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體廢物、危險廢物跨區、縣(市)處置生態補償金制度。
該制度主要解決固體廢物處置過程中由二次污染造成的鄰避效應,確保處置設施按期建成、運作穩定,進而切實防範因鄰避效應造成的社會群體性事件的發生。該制度主要通過轉出地的財政轉移支付給處置地財政的方式來實現生態補償。生態補償金專項用於處置設施周邊的環境保護和生態修復,紹興市目前著力從生活垃圾和病死動物為突破口,逐步推廣至各類固體廢物。
2.基於固廢全過程管理的資訊化、智慧化平臺
紹興市“無廢城市”資訊化平臺(省固廢治理數字化應用系統)依託省生態環境保護協同平臺,通過數字化方式,統籌整合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生活垃圾、建築垃圾、農業廢棄物等五大類固體廢物管理系統和重點産廢園區、重點固廢利用處置企業數字化管理系統,對五大類固廢實行全週期、智慧化、閉環式管理,推動固體廢物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探索推進固廢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成為紹興“城市大腦”的重要應用。
3.農藥廢棄包裝物回收處置體系建設
紹興市一直以來高度重視農藥廢棄包裝物回收處置工作,市農業、發改、財政、生態環境等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農藥廢棄包裝物回收和集中處置工作的通知》,依託農藥銷售網點,已在每個區、縣(市)至少設置1個規範的收集點,借助財政補助,實現農藥廢棄包裝物無害化處置。2019年全市已實現農藥實名制銷購全覆蓋。
4.特定類別危險廢物定向“點對點”、園區內利用制度
本制度所稱的特定類別危險廢物為工業廢酸和工業廢鹽等;定向“點對點”是指將紹興市域範圍內特定企業産生的危險廢物作為另外一家企業的生産原料進行定向利用;園區內利用是指將位於同一工業園區內的特定企業産生的危險廢物作為另外一家企業的生産原料進行定向利用。同一母公司或集團公司所屬子公司間的危險廢物定向利用監管也可參照執行。通過該項制度,可全面提升紹興市工業廢酸、廢鹽等特定類別危險廢物的資源化利用水準,實現全過程風險管控。
5.“保險+服務+監管+防範”為一體的綠色金融環境風險防範體系
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以被保險人因玷污或污染了水、土壤、空氣等公共環境資源,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為標的保險。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企業每年將獲得第三方環境治理專業機構的一次“體檢”和兩次培訓服務。依據“環保體檢”報告,企業第一時間作出整改,生態環境部門予以監督。在投保期內,若參保企業發生環境污染事故,保險公司將及時理賠。紹興市將在此基礎上,全力打造“保險+服務+監管+防範”為一體的綠色金融環境風險防範體系,築牢生態環境保護的綠色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