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核工業科技館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的函
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
你公司《關於中國核工業科技館工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請示》(中核安發〔2014〕113號)及附送的《中國核工業科技館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表》(以下簡稱《驗收調查表》)等材料收悉。我部華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於2014年7月29日對該工程進行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經研究,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的基本情況
工程位於北京市房山區新鎮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生活區,南側緊臨208市道,東側為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生活區入口主幹道。工程主要建設展覽大廳、辦公用房、庫房及設備用房等,總建築面積12393平方米,建築高度21.4米,設計年接待參觀遊覽觀眾為10-12萬人次。工程總投資8304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35萬元,佔總投資的1.63%。
2006年8月,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批復了該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環審〔2006〕368號)。工程于2008年11月開工建設,2013年10月竣工。2014年4月,經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同意工程投入試運營(京環函〔2014〕154號)。
工程在建設過程中發生了如下變更:(一)總建築面積較原環評階段增加了434平方米,建築高度降低了2.2米,綠化面積減少了960平方米。(二)未建設化糞池,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污水管網進入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污水處理廠。
以上變更未事前履行手續。
二、環境保護措施及環境風險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一)施工期設置了廢水沉澱池,施工廢水經二次沉澱後迴圈使用或用於灑水降塵;施工人員生活污水排入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生活區污水管網。施工設備選取低噪聲型號,施工時設置了臨時圍擋,開展了施工期噪聲監測。施工土方、渣土利用密閉式車輛運輸,棄土回填或綠化,建築垃圾由施工單位統一清運至指定地點。施工結束後及時對施工場地進行植被恢復,綠化面積達5150平方米。
(二)工程供熱、製冷採用低溫型空氣源熱泵冷熱水機組和VBV多聯空調系統,未新建燃煤鍋爐。未新建化糞池,生活污水通過污水管網直接進入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生活垃圾由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負責統一清運。
三、環保設施運作效果和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環境保護部環境發展中心編制的《驗收調查表》表明:
(一)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污水處理設施出水口污染物排放濃度符合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307-2005)中二級標準要求。
(二)西南側臨閻東路廠界噪聲監測結果符合《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GB12348-1990)中Ⅳ類標準要求,其餘廠界噪聲監測結果符合《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GB12348-1990)中Ⅰ類標準要求。環境敏感點噪聲監測結果符合《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GB3096-1993)中Ⅰ類標準要求。
四、驗收結論和後續要求
該工程在實施過程中基本落實了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其批復要求,配套建設了相應的環境保護設施,落實了相關的環境保護措施,經驗收合格,同意主體工程正式投入運營。
我部委託北京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該工程運營期的日常環境監管。
環境保護部
2014年9月15日
抄送:環境保護部華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北京市環境保護局,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環境保護部環境發展中心。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4年9月2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