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江西銅業股份有限公司年産30萬噸銅冶煉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的函
江西銅業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江西銅業股份有限公司年産30萬噸銅冶煉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請示》(江銅股份司安環字〔2014〕254號)及附送的《江西銅業股份有限公司年産30萬噸銅冶煉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總站環監字〔2012〕第057號)和《驗收監測補充報告》(總站環監補字〔2014〕第004號)(以下簡稱《驗收監測報告》)等相關材料收悉。2014年3月我部曾下達《關於江西銅業股份有限公司年産30萬噸銅冶煉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環驗函〔2014〕26號),指出該工程未按環評及批復要求對新建和原有工程陽極爐建設布袋除塵器,危險廢物暫存場所建設不規範,危險廢物臺帳管理不規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不完善,尚不具備竣工環保驗收條件。之後,你公司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整改,我部華東環境保護督查中心於2014年11月5日對該工程進行了現場復查。經研究,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的基本情況
該工程位於江西省貴溪市濱江鄉貴溪冶煉廠原有廠區西側,建設內容包括主體工程和輔助工程兩部分,其中主體工程預處理系統為新建一座總容積43120立方米精礦庫,新建蒸汽乾燥廠房,配置1台160噸/小時蒸汽乾燥機,1個300噸幹礦倉及幹精礦超濃相氣流輸送設施;熔煉系統為新建熔煉主廠房,新建1台閃速爐,3台250噸臥式轉爐,1台11立方米雜銅熔煉卡爾多爐,2台600噸回轉式陽極爐,1台圓盤澆注機;硫酸系統為新建一套66萬噸/年硫酸生産系統;電解系統為新建電解主廠房、電解槽和電解液處理工段。輔助工程包括將原有渣選礦車間進行擴建,新增處理爐渣能力1900噸/天;採用回轉窯-濕法冶煉工藝處理陽極泥,新增處理能力1800噸/年;擴建原有亞砷酸系統,新增砷濾餅處理能力2333.6噸/年。工程建成後,年産陰極銅30萬噸,其中礦産陰極銅20萬噸/年,雜銅産陰極銅10萬噸/年。工程總投資38.28億元,其中環保投資6.93億元,佔總投資的18.11%。
原國家環保總局于2006年5月批復該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審〔2006〕207號)。工程于2006年12月開工建設,2011年5月建成,經江西省環境保護廳同意,主體工程于2011年6月投入試生産(贛環評字〔2011〕216號),目前生産負荷達到75%以上,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工程建設過程中,發生了以下變更:
(一)渣場位置由原有渣場北面變更至南面;
(二)原有新、老系統環境集煙脫硫和硫酸尾氣脫硫工藝由氧化鎂濕法脫硫變為活性焦幹法脫硫;
(三)陽極泥處理工藝由卡爾多爐法變為貴冶式濕法;
(四)新系統環境集煙煙囪高度由130米降至120米;
(五)拆除了原編組站廢水處理設施,廢水用槽罐車送新系統或者老系統廢水處理設施進行處理。
上述變更未事前履行環保手續。
二、環境保護措施及環境風險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一)廢氣
銅精礦蒸汽乾燥含塵氣體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後,通過50米高排氣筒排放;閃速爐、轉爐煙氣經餘熱鍋爐回收熱能、雙室四電場除塵器處理後,進入制酸系統處理;雜銅卡爾多爐煙氣經噴霧冷卻與卡爾多爐環集煙氣經布袋收塵器處理後,通過120米高環境集煙煙囪排放;陽極爐煙氣經餘熱回收後,經布袋收塵器處理後,與熔煉車間環境集煙煙氣經活性焦脫硫除塵後通過120米高環境集煙煙囪排放,熔煉車間環境集煙系統收集閃速爐、轉爐、陽極爐和包子涂層等25處排煙點煙氣;廢酸處理工段産出的含硫化氫廢氣經硫化鈉溶液吸收後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放;制酸尾氣經高效捕沫器除霧、活性焦法脫硫處理後通過90米高煙囪排放;陽極泥處理分金工序等處産生的含氯廢氣經動力波氯氣回收系統處理後通過25米高排氣筒排放;陽極泥處理系統中産生的含二氧化硫廢氣送硫酸車間制酸;電解、凈液工段産生的含酸霧廢氣經凈化、鹼液噴淋洗滌處理後,通過30米高排氣筒排放;亞砷酸車間工藝槽含二氧化硫、顆粒物廢氣經鹼液噴淋洗滌後,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放;物料篩分、破碎等過程中産生的含塵廢氣經除塵系統處理後排放;物料運輸採用密閉管式皮帶輸送。
