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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堅強紀律作風保障——專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組長吳海英

2019-07-19 來源:中國環境報

2019-07-19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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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近年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了不少環保領域腐敗問題。您認為應如何破除這些環保領域的“污染源”?

  吳海英:生態環境是關係黨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問題,也是關係民生的重大社會問題。廣大人民群眾熱切期盼加快改善生態環境品質。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發生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取得顯著成效,生態環境持續好轉。

  但不可否認,從近年來查處的環保系統腐敗案件看,當前生態文明建設中還存在不少突出矛盾,生態環保工作也還有很多難題需要破解,群眾關注的生態環境痛點難點亟待解決。一些生態環保工作者出現與肩負的使命和職責背道而馳的行為,不僅沒有扛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還淪為政治生態和自然生態的“污染源”。

  對於駐部紀檢監察組來説,要將“兩個維護”貫穿派駐監督工作全過程和各方面,督促生態環保系統黨員幹部從人心向背的高度認識肩負的歷史使命和工作職責。緊緊扭住駐在部門黨組主體責任“牛鼻子”,切實履行監督職責,嚴肅執紀問責,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確保黨中央路線方針政策和各項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打造政治生態的綠水青山,守護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態,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堅強的政治、紀律和作風保障,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

  記者:聚焦政治監督,確保黨中央關於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落細落實,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採取了哪些措施?

  吳海英: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時間緊、任務重、難度大,是一場大仗、硬仗、苦仗,必須加強黨的領導,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不折不扣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關於生態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確保習近平總書記的指示批示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加強對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件辦理和督查工作辦法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監督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生態保護、水氣土污染防治、生態環境監測、核安全監管、國際合作等領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的情況,將“兩個維護”貫穿政治監督全過程。

  扭住主體責任“牛鼻子”,履行政治監督職責,推動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通過督促對《關於深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駐機構改革的意見》等文件和相關重要講話精神的學習,以及同黨組主要負責同志開展談心交流,推動部黨組強化全面從嚴治黨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同向發力、同頻共振方面進一步形成共識。嚴把選人用人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對動議、民主推薦、考察、公示、任職等各環節加強監督。通過紀律檢查建議書形式向部黨組發出修訂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書內容建議,健全責任體系;管住“關鍵少數”,督促落實“一崗雙責”,要求基層黨組織書記每季度書面向駐部紀檢監察組報告所在部門單位政治生態情況和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情況。

  督促駐在部門壓實地方黨委政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政治責任。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是各級黨委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務。黨中央關於生態環境保護方針政策的落實、對已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最終要靠落實各級黨委政府責任來保障。面對生態環境保護嚴峻複雜的形勢,駐部紀檢監察組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強化政治監督,督促駐在部門不斷提高政治能力,緊緊扭住各級黨委政府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把責任壓力傳導下去、落實到位。

  堅決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督促駐在部門開展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工作,堅決落實中央關於為基層減負的各項舉措,推進駐在部門會議、文件分別減少52%、38%,嚴肅問責通報管黨治黨工作中形式化、表面化問題;對中央環保督察問責開展調研,深入地方紀委監委、生態環保系統及被問責對象聽取意見,向駐在部門提出改進督察問責工作建議,力求做到科學精準規範嚴肅問責。

  記者:生態環保督察執法工作人員既是生態文明的守護者,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中堅力量,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是如何加強對這支隊伍日常監督的?

  吳海英:生態環保督察執法工作人員肩負著黨賦予的重大使命,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自覺踐行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建設生態環境保護鐵軍的要求,努力成為鐵軍中的排頭兵。對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和統籌強化監督工作、隊伍建設做好監督,是駐部紀檢監察組的職責所在。

  發揮“派”的權威,突出政治思想建設。集體約談督察幹部,要求他們提高政治站位,時刻牢記督察到哪,就要把中央的權威帶到哪,始終做到對黨忠誠、對人民負責,決不可有絲毫懈怠。督促督察執法人員加強學習,全面準確理解把握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持續深入學習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上下功夫,將其作為破解複雜問題的“鑰匙”,並做到督察執法到哪,就把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宣傳貫徹到哪。

  突出“駐”的優勢,下大力氣大抓基層黨建。針對督察執法工作流動性大、黨員幹部工作任務重、被“圍獵”風險高等情況,督促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組和強化監督工作組成立臨時黨組織,發揮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充分履行教育、管理、監督黨員職責,激發黨員幹部的責任擔當,使黨員在黨內生活中受到深刻的黨性鍛鍊,推動生態環保督察執法與黨建深度融合。約談承擔具體組織協調工作的督察辦和執法局相關負責同志,督促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做到管業務就要管隊伍、管隊伍就要管思想管作風。

  用好近距離、常態化、全天候的優勢,加強紀律作風監督。協助部黨組出臺《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紀律規定》,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以及督察工作10個方面具體的紀律、作風、廉潔要求,為中央環保督察拉起紀律“紅線”;在進駐前集中開展紀律教育,用近年來查辦的典型案例以案明紀、警鐘長鳴,讓督察執法人員明紀律、知敬畏,對開展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回頭看”進行重點抽查;監督“一督察兩報告”(督察報告、廉政報告)執行情況,督促工作人員開展紀律作風自查;在中央環保督察和統籌強化監督進駐前,通過電視臺、網站等媒體公開駐部紀檢監察組舉報方式,充分發揮組織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有機結合的效果。

  本文原載于7月18日中國紀檢監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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