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家高速公路長春至深圳高速公路金寶屯(蒙吉界)至查日蘇(蒙遼界)段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的函
內蒙古通遼市金寶屯至查日蘇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管理辦公室:
你辦公室《關於國家高速公路長春至深圳高速公路金寶屯(蒙吉界)至查日蘇(蒙遼界)段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申請》(金查高速建管辦〔2014〕4號)及附送的《國家高速公路長春至深圳高速公路金寶屯(蒙吉界)至查日蘇(蒙遼界)段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以下簡稱《驗收調查報告》)等材料收悉。我部華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於2014年10月14日至15日對該工程進行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經研究,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的基本情況
工程位於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東部,起點位於通遼市科爾沁左翼後旗金寶屯鎮西,終點位於科爾沁左翼後旗查日蘇鎮西。公路主線全長44.55公里,另設金寶屯連接線3.5公里,查日蘇連接線6.2公里。全線採用雙向四車道高速公路標準建設,設計行車速度100公里/小時,路基寬26米。工程投資總概算為16.27億元人民幣,其中環保投資概算為4188萬元,佔投資總概算的2.57%。
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于2008年3月以環審〔2008〕93號文批復該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工程于2009年5月開工,2011年11月竣工,2012年10月通車。2013年3月驗收調查期間全線日平均交通量為營運近期(2013年)預測交通量的22.7%。由於車流量較小,服務區和主線收費站及配套的鍋爐和污水處理設施建成但未投入使用,其他環境保護設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二、環境保護措施及環境風險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一)驗收調查階段工程沿線聲環境敏感目標共3處。對2處主線敏感點設置了總長750延米的聲屏障。
(二)工程通過控制路基高度、“以橋代路”等措施節約了永久佔地。全線設18處取土場,9處施工場地,不設置棄土場。取土場和施工場地已復耕、植草或交由地方利用。施工便道已復耕或植草。服務區一棵古柳採取圍擋保護措施。
(三)工程設置了較完善的路基、路面排水系統。收費站、服務區生活污水採用地埋式污水處理設施,污水經處理後用於綠化。
(四)服務區和收費站採暖用燃煤鍋爐配置有重力除塵設施,按照環評要求燃用低硫煤。收費站食堂安裝了油煙凈化裝置。沿線各服務設施設置了垃圾收集裝置,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後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五)工程制定了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按照環評要求對新甸大橋、東五家大橋設置了橋面徑流收集系統。
三、環保設施運作效果和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上海船舶運輸科學研究所編制的《驗收調查報告》表明:
(一)在現狀車流量條件下,公路沿線各聲環境敏感點晝、夜間噪聲監測值符合《聲環境品質標準》(GB3096-2008)中相應標準限值。
(二)收費站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出水各監測因子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一級標準限值。
(三)收費站鍋爐廢氣各監測因子符合《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01)二類區Ⅱ時段標準限值。
四、驗收結論和後續要求
該工程在實施過程中基本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其批復要求,配套建設了相應的環境保護設施,落實了相應的環境保護措施,經驗收合格,同意主體工程正式投入運營。
工程正式運營後,應預留環保專項資金,對聲環境敏感目標實施跟蹤監測,出現噪聲超標時應及時採取降噪措施。加強環境風險應急管理,避免環境污染事故發生。
我部委託內蒙古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和通遼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該工程運營期的日常環境監管。
環境保護部
2014年12月4日
抄送:環境保護部華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內蒙古自治區環境保護廳,通遼市環境保護局,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上海船舶運輸科學研究所。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4年12月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