(二)廢水
廢水主要來源於硫酸車間及亞砷酸車間高濃度廢水、生産廢水、熔煉區域初期雨水及地面沖洗廢水、硫酸車間低濃度廢水、電解車間廢水等。硫酸車間及亞砷酸車間高濃度廢水經硫化鈉處理回收砷和銅後,進入生産廢水處理系統進一步處理。經處理後的高濃度生産廢水、熔煉區域初期雨水及地面沖洗廢水、硫酸車間低濃度廢水、電解車間廢水採用石灰中和、曝氣氧化、絮凝沉澱、電化學處理後回用。迴圈冷卻系統排污水、經處理後的部分生活污水由廠區排水口排入串山垅水庫,監測達標後排入信江。
(三)固體廢物
該工程固體廢物包括尾礦渣、煤渣、石膏、中和渣、陽極爐煙塵、砷濾餅、鉛濾餅、白煙塵等,其中尾礦渣、煤渣、石膏、中和渣等一般固體廢物外售綜合利用,陽極爐煙塵返回熔煉系統回用,鉛濾餅、砷濾餅分別送新材料車間和亞砷酸車間作原料,白煙塵委託有資質的單位處置。建立了危險廢物産生、貯存、處置臺賬,對危險廢物的種類、數量、利用、貯存、處置、流向等資訊進行記載,並向江西省環境保護廳和鷹潭市環境保護局進行申報登記。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相關要求,對白煙塵、砷濾餅和鉛濾餅等危險廢物暫存庫地面及墻角進行了防腐、防滲處理,設置了危險廢物警示標識牌。新建渣場四週修建排水溝、渣壩下游建有淋溶水收集池,地面進行了防滲處理,淋溶水經泵送廠區低壓鍋爐房作衝渣水迴圈使用,建有4口地下水監測井。
(四) 噪聲
設備選材時選用低噪聲設備,高噪聲設備採取了設立獨立廠房、設置隔音操作室、安裝消聲器和吸音材料等消音降噪措施。
(五)環境風險防範及其他
硫酸貯罐設置了圍堰,地面採取了硬化防滲處理。三氧化二砷車間建有圍堰、地坑和收集泵。污水處理站配套建設了500立方米事故應急池,並將串山垅水庫部分改造為事故應急池。安裝了廢氣、廢水線上監測裝置。編制了《貴溪冶煉廠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已報江西省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和鷹潭市環境保護局備案。硫酸車間、渣包緩冷場和電解車間防護距離內無居民區等環境敏感目標。
按照環評批復的“以新帶老”要求,對老系統環境集煙尾氣進行了除塵脫硫改造,陽極爐安裝了噴霧器和布袋收塵器,停用兩台20噸/小時低壓燃煤蒸汽鍋爐,原有工程二系列制酸尾氣進行了脫硫改造,對老渣場進行封場和復墾綠化,原有工程的閃速爐渣直接送渣選礦廠回收銅,開展了節水減排和優化改造,減少廢水排放量。建設單位配合貴溪市人民政府、貴溪市環境保護局完成了江銅貴冶渣場重金屬污染源截斷與控制工程(控源工程)、貴冶周邊蘇門、其橋、龐源三個自然村整體搬遷工作,2011年貴溪市環境保護局實施了江銅貴冶周邊區域九牛崗土壤修復示範項目,概算投資4500萬元,採用物化-生物-管理聯合修復技術,修復治理重金屬污染土壤面積2075.6畝。2014年江西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編制的生態調查報告結果表明,項目區域經過治理後,輕度污染土壤經修復治理後能産生一定的經濟效益,中度污染土壤經修復治理后土壤生態功能逐漸恢復,重度污染區取得階段性進展。
三、環保設施運作效果和項目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中國環境監測總站《驗收監測報告》表明:
(一)廢氣和環境空氣
