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發電廠6號機組(1×600MW)擴建工程脫硫、除塵設施通過先期驗收的函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合肥發電廠#6機(1×600MW)擴建工程脫硫、除塵設施先期環保驗收的請示》(皖能生〔2014〕36號)及附送的《合肥電廠#6機(1×600MW)擴建工程脫硫、除塵設施先期環保驗收監測報告》(環監驗〔2014〕第55號)(以下簡稱《驗收監測報告》)收悉。安徽省環境保護廳于2014年11月5日對工程脫硫、除塵設施進行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經研究,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工程位於安徽省合肥市廬陽區,新建1台600兆瓦級超臨界抽凝式發電機組,鍋爐採用低氮燃燒技術並配套建設選擇性催化還原法(SCR)脫硝裝置,煙氣經電袋複合式除塵器除塵後進入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系統處理後由240米高冷卻塔排放。
在煙氣總排口安裝了煙氣線上連續監測系統(CEMS),建設了脫硫、脫硝、除塵環保分佈式控制系統(DCS)、脫硫與脫硝工程師站,並將關鍵控制參數引入,保留DCS歷史數據一年以上。
外排煙氣中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符合《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11)標準限值要求。
該工程在實施過程中配套建設了脫硫、除塵設施,驗收監測結果符合我部《關於合肥發電廠#6機(1×600兆瓦)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環審〔2010〕280號)的要求,通過先期驗收。你公司應在通過先期驗收6個月內辦理整體竣工環保驗收手續,完成整體工程的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4年12月4日
抄送:環境保護部華東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安徽省環境保護廳、中國環境監測總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