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北京地鐵六號線二期工程變更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北京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北京地鐵六號線二期工程變更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保護審批的請示》(軌道規劃字〔2014〕224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我部曾以環審〔2009〕48號文件批復了北京地鐵六號線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本次變更部分為自草房站東端起至東小營站北京地鐵六號線二期工程,主要變更內容有:部分區間段發生偏移,其中物資學院站至新華大街站區間最大偏移量617米,玉帶河大街站前後區間最大偏移65米,隨著線路調整,各車站位置也發生偏移,其中變化最大的北關站向東南方向偏移651米;增加1座車站會展中心站,較原來12.205公里長度增加了246米,東小營車輛段西移200米,面積減小。變更後線路長12.451公里,全部為地下線,設8座地下式車站,車輛段1處。
工程變更總體符合《北京市城市快速軌道交通近期建設規劃(2007年-2015年)》。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設對環境的不利影響能夠得到緩解和控制。因此,我部原則同意變更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路由和擬採取的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和運營管理中應重點做好的工作
(一)嚴格控制振動和噪聲環境影響。對司空小區、富河園小區等6處振動敏感點路段採取共計2938.4單線延米減振效果不低於13分貝的減振措施,其他敏感點路段採取共計10082.8單線延米減振效果不低於8分貝的減振措施。
選用超低噪聲冷卻塔,確保風亭、冷卻塔與周邊敏感建築距離不小于15米。風亭設置4米長消聲器,排風口背對敏感建築。車輛段廠界設置2.5米高磚混圍墻,預留400米長聲屏障基礎。
運營期應加強對沿線敏感點的噪聲和振動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增補完善相關保護措施。
(二)強化水環境保護措施。各車站污水通過管網進入市政污水處理廠處理,暫時不具備納管條件車站應自建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後達標排放。位於通州區地下水源二級保護區的北關站和新華大街站在具備納管條件前污水經自建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後清運,不得建設排污口。東小營車輛段生活污水經處理後部分回用,部分進入市政管網;生産廢水經處理後進入市政管網。
(三)在工程施工和運營過程中,應建立暢通的公眾參與平臺,及時解決公眾擔憂的環境問題,滿足公眾合理的環境訴求。定期發佈環境資訊,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三、我部委託華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和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分別組織開展該項目的“三同時”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
四、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變更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我部華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和朝陽區、通州區環境保護局,並按規定接受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日常監督檢查。
五、其他要求仍按環審〔2009〕48號文件執行。
環境保護部
2014年12月10日
抄送: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北京欣國環環境技術發展有限公司,環境保護部華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4年12月1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