銅精礦蒸汽乾燥排氣筒、亞砷酸車間排氣筒、新系統卡爾多爐外排廢氣中顆粒物、二氧化硫、砷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鉛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排放濃度,新系統、老系統環境集煙脫硫系統、新系統、老系統硫酸尾氣脫硫系統外排廢氣中二氧化硫、砷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鉛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排放濃度,電解車間1#、2#、3#氫氧化鈉吸收塔排氣筒出口廢氣中硫酸霧排放濃度,原料轉運1#溶劑料斗、2#溶劑料斗、轉爐配料、破碎間各工段排氣筒外排廢氣中顆粒物排放濃度符合《銅、鎳、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5467-2010)中表5標準限值要求,硫化氫除害塔廢氣排氣筒外排廢氣中硫化氫排放速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中標準限值要求,金銀車間含氯工藝廢氣排放筒外排廢氣中氯氣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二級標準限值要求。
廠界無組織廢氣排放顆粒物、二氧化硫、氯氣、氯化氫、砷及其化合物、鉛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氟化物監測值符合《銅、鎳、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5467-2010)中表6標準限值要求。
環境空氣品質監測點顆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日均值符合《環境空氣品質標準》(GB3095-1996)二級標準。氯氣、氯化氫、砷及其化合物、鉛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小時值分別為0.02毫克/立方米、0.047毫克/立方米、0.006毫克/立方米、0.0038毫克/立方米、0.0102微克/立方米。
(二)廢水和水環境
廢酸處理設施出口外排廢水中總砷,廢水處理設施出口外排廢水中總鎘、總砷、總鎳、總汞,生産廢水總排口(串山垅水庫排口)外排廢水中懸浮物、化學需氧量、氟化物、總氮、氨氮、石油類、硫化物、總磷、總鋅、總銅監測值符合《銅、鎳、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5467-2010)中表2相應標準限值要求。單位産品基準排水量滿足《銅、鎳、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5467-2010)中表2限值要求。
砷濾餅車間、新渣場和周邊居民點地下水監測點pH值範圍、總鋅、總銅、總砷、總鎘、總鎳監測值符合《地下水品質標準》(GB/T14843-93)Ⅲ類標準。
(三)聲環境
廠界噪聲晝、夜間噪聲監測值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四)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
工程二氧化硫、煙(粉)塵年排放量分別為1066噸、40.7噸,符合江西省環境保護廳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要求。全廠COD年排放量為480.5噸。
四、驗收結論及後續要求
該工程在實施過程中基本按照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落實了相應的環境保護措施,經驗收合格,同意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産。
工程投運後應做好以下工作:嚴格對固體廢物進行分類處理處置,開展重金屬等特徵污染物對周邊土壤、水、大氣、農作物影響的長期跟蹤監測。強化環境風險防控措施,與地方管理部門形成聯防聯動,提高應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做好生産設施和污染治理設施的運作維護,確保各項污染物排放長期穩定達標。正式投産3年後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我部委託江西省環境保護廳和鷹潭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該工程運營期的日常環境監管。
環境保護部
2014年12月5日
抄送:環境保護部華東環境保護督查中心,江西省環境保護廳,鷹潭市環境保護局,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4年12月1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