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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通報重點區域2019年10月環境空氣品質有關情況

2019-11-22

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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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以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長三角地區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有關要求,近日,生態環境部向重點區域相關省和城市人民政府發送了《關於重點區域2019年10月環境空氣品質有關情況的函》(以下簡稱《通報》)。

  2019年10月,重點區域環境空氣品質同比改善,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平均濃度同比下降7.0%,秋冬季攻堅行動初見成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共計80個城市中,47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降幅滿足目標要求,約佔60%。生態環境部對各城市2019年10月PM2.5平均濃度和同比變化幅度分別進行了排名。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2019年10月PM2.5濃度範圍為32~53微克/立方米(μg/m3),平均為45 μg/m3,同比下降11.8%。濃度最低的3個城市依次是鄭州、長治和開封,分別為32μg/m3、33μg/m3、37μg/m3;濃度最高的4個城市依次是菏澤、唐山、石家莊和淄博(並列第三),分別為53μg/m3、52μg/m3、51μg/m3和51μg/m3。從改善幅度看,20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其中18個城市降幅滿足秋冬季改善目標進度要求;降幅排名前3位的鄭州、開封和濮陽,同比分別下降40.7%、40.3%和31.0%。濱州PM2.5濃度同比持平。濟寧、太原、濟南、天津、淄博、菏澤和聊城等7個城市PM2.5濃度同比不降反升,其中濟寧上升幅度最大,同比上升13.6%。

  長三角地區41個城市2019年10月PM2.5濃度範圍為16~50 μg/m3,平均為37μg/m3,同比下降2.6%。PM2.5平均濃度最低的3個城市依次是舟山、黃山和台州,分別為16μg/m3、24μg/m3、25μg/m3;濃度最高的2個城市是淮安、徐州,分別為50μg/m3、49μg/m3,淮南、亳州、淮北、宿州濃度均為48μg/m3。從改善幅度看,長三角地區41個城市中,21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3個城市同比持平,另外17個城市同比不降反升。22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降幅滿足秋冬季改善目標進度要求,降幅排名前3位的安慶、舟山和寧波,同比分別下降了22.0%、15.8%和13.3%。反彈幅度最大的3個城市為湖州、金華和衢州,同比分別上升24.0%、20.6%和17.1%。

  汾渭平原11個城市2019年10月PM2.5濃度範圍為30~55 μg/m3,平均為39μg/m3,同比下降9.3%。PM2.5平均濃度最低的城市是呂梁,為30μg/m3;濃度最高的是洛陽,為55μg/m3。從改善幅度看,7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滿足秋冬季改善目標進度要求;降幅排名前3位的咸陽、渭南和三門峽,同比分別下降31.6%、21.7%和21.3%。洛陽、臨汾、銅川和運城PM2.5濃度不降反升,其中洛陽、臨汾上升幅度最大,均同比上升10.0%。

  《通報》還提出,據中國氣象局國家氣候中心、中國環境監測總站聯合會商預測分析,2019—2020年秋冬季東亞冬季風偏弱,影響我國的冷空氣偏弱,氣溫較常年同期偏高,污染物擴散條件偏差,與2018—2019年同期接近,較2017—2018年同期偏差。請各地再接再厲,鞏固深化污染防治措施,實施精準防控,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確保完成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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