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金沙江中游河段梨園水電站蓄水階段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
雲南金沙江中游水電開發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金沙江中游河段梨園水電站蓄水階段環境保護驗收的請示》(雲金電環〔2014〕9號)及附送的《金沙江中游河段梨園水電站蓄水階段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等相關驗收材料收悉。我部西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於2014年10月28日至29日對該工程進行了蓄水階段環境保護現場檢查。經研究,現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的基本情況
梨園水電站位於雲南省迪慶州香格里拉縣與麗江市玉龍縣交界的金沙江中游河段,為金沙江中游河段水電規劃的“一庫八級”開發方案中的第三級,上游與規劃的兩家人水電站銜接,下游與已建的阿海水電站相連。工程開發任務以發電為主,兼顧防洪。樞紐建築物主要由攔河大壩、泄洪衝沙建築物、引水發電系統和廠房等組成。水庫正常蓄水位1618米,相應庫容7.27億立方米,具有周調節性能。電站裝機容量2400兆瓦(4×600兆瓦),工程總投資145.6億元,已完成投資123.5億元,其中環保投資75151萬元,佔已完成總投資的6.09%。
2008年7月,原雲南省環境保護局批復了“三通一平”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雲環許準〔2008〕218號 )。 我部于2012年1月批復了工程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審〔2011〕45號)。2013年7月大壩填築完成,目前,工程主體已基本建設完成。
該工程環評文件經批准後,工程建設性質、規模、地點、防治污染、防治生態的措施均未發生重大變更。
二、環境保護措施及環境風險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一)在庫尾河段、大具河河段、格基河河段和水洛河河段建設了4處人工魚類産卵場。工程魚類增殖站目前已基本完成土建工作,預計年底建成,建成前增殖放流工作依託下游阿海水電站增殖放流站進行放流。已建成網捕過壩上、下游碼頭,將格基河劃為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目前已取得香格里拉縣人民政府同意。
(二)已將受工程影響的42叢丁茜(新增14株)、6株櫨菊木(新增5株)、46株滇虎榛(新增20株)、2株金沙翠雀移栽至業主營地下方的珍稀植物移栽區內,目前均已成活。第一階段的野生動物搜救工作已結合水庫庫底清理完成,第二階段的野生動物搜救工作將在蓄水期間開展。在渣場、料場、表土堆存場、臨時施工佔地區、交通道路及影響區、樞紐工程區、移民安置區、工程建設管理區等分別採取了相應的水土保持措施。
(三)梨園水庫蓄至1561米前由下游已建成的阿海水庫向下游下泄510立方米/秒的流量,1561米之後通過左岸泄洪衝沙底孔下泄405立方米/秒的流量,按環評批復要求在運作期3~6月通過一台機組承擔系統基荷發電過流的方式下泄不小于300立方米/秒生態流量。施工期生産廢水經處理後回用,工程管理中心、施工營地均採用地埋式成套生活污水處理設備處理後回用於景觀綠化。
(四)工程實際生産安置791人,主要通過調劑現有耕、園地進行,搬遷安置330人,採用後靠和集中安置方式進行。共設置了香格里拉縣高閣平臺移民新村和玉龍縣君山驛2個移民安置點。移民安置區生活污水主要採用化糞池處理後進行堆肥,高閣平臺移民新村生活垃圾結合梨園水電站垃圾收集系統處理,君山驛移民安置點生活垃圾由地方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理。
(五)蓄水前進行了庫底清理,落實了清庫過程中的文物保護工作。
(六)設立了突發性環境污染應急組織領導機構,並制定了包括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在內的風險防範措施及應急管理體系。
三、蓄水階段環保設施運作效果和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環境工程評估中心編制的《金沙江中游河段梨園水電站蓄水階段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表明:
(一)2012~2014年對大壩施工區上游2.4公里、上游索道橋、下游施工橋3個監測斷面的地表水水質監測結果表明,除2013年7~9月3個監測斷面的COD均超標,最大超標倍數為0.2倍,其餘時段各監測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環境品質標準》(GB3838-2002)Ⅱ類標準要求,超標原因可能由於豐水期上游沿岸生活污染源和農業面源污染物隨雨水進入河流所致。
(二)陸生生態調查結果表明,調查區內有主要維管束植物854種,與施工前相比未發生變化。調查區內分佈有國家Ⅰ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金雕,國家Ⅱ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楔尾綠鳩、普通鵟、紅隼、蒼鷹、雀鷹、燕隼、松雀鷹、鳳頭鷹、斑頭鵂鹠、 紅腹角雉、白腹錦雞共11種,列入《中國瀕危動物紅皮書》的雙團棘胸蛙、紫灰錦蛇、高原蝮、豹貓共4種。施工工程中對兩棲、爬行類野生動物的棲息環境産生了干擾,隨著施工結束,影響也隨之消失。
(三)2012~2013年的野外調查結果表明,現場共採集到魚類18種,其中有被列為《中國瀕危動物紅皮書 魚類》易危魚類的長薄鰍1種,有硬刺裸鯉、金沙鱸鯉、短鬚裂腹魚、長絲裂腹魚、四川裂腹魚、長薄鰍、戴氏山鰍、西昌華吸鰍、中華金沙鰍、中華鮡10種長江上游特有魚類,有金沙鱸鯉1種四川省重點保護魚類。調查區域內魚類産卵場主要分佈在大具渡口、洛吉河等河段。與環評階段的調查結果基本一致。
四、驗收結論和後續要求
該工程實施過程中基本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批復要求,配套建設了水庫蓄水前相應的環境保護設施,落實了相應的環境保護措施,基本具備下閘蓄水條件。
工程蓄水後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應通過工程措施和優化調度,確保工程下閘蓄水期和運作期下泄流量要求,滿足下游生産、生活和生態用水需要,在魚類生殖季節儘量加大下泄流量,並模擬天然洪水,刺激魚類産卵。
(二)儘快完成魚類增殖放流站建設,認真做好魚類增殖放流站的運作管理及增殖放流效果的跟蹤監測工作。魚類增殖站建成前依託阿海水電站魚類增殖放流站開展魚類增殖放流工作。按照相關要求開展魚類網捕過壩工作。在魚類産卵期進行人工産卵場的效果監測。
(三)認真落實蓄水後各項環保措施和要求,做好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生態保護措施,加強環境監測和環境風險排查工作,避免環境污染、生態破壞事件發生。
(四)工程竣工後及時申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我部委託雲南省環境保護廳、迪慶州環境保護局、麗江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該工程蓄水後階段建設的日常環境監管。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4年12月4日
抄送:環境保護部西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雲南省環境保護廳,迪慶州環境保護局,麗江市環境保護局,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