理後排入西郊污水處理廠處理。
(四)廢蓄電池由有資質單位定期回收。停車場和各車站均設置了分類回收垃圾箱,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後,委託環衛單位外運處理。
三、環保設施運作效果和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北京欣國環環境技術發展有限公司編制的《驗收調查報告》表明:
(一)調查範圍內61處聲環境敏感點中有46處晝、夜間噪聲監測值符合《聲環境品質標準》(GB3096-2008)中相應標準要求。汽車學院等15處聲環境敏感目標噪聲超標,超標0.1分貝至11.8分貝,根據調查報告分析,超標原因係背景值超標所致。在長春市暖房子工程中對全線敏感點安裝了雙層塑鋼隔聲窗。衛星廣場站風亭噪聲符合《聲環境品質標準》(GB3096-2008)中相應標準要求,凈月停車場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相應功能區排放標準要求。
(二)沿線敏感目標的環境振動符合《城市區域環境振動標準》(GB10070-88)交通幹線道路兩側和混合區、商業中心區標準以及居住區、文教區標準要求。
(三)停車場食堂油煙排放濃度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要求;衛星廣場站風亭臭氣無組織排放濃度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二級廠界標準要求。停車場廢水排放口出水水質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三級標準的要求。
四、驗收結論和後續要求
該工程在實施過程中基本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批復要求,配套建設了相應的環境保護設施,落實了相應的環境保護措施,經驗收合格,同意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産。
工程正式投運後應做好外軌中心線100米以內規劃控制工作,禁止建設噪聲敏感建築物。對沿線聲環境敏感目標進行跟蹤監測,研究採取綜合治理措施。
我部委託吉林省環境保護廳和長春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該工程運營期的日常環境監管。
環境保護部
2014年9月15日
抄送:環境保護東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吉林省環境保護廳,長春市環境保護局,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北京欣國環環境技術發展有限公司。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4年9月2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