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沂沭泗河洪水東調南下續建工程沂河、沭河、邳蒼分洪道治理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的函
沂沭泗局直屬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
你局《關於沂沭泗河洪水東調南下續建工程沂河、沭河、邳蒼分洪道治理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申請》(沂局建設〔2014〕7號)、《沂沭泗河洪水東調南下續建工程沂河、沭河、邳蒼分洪道治理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及相關驗收材料收悉。我部華東環境保護督查中心於2014年11月4日至5日對該工程進行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經研究,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的基本情況
工程位於山東魯南和江蘇蘇北地區,涉及山東省臨沂市的沂南縣、蘭山區、河東區、羅莊區、蒼山縣、郯城縣、莒南縣、臨沭縣和江蘇省徐州市的邳州市、新沂市。工程任務為防洪,建成後可擴大沂河、沭河泄洪能力,增加邳蒼分洪道分洪能力,使沂河、沭河中下游防洪保護區的防洪標準從20年一遇提高達到50年一遇。 工程主要內容包括擴建分洪閘1 座,新建壅水壩3 座,加固、新築幹河堤防252.8公里,支流河口復堤66.2公里,開挖疏浚河道8.98公里,護岸51 處總長25.6公里,護坡34 處總長34.4公里,幹流堤防截滲30 處總長67.87公里,處理涵洞178 座;新建10 座過路閘。沂河治理範圍為東汶河口至苗圩,全長156.9公里,沭河治理範圍為潯河口至口頭,全長172.7公里,邳蒼分洪道治理範圍為江風口閘至入中運河口,全長73.3公里。工程總投資12.74億元,其中環保投資3075萬元,佔工程總投資2.41%。
原國家環保總局于2007年2月批准了該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審〔2007〕79號)。工程于2008年10月開工,2011年12月全部建設完成。
該工程環評文件經批准後,工程建設性質、規模、地點、防治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均未發生重大變更。
二、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
(一)位於郯城縣銀杏保護區內9.5公里堤防由背水坡加固調整為迎水坡,避免對銀杏自然保護區的直接影響。工程臨時佔用的546.98公頃基本農田,目前已全部復耕。施工過程中嚴格限定施工區域和施工路線,未在保護區內設置施工營地、臨時施工場地,採取了工程措施與植物措施及時進行了植被恢復。
(二)完成了《沂河李莊閘下泄生態環境流量研究報告》,進一步優化攔河閘壩運作方式,維持上沂河劉家道口閘、李莊閘最小流量下泄不小于3.2 立方米/秒,新沭河泄洪閘最小流量下泄不小于1立方米/秒。制定了《沂沭泗河洪水東調南下續建工程劉家道口、大官莊、人民勝利堰樞紐防污調度方案》。
對砂石料沖洗廢水、混凝土澆築生産廢水進行沉澱處理,大部分回用,少量排入附近河流。施工人員糞便經化糞池處理後定期清理,生活污水經沉澱後用於澆地或通過專門的排水系統排入河道。
(三)美澳國際學校和臨沂行知實驗學校已在項目施工前分別搬遷、拆除。生活區放置了垃圾桶或修有垃圾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處理,糞便定時由附近村民運走作農肥。挖出的底泥主要用於復堤等回填利用,棄土未佔用農田。
(四)工程涉及44 個鄉鎮,拆遷居民1775 戶,搬遷安置人口5207 人。移民安置區的生活垃圾由專人收集運至附近城鎮垃圾處理點集中處理。
三、環境保護措施運作效果和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長江水資源保護科學研究所編制的《沂沭泗河洪水東調南下續建工程沂河、沭河、邳蒼分洪道治理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表明:
(一)施工營地、道路等臨時佔地已平整、恢復完畢,植草護坡 253.0公頃、栽植楊樹102258 株。工程影響區植被恢復系數為97.6%,建設區擾動土地治理率為99.2%,水土流失總治理度為99.5%。
(二)2012年1月和2月二次地表水監測結果表明,沂河310線港上橋、江風口閘上斷面及支流祊河入沂河口斷面和沭河板泉、大官莊閘上斷面及支流湯河入沭河口斷面符合《地表水環境品質標準》(GB3838-2002)Ⅲ類水質要求。
移民安置點居民飲用水水質各項指標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
四、驗收結論和後續要求
該工程實施過程中基本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批復要求,配套建設了相應的環境保護設施,落實了相應的環境保護措施,驗收合格,同意主體工程正式投入運營。
工程正式投運後應做好以下工作:應繼續加強對已有水土保持設施的管護工作,相關部門嚴格執行防污調度方案,防止水污染事件的發生。
我部委託山東省環境保護廳、江蘇省環境保護廳、臨沂市環境保護局、徐州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該工程運營期的日常環境監管。
環境保護部
2014年12月4日
抄送:環境保護部華東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山東省環境保護廳,江蘇省環境保護廳,臨沂市環境保護局,徐州市環境保護局,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臨沂市沂沭河洪水東調工程建設管理局,徐州市沂河沭河邳蒼分洪道治理工程建設管理局,長江水資源保護科學研究所。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4年12月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