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貴州北盤江馬馬崖一級水電站蓄水階段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
貴州北盤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貴州北盤江馬馬崖一級水電站蓄水階段環境保護驗收的請示》(北盤江辦〔2014〕6號)及附送的《貴州北盤江馬馬崖一級水電站蓄水階段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等相關驗收材料收悉。我部西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於2014年10月28日對該工程進行了蓄水階段環境保護現場檢查。經研究,現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的基本情況
馬馬崖一級水電站位於貴州省安順市關嶺縣和黔西南州興仁縣交界處的北盤江中游河段,為北盤江(貴州境內)規劃的第四個梯級電站,上游距已建的光照水電站45公里,下游距規劃的馬馬崖二級水電站12公里。工程開發任務以發電為主,航運次之,兼顧保障下游生態環境、景觀用水。 樞紐建築物主要包括最大壩高109米的碾壓混凝土重力壩、左岸引水發電系統、左岸地下廠房和右岸通航建築物(預留)。水庫正常蓄水位585米,相應庫容1.365億立方米,具有日調節性能。電站裝機容量558兆瓦(3×180兆瓦+18兆瓦生態機組),工程總投資約49.18億元,已完成總投資22.74億元,其中環保投資12034.29萬元,佔已完成總投資的5.30%。
2006年9月,原貴州省環境保護局批復了“三通一平”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黔環函〔2006〕361號)。 我部于2011年10月批復了工程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審〔2011〕322號)。2012年9月大江截留,目前,工程主體已基本建設完成。
該工程環評文件經批准後,工程建設性質、規模、地點、防治污染、防治生態的措施均未發生重大變更。
二、環境保護措施及環境風險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一)工程依託的光照水電站魚類增殖放流站開展放流任務,從2009年12月起已在馬馬崖一級庫區盤江橋河段開展9次魚類增殖放流共計160萬餘尾,已將西泌河匯入北盤江前的5米高擋水壩拆除;晴隆縣人民政府出具了《關於西泌河不進行水利水電開發的意見》,明確在西泌河水庫壩址-西泌河與北盤江匯合口之間的16.1公里天然河段禁止水利水電開發和建設築壩項目。
(二)已在關嶺縣新鋪鄉林業站、興仁縣新馬場鄉九盤村大山清泉水廠建成2個動物救護站。建設單位委託專業單位開展古大樹移栽保護工作,已對正常蓄水位以上的12株及新發現的2株古大樹採取了修建漿砌石擋墻護根及就地掛牌保護,但位於正常水位線以下的4株黃葛樹不具備移栽成活條件,關嶺縣林業局組織專家現場勘察論證後,出具了《關於印發馬馬崖一級水電站古大樹保護專家意見的函》,同意放棄對上述4株古大樹的異地移栽。
(三)對棄渣場、料場、施工區邊坡、施工道路等採取了修建攔渣壩、護坡、排水溝等水土保持措施。在卡沙坪渣場內設置了表土堆放場,並採取截排水措施,尖山棄渣場使用完畢後對渣體坡面進行了混凝土格柵護坡,對業主營地、施工生活營地、施工區等區域進行了綠化,其餘施工場地待施工結束後將進行植被恢復。
(四)初期蓄水通過導流洞閘門+放空底孔+溢流表孔控制下泄不小于31立方米/秒的流量;庫區水位上升至死水位580米時,通過生態小機組和引水發電系統聯合下泄生態流量。施工期生産廢水經處理後回用,業主營地和施工營地生活污水分別採用地埋式一體化生活污水處理設備處理達標後部分回用,其餘外排。
(五)工程已完成國道2.6公里、盤江大橋、盤江碼頭、西南成品油管道、盤江橋水文站遷建、復建工程,工程實際生産安置1204人,主要通過調劑現有土地進行;搬遷安置1094人,主要採用後靠分散安置方式,有大盤江村和小盤江村2個安置點。移民安置區生活污水主要採用化糞池處理後進行堆肥,生活垃圾目前主要採取分揀利用及堆肥處理。
(六)蓄水前進行了庫底清理,落實了清庫過程中的文物保護工作。
(七)設立了突發性環境污染應急組織領導機構,並制定了包括《北盤江馬馬崖一級水電站工程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在內的風險防範措施及應急管理體系。
三、蓄水階段環保設施運作效果和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環境工程評估中心編制的《貴州北盤江馬馬崖一級水電站蓄水階段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表明:
(一)2012~2013年對施工區廢污水處理系統排放口監測結果表明,2013年5月混凝土拌合系統廢水懸浮物超標,最大超標1.23倍;2012年6月業主營地生活污水懸浮物、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總磷均有超標,最大超標0.14倍、0.15倍、3倍、0.87倍和4.24倍;2013年5月業主營地和施工營地生活污水總磷均存在超標,最大超標4.4倍和1.9倍;經整改後,2013年9月各監測值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
施工期地下水水質監測結果表明:2013年9月補朗泉監測點錳超標0.06倍,大山清泉水、補朗泉、左岸S95泉3個監測點其餘時段各項指標均符合《地下水品質標準》(GB/T 14848-93)Ⅲ類標準值,錳超標主要與背景值較高有關。
(二)2014年4月的陸生生態調查結果表明,調查區內有主要維管束植物535種,與施工前相比未發生變化。調查區內分佈有國家級Ⅱ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鳶、雀鷹、紅隼、遊隼、班頭鵂鹠、灰林鸮共6種,貴州省級保護野生動物25種。施工工程中對兩棲、爬行類野生動物的棲息環境産生了干擾,隨著施工結束,影響也隨之消失。
(三)2014年4月的水生生態調查結果表明,現場共採集到魚類24種,其中有被列為《中國瀕危動物紅皮書 魚類》、《中國物種紅色名錄》易危魚類的葉結魚、烏原鯉、暗色唇鯪、長臀鮠4種,列為《中國物種紅色名錄》易危魚類的灰裂腹魚1種,有葉結魚、烏原鯉、長臀鮠、卷口魚和長尾鮡5種珠江水系特有魚類。 與環評階段的調查結果基本一致。
四、驗收結論和後續要求
該工程實施過程中基本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批復要求,配套建設了水庫蓄水前相應的環境保護設施,落實了相應的環境保護措施,基本具備下閘蓄水條件。
工程蓄水後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應通過工程措施和優化調度,確保工程下閘蓄水期和運作期下泄流量要求,滿足下游生産、生活和生態用水需要。
(二)做好集運魚系統設計與建設,開展集運魚效果跟蹤測試和適宜性研究工作,確保其發揮作用,儘快開展中長期放流魚類的繁殖技術研究, 積極配合地方政府做好西泌河魚類棲息地保護工作。
(三)認真落實蓄水後各項環保措施和要求,做好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生態保護措施,加強環境監測和環境風險排查工作,避免環境污染、生態破壞事件發生。
(四)工程竣工後及時申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我部委託貴州省環境保護廳、安順市環境保護局、黔西南州環境保護局負責該工程蓄水後階段建設的日常環境監管。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4年12月4日
抄送:環境保護部西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貴州省環境保護廳,安順州環境保護局,黔西南州環境保護局